标题 | 土地整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范文 | 许 刚 摘要 合肥市以土地整理为抓手,以县、区政府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把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打好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城乡统筹、共同发展。 关键词 土地整理 宅基地整理 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识码:A 一、土地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土地整理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措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土地整理的基本内涵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合肥市的土地整理具体包括农田整理、宅基地整理和土地开发与复垦等类型。近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改造旧村庄,归并农村居民点,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土地整理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土地开发整理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的占补平衡。 据统计分析,从1949年到2000年的五十年间,合肥市总人口净增加265万,而同期耕地竟减少130万亩。按照规划,除三县自身占用耕地外,2009——2020年该市城市扩展还需占用耕地约20-25万亩。人增地减,如何保住18亿亩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合肥乃至全国面临的严峻现实。因此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迫在眉睫。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要求,同时要保证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自2000年来,在合肥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在开展详尽土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连续9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而且有力的支持了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建设,也给予了新农村建设极大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二)土地开发整理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根据合肥市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和实际状况,结合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与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大力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行项目管理以来,仅市投资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就达到的98个,共投入土地整理专项资金3.22亿元,项目完工后将建成“田成方、路畅通、渠配套、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15.6万亩,新增耕地3.12万亩。 结合土地整理,合肥市大力建设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并使之成为农业领域招商引资的平台,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发展农业园区提供有力的支撑,加快农业经济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为提高农民收入提供坚实的农业经济基础。 (三)宅基地整理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 合肥地处江淮之间,地貌波状起伏,岗冲相间,耕地面积为56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2亩。据调查,该市长期以来,农村土地粗放利用,旧村庄占地面积大,村庄布局杂乱无章,土地资源浪费惊人,破烂无人居住的“空心村”不乏其中,农村的面貌相当落后。 2006年-2008年,合肥市实施了10个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宅基地整理试点项目,项目区村庄占地共2294.38亩,补助投资9375万元,目前这10个项目已接近尾声,大部分农户已经迁入“花园别墅”般的新居,旧村也即将全部复垦完毕 。 二、合肥特色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 合肥市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自2000年处开展了系统性的土地开发整理及相关研究,从2004年开始,逐步建立健全了土地整理项目管理体系,全面推行了以“市场运作、社会监督、规范管理、高效廉洁”为原则的项目管理制度,实现了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开工、竣工、验收各个阶段,严格按规范实施,不仅提高了新增耕地的质量,而且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第三阶段是在总结以往的时间经验基础上,建立具有合肥特色的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 (一)提出以土地整理为抓手,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的工作部署。城乡社会实现现代化,没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不了的。城市农村的协调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进步,共建和谐社会,共赴全民小康的基石。以土地整理为抓手,整合各部门政策和资金,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市国土部门面前的新课题。通过实践充分已认识到:土地整理不仅仅是为了增加耕地和为城市发展带来可贵的建设用地指标,而是能够有效的促进、促使农民收入来源和生活状况发生质的变化。从宏观角度而言,土地整理已成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纽带。□ 1、村庄整理潜力分析。 合肥市村庄土地整理的潜力巨大,全市有70多万农户,农业人口236万人,行政村1213个,自然村约两万多个,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约96万亩,户均综合占地1.36亩,人均0.35亩。如果按照人均综合占地120平方米计算,全市人均可退出村庄用地113平方米,扣除各种因素,可腾出建设用地20余万亩。 2、城市发展建设需要。 合肥当前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关键时期,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用好用活土地管理政策,把土地整理与宅基地整理结合起来,把土地及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可为工业化、城市化腾出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节约集约用地 。 3、农村发展机遇到来。 当前,随着合肥“工业立市”和城市“大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的建设发展已经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相对的,农村的发展建设尚显不足,现在把土地及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投入上的支持,实现城乡统筹、共同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理为抓手,把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以县(区)政府为操作平台,以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打好“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 1.示范带动原则。 按照“整村推进、扩大规模、近郊临路、形成特色”的要求,优先在城市出入交通主干道路两侧和高速公路进出口安排示范点,积累建设经验后,再向全市推广。 2.政策组合原则。 以土地整理政策和资金为龙头,整合各级各部门支农政策和资金,实现规模投入,保证实现新增耕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3.惠农惠民原则。 项目的申报、实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有效促进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民收入三年内倍增计划,切实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4.规模发展原则。 要从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新村建设的选址和规模,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一般不低于1万亩。项目建设后要具备发展特色农业、旅游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条件,具备实施农业招商引资的条件,具备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条件。 (三)措施和创新。 以上决策,经市土委会作为全市土地整理工作的总方针,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被明确下来,同时市政府配套出台了《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和《合肥市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将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机制上也有所创新。 1、土地流转、农民增收,实现目标创新。 2、按照“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探索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流转模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安置剩余劳动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统一标准、严格管理,实现管理创新。 严格执行《合肥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提供宅基地、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配建公共设施、统一整理宅基地、统一推进集约化生产经营。 3、明晰责任、各司其职,实现体制创新。 按照“民为主、村负责、乡实施、县统筹、市补贴”的原则,推进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坚持村民自觉自愿,突出村级负责,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乡镇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县两级组织编制好新村建设规划,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任务,农民收入增幅达到目标的,市政府奖励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共50万元。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资金投入创新。以土地整理为抓手,以县(区)政府为操作平台,以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打“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彻底打破条条块块约束,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杜绝扯皮推诿、“各吹各的号”现象。 (四)效益分析。 1、节地效益。 在增加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5年内,每年村、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不少于10万亩。其中,整治自然村不少于200个,新增耕地约8000亩,用于“增减挂”,按每亩补贴7万元计算,全市村庄整理每年共需补5.6亿元;整理农田约10万亩,按亩均整理投资约0.3万元计算,共需投资3亿元,新增耕地4000亩,用于折抵建设用地指标或占补平衡。 2、经济效益。 (1)直接效益:A、新增耕地经济效益,按合肥地区传统的一油一稻的种植方式,每新增一亩耕地可增加农民纯收入900元/亩;可为项目区内农民增收720万元;B、直接降低生产成本30元/亩,可为项目区内农民降低生产成本300万元。 (2)间接经济效益:实施土地整理前,由于田块零散,500元/亩难以出租,整理后644元/亩,可成片出租;青壮年可放心外出打工,难以外出的劳力,与获得流转土地的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获取劳务收入;土地规模经营后,发展现代化农业,农民所获得的增收效益以及增加当地农民消费能力等等。 3、社会效益。 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社会和谐。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技兴农战略进一步深入,农民增收步伐进一步加快,每个务工农民每年增收近万元,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推进土地流转的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不失地、不失权、不失利、不失业”。项目建成后,力争项目区内农民收入3年内翻番。 4、环境效益。 农村民居特色更为突出,村容村貌、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实现节水、节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作者单位:合肥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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