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加快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立法重要性 |
范文 | 任杰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很多农村土地规划进城市建设用地中。为实现优化城市生存、发展空间的目的,我国加快了城市化进程,尤其对一些城乡结合地区,农村房屋拆迁工作逐步攀升。我国的农村房屋拆迁工作也步入了一个发展时期。尽管农村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经济效益好的工作,但因涉及到农村人口范围较广,因而我们应当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农村房屋拆迁是关系国家集体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关系全中国两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因而加快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立法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社会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农村房屋拆迁;农民切身利益;加快补偿立法 一、前言 国土资源部2016年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我国国土资源的形势做了介绍也提出了相关要求。表示目前征地拆迁等矛盾日益突出,必须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倾情倾力使资源惠民利民,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我国农村房屋拆迁现在解析 鉴于农村房屋拆迁工作的政策性、实效性和群众性都很强,因此拆迁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难度大,致使我国的农村房屋拆迁工作面临较大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相关行政管理程序不完善,没有相应的司法保障,导致政府职能错位、监管不到位;其次,一些地区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因而补偿款较低,不能满足农民需求;再次,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另外,关于非住宅类的房屋拆迁其补偿标准不够健全、完善。种种问题,导致农民切身利益受到损失,引发了农民群众的不满,严重阻碍农村房屋拆迁工作的稳定开展。 当前,在我国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以下几个问题成为拆迁工作难以开展的矛盾焦点: 首先,拆迁项目的开展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为响应国家政策,很多地方在开展农村房屋拆迁项目时并没有经过严格考察审核,各地方政府为加快本地经济增长,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就盲目实施拆迁项目,造成后期工作难以进行。 其次,我国农村房屋不能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补偿,导致拆迁过程中对房屋进行补偿时只能以当地政府的“重置价”计算。这就导致政府规定的补偿价跟农民所能接受的补偿价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现象的发生。 再次,缺乏健全、完善的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做保障,导致政府在实施拆迁工作时没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容易滋生不合理、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工作流程缺乏科学合理性,一些上级部门监管不到位,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最后,就是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农村房屋管理混乱,很多农村房屋在拆迁时无法确认产权所有人,或者测量问题导致安置面积不能确定。 三、加快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对于房屋拆迁相关事宜,我国于2011年1月,由国务院最新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为城市房屋拆迁活动提供了规范的依据,解决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矛盾和问题。但是并未就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做出相应的规定。要想拆迁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正当权益,应给予被拆迁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可依据的法律有:《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采用年产值倍数法确定补偿金额,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规定。 可见现有规定虽基于各地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各地农村房屋拆迁适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地方人大发布的政府规章和部门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但却导致了拆迁补偿政策混乱、各地做法不一且补偿标准较低,宅基地上的房屋仅作为附着物进行补偿。导致由于没有直接的国家层面法律做依据,无法给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和充分的保护,拆迁双方难以对拆迁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引发大量的拆迁纠纷,成为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 因此应订立关于我国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条例,让拆迁有法可依。因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只有严格依法阳光拆迁、公平拆迁,才能保护被拆迁人合法私权。与此同时,制定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还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提高拆迁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一旦拆迁补偿中存在随意性,则很可能导致拆迁补偿出现不公平现象。一些被拆迁人极可能因为执法的随意对拆迁工作产生非常强烈的抵触情绪,使得拆迁难以进行。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拆迁人利益可以为顺利拆迁提供保障。 其次,有利于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只有平衡了各方当事人利益,充分尊重保障被拆迁农民的权利,加强对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才能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维持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最后,它有利于房屋拆迁法律的完善,保证法制统一。由于在土地性质和管理方法方面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存在很多差异,因此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权利保护进行研究,有利于推进农村房屋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系统化、体系化,提高该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保证法制统一。 四、结束语 当前,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巨大问题,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无法顺利开展,甚至一些地区出现拆迁矛盾激化,农民上访案件持续不断的情况。由此可见,为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村房屋拆迁以及后期农民安置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大事。对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笔者认为,应从规范政府行为、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建立被拆迁用户的安置保障机制等方向进行开展构建。以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合法权益,倾情倾力使资源惠民利民,使人民群众真正共享发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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