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成都市高校网络借贷现状的调查研究 |
范文 | 摘要:随着互聯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借贷也随之而起,一些网络借贷平台趁机而入把目光放在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身上。参差不齐的校园网络借贷平台也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学生因还不起借款而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本调查对成都市高校学生的参与情况、法律认知、风险意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从内到外了解了高校目前网络借贷的现状,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成都市;大学生;网络借贷 一、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校园网络借贷关注度也一直伴随着大众的负面评论,从大学生的“裸贷”、犯罪到自杀,恶性事件层出不穷。2016年银监会先后公布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但是依然无法阻止高校里关于网络借贷的极端事件发生。因此,2017年银监会叫停网贷机构的校园贷业务。对于大学生的网络借贷大部分都只会看到大学生的奢靡消费观和借贷平台对大学生过度消费的助长,而忽略了学生的正常消费需求,只有平衡学生的贷款需求和社会负面舆论的关系,并且加强校园网络借贷的监管,建立学生的正确消费观才能发挥网络借贷本身应有的价值。作者在进行调查研究时,在问卷上也包含了关于大学生的还款能力、借款途径、借款原因等问题,力图从大学生的内在因素来发掘校园网络借贷存在的原因,进而促进网络借贷平台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研究的过程及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研究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成都市各高校在校生的网络借贷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发放的高校包括市内的大专院校、本科院校和重点大学,发放的数量总计300份,对在校大学生的性别、年级都进行了细分。 (二)研究的方法及工具 作者在本次调研中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对成都市高校网络借贷的现状进行分析。本次的问卷调查表一部分是通过网络发放,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发放。整个调查研究的时间为两个月,最终的结果运用SPSSAU对这些高校网络借贷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研究的对象为成都市高校大学生,本次调查问卷一共发放了300份,其中有效问卷300份。被调研者中:男性75人,女性225人;大一30人,大二183人,大三及以上有87人。 (二)大学生网络借贷参与情况分析 1、大学生网络贷款情况分析。在300位大学生中有33位同学有过校园贷的经历,占11%,未有过校园贷经历的同学有267位,占89%。由此可以看出近年来学校、社会对学生的宣传工作有了很大成效,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比重减少。对网贷平台最为熟悉的是京东白条和蚂蚁花呗,这说明学校对非法借贷平台进入校园的控制越来越严格。 2、大学生生活费收支分析。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大学生的生活费主要来源于父母亲人的给予占比为81%;生活费来源为学校助学金或奖学金的占比为41%;生活费来源为勤工俭学的占比为31%;其他未被归类的来源占比为10%。在支出上,每月支出1000元以下的占18%;每月支出1000-2000元的占56%;2000-3000元的占17%;每月支出3000元以上的占9%。高校学生主要是以学业为主,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费的机会少,大部分还是会依靠家人。 3、大学生贷款原因分析。有过借贷的大学生中,超前消费额300元以下的占56.67%;超支300-1000元的占28.33%;超支1000元以上的占15%。可见大部分学生的超前消费额不大,但是超支1000元以上的人群占比15%仍是个不可小觑的数目。据调查,大学生的贷款原因有85%是消费购物;37%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22%是自我提升;13%是自主创业;10%是赌博。大学生对新鲜事物接受度更强,在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时很容易陷入消费主义的陷阱,由于没有经济收入,大部分学生通过网贷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 (三)大学生法律风险意识分析 1、关于是否了解网络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53%的学生知道一些;24%的学生基本不了解;还有18%的学生需要用到时才会去了解;只有5%的学生十分了解。可见,很多学生对于金融法律知识不太重视。 2、关于是否了解网络借贷存在的信息泄露风险。有90%的学生知道,10%的学生不清楚。不清楚的学生只占少部分,说明大多数学生都比较重视个人信息安全。 3、关于是否清楚网络借贷的催款模式。57%的学生知道,43%的学生不知道。近半数的大学生不清楚具体的催款模式,当面对非法催收时应对能力缺乏,从而加剧极端事件的发生。 4、关于所在大学是否有金融风险等知识宣讲会。56%的学生反应自己的学校基本没有金融知识宣讲;13%的学生反应学校经常有金融知识宣讲;还有31%的学生反应自己的学校有金融知识宣讲但自己很少参加。说明高校对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工作还做得不够充分。 四、调查结果的结论与建议 (一)大学生对网络借贷的接受度较高 从问卷调查结果可以得出,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意识发生了转变,提前消费的观念也越来越被认同。网贷平台的手续简单、方便快捷、无需担保、贷款额度自由等优势成为学生贷款途径中重要的选择项。在考虑借贷平台时更注重利率、还款期限、个人安全等因素。此外,大学生的贷款用途除了消费购物外,还有35%的学生是用来自我提升和自主创业。对2017年网络借贷平台全面暂停校园借贷业务的看法上,仍有一部分同学认为不应该用一刀切的手段来全面禁止,也可以继续保留一些运行良好的平台。 (二)大学生的法律風险意识不足 1、过度消费,缺乏对还款能力的考虑。对成都市大学生的收支分析和超前消费额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获得充分发展,极大激发了大学生的消费热情。据调查,大多数高校学生都有过度消费的行为,在对是否会考虑还款能力的问题上,虽然大部分学生会选择深思熟虑,但是有部分同学并没有仔细考虑,只是相信自己以后能够还上,忽略了自身的经济基础薄弱,在金融消费中对抗风险的能力较低的实情。 2、大学生金融消费常识匮乏,权利意识淡薄。很多大学生在选择贷款时不清楚真实的利率,忽视消费中隐藏的消费风险。但是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网贷的利息确实不低,如果一旦逾期,逾期罚息会加重学生的负担,而大学生往往对逾期不够重视。由于大学生对逾期催款模式不清楚且法律意识淡薄,在面对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侵权行为时维权意识不足。 (三)相关建议 1、高校应该将网络借贷防治工作纳入重点教育范围。首先,学校要引导大学生根据家庭收入,自己的生活费来源和个人需求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形成理性的消费观。同时,帮助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增加其责任意识,从而自觉抵制过度消费。此外,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宣传工作,定期在校园内开展金融知识宣讲会,特别是金融产品的利息计算,金融消费中的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以及借贷平台在逾期催收上使用方法的合法性。最后,充分利用学校里的宣传栏,学校公众号和教务处印发的安全教育材料等各种媒介来向学生介绍不良网贷的案例以及危害。同时,在校园里成立一个法律咨询处,充分利用校园里法学院的法律资源来帮助遇到困难的学生,减少一些因得不到监护人帮助而选择自杀、犯罪等极端事件发生。 2、完善准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能够进入学生群体的网贷平台需要明确具体的监督主体,清理现有市场上的不良产品并依照已有的规则处罚违规者,同时设立市场准入标准,采用核准制作为市场准入制度,既能严格规制不良网贷平台的进入,又能保护网贷平台薄弱的基础,使其不至于过早的夭折。设立网络借贷平台市场准入标准还包括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从业人员也应该具备一定的金融、法律知识,需要通过专门的考试才能从事相应的网络借贷工作,并且应该禁止雇佣在校学生从事代理、中介业务。 参考文献: [1]再丽莱姆·居麦. P2P校园网贷平台的法律监管研究[D].新疆大学,2018. [2]冯辉.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研究[J].中国法学,2017(06):221-239. [3]王薛博文.大学生网络借贷法律问题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02):54-55. [4]赵家琦.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7. 作者简介: 罗雪瑞(1993—),女,汉族,四川成都人,在读硕士研究生,青海民族大学,研究方向:经济法。 课题项目: 本文系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全称“成都市高校网络借贷现状的调查研究”(项目编号:JM17035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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