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综合施策 集束发力 沂南县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范文 | 沂南县编办 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流程最短、材料最少、收费最低、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软环境,2017年,沂南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软环境建设“三大优先战略”,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软环境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主攻方向,集全县之力攻坚突破,从机构调整、制度优化入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突破部门利益障碍,推动行政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窗口之外无审批,全力优化县域发展环境。 一、坚持“一个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 在2017年第一次全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县委专题研究、部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作,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大、政府、政协、组织、宣传等5名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协调、流程优化、收费清理三个工作组,从发改、财政、编制、法制、物价、安商、政务大厅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的推进、协调、落实。二是充分调研摸底。本着问题导向原则,对所有行政审批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出在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的7大类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江苏省滨海县、灌云县学习工作经验,到新泰市学习“三集中三到位”推进办法,并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讨论分析等方式,逐个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推进措施。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严格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沂南县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初步搭建起“一个总纲、两个配套措施”的制度框架,形成了工作闭环,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遵循。 二、推动“两个内部循环”,提升审批效率 以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为重点,推动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一是在政务大厅实现全县审批的内部循环。在政务大厅设立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实行项目集中受理,建立“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站式审批机制。对现场踏勘、联合放线、综合验收等环节,按项目类别组织踏勘队伍,实行现场联合踏勘,解决踏勘“散乱多”问题。建立重大项目安商机制,成立县安商办,对重大项目实行代办服務、并联审批、容缺办理,加快推动项目落地。2017年以来,已组织五部门联合放线13次,容缺办理9次,为崂山矿泉水、阳都健华制药、知微电商产业园等15个重点项目提供了容缺服务,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实现部门审批的内部循环。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审批事项、职能、人员整合集中,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代表部门行使审批权,解决多个科室负责、多个领导分管的问题。部门对大厅窗口充分授权,部门窗口负责人作为首席代表,行使简单事项决定权、重要事项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窗口日常管理权,实现“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公章办结”的运行模式,确保审批事项窗口办结。同时,按照“审管分离”要求,部门其他人员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内部中层全员轮岗,有效解决“审批是权力、监管得罪人”的思想误区,挤压权力寻租空间。目前,已对基建口12个部门的内部审批职能进行了整合,行政审批事项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12月底前,所有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入驻。 三、实施“三项服务措施”,规范审批行为 一是实施清单式管理服务。公布行政审批目录及权责清单,按照“减前置、减环节、减材料”的要求,简化审批服务流程,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予以取消。对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归并,在现有基础上再简化1/3以上,实行信息共享,已在上一环节提交的申请材料,后面环节均不得要求再次提供。对不需要现场踏勘、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全面实行“马上就办”。二是实施“一表制”收费服务。按照“合法、规范、集中、低限”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明确减免缓范围,公开项目标准,由县财政局收费窗口实行“一表制”公开收费、“一个窗口”集中收取。建立优化收费节点制度,按照涉企、涉房相关流程合理划分节点收取,减轻企业开办、建设资金压力。加强收费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强行收费、垄断收费等违规行为。三是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全县行政审批系统、各部门专网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功能融合和数据对接,逐步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业务数据联通共享的网上政务大厅,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实施项目服务“e路通”,建立重点项目实时在线审办系统,公开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审批环节、办结时限等。建立审批时限预警机制和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推进项目办理进度公开透明。 四、建立“四项督考机制”,推动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县政府牵头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改革措施落实。实行县级领导帮扶企业责任制,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项目落地。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对项目审批实行跟踪调度,确保责任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县督委办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促督办,做到周督查、月通报。县委巡察办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列入县委政治巡察重要内容,抓重点人、巡重点事、查重点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不定期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社会评议、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日常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所有县直部门的日常工作、政策执行、效能建设等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党团组织,将窗口人员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年度考核由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优秀名额比例增加30%,窗口工作连续一年以上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三是建立纪律约束机制。突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开展“中梗阻”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针对行政审批领域易发多发的问题,专门制定“五个一律”和“二十四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接受吃请、索要好处、兼职牟利、以收代管、强制服务、有诺不践等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公开曝光、一律先停职后处理、一律责令整改、一律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的,一律从重、从快处理。四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结审批事项的单位,县督委办进行督查通报,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督查通报结果,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对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处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结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对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落实中,工作不力、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结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处理意见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E:FQJ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沂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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