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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论析
范文

    王芝华

    摘要: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大力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能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当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党建主体责任不明、基础保障不力等因素制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开展和作用发挥。我们必须切实增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同度和使命感,有效解决“有人管、管到位”的问题,全面提升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关键词: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最大的优势是坚持党的领导。社会组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五位一体”社会建设的主体,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我国的社会组织,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就是“中国特色”的本质体现。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建设质量。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确保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选择,是确保社会组织沿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且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的有力保障,从而彰显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并提出要“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1]65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引领新时代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只有充分发挥新时代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才能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我国社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主体。据国家民政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1.6万个,与2017年相比,总量增长了5.4万个。与十年前相比,增长了近一倍。但是我国社会组织面大量广,类型繁多,规模不一,发展参差不齐。《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19)》(即社会组织蓝皮书)披露,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自2018年1月发布第一个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来,2018年全年共有1724个社会组织被列入该平台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非营利性。但在我国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实践中,由于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一些社会组织打着非营利组织的名义,突破非营利性约束,以自治性、独立性为名,拒绝党的领导、拒绝政府的监督管理。“慈善丑闻”和“公益丑闻”频频见之于报端,处处存在着“违背公益宗旨的行为”,此类问题已成为“摆在全体中国人面前的一个既紧迫而又严峻的现实问题”。同时,正是因为我国社会组织数量众多、种类多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诉求多元、内部治理不完善,如果我们不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不去主动占领这个阵地,就会有其他力量,甚至是敌对势力乘虚而入,以慈善捐赠或学术研究为掩护,打着“资助、合作”幌子,对我实施“分化”“西化”战略,致使一些社会组织充当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颜色革命”的“急先锋”,严重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危及党的执政安全。这些问题都启示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对新时代社会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进而使社会组织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践中破浪前行。

    (二)激发新时代社会组织生机活力

    只有将新时代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坚强有力,才能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一政策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49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的有效政策举措。与其它党的基层组织一样,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織同样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能够领导、组织、动员、号召相关从业人员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2]与其它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一样,社会组织中的党员通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并带动社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工作,努力奋斗,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他们个个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智慧充分涌流。当前,一些社会组织尽管成员人数众多,但“名义会员”“口袋会员”“挂名会员”“档案会员”“流动会员”为数不少,导致活动效果不佳、缺乏生机活力,容易陷入“搭便车”式的“集体行动的困境”之中。导致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我们党有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突出党的基层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政治功能,改变社会组织的领导结构和领导方式,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内部结构松散、机制不健全、战斗力凝聚力不够等问题,提升社会组织领导力,激发社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在社会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政治依托,关系到党对各种社会力量的整合能力,关系到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合法性基础。必须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高度,认识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全国81.6万多个社会组织,涵盖了社会各个领域。一个社会组织代表一个行业或一个领域或一种群体,他们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行业本领域本群体中能量很大,号召力很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只有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支部建在连上”优良传统延伸到把“支部建在社会组织上”,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全覆盖,切实发挥好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中得以贯彻落实,确保社会组织成为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从而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維护党的执政安全、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终极价值目标就是维护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利益关切。只有及时有效帮助他们解疑释惑,解决其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才能使他们时刻能够感受到党的温暖,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

    二、准确把握影响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约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等法规性文件,我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认识偏差、定位不准、职责不清、保障不力等情况,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质量”“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党建人财物资源普遍紧缺”等乱象,制约了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科学化水平。

    (一)思想认识偏差导致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一方面,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抱着“顺着走、跟着走、看着走”的态度,其它地方怎么办我这里就怎么办;重“建党”轻“党建”,“要我建”而不是“我要建”。虽然成立了党组织,但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不规范,甚至处于“空转”状态,党组织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知存在偏差。调研中发现,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持消极态度,“怕监督、怕增加管理难度、怕添乱、怕利益受损”“轻视党建甚至排斥党建”。在他们看来,在其组织内推进党建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变相的“管控”,害怕出现“失权、分权、争权”,担心组建党组织会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同时,由于社会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性、自主性、自治性等特征,加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有些社会组织不愿意主动与其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产生过密联系,很难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组织协同”的良性互动。这种思想上的长期不重视,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

    (二)党建主体责任不明导致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不畅

    党建主体责任不明确,职责范围界定不清,必然会影响实际工作。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究竟由“谁来管”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党建的主体依然不够明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社会组织形态发展还不相适应。一方面,在类型繁多的社会组织发展实践中,不同社会组织的产生方式不尽相同,属性特点不尽相同,隶属关系不尽相同,客观上增加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组织常常受到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地方其他相关单位等的“多头管理”,其相应的党建工作也就受到了“多头管理”,在党建工作运行实践中就容易出现主体不清、“谁都管、谁都管不到位”的现象。调研中发现,虽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但行业主管部门却没有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与党建工作指导的双重职责;具有行业属性、系统化、跨区域特征的社会组织,也未落实业务指导部门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些没有明确业务指导部门且规模比较小、相对松散的社会组织,尚未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一些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党的组织也随之脱管;等等。因此,必须科学勘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构建顺畅有效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

    (三)基础保障不力制约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作用充分发挥

    “犹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不力,作用难发挥,最直接的原因是人财物等保障不足。一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人才紧缺、经费稀少、活动阵地无保障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缺编制缺专门党务人才。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央编办严格控制了各省公务员编制的总规模,各省编办没有为社会组织党建增加特定编制,虽然大多数省份的组织部门都成立“两新”工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两新”工委书记,民政部门也挂起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牌子,“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很多工作难免流于形式。年初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年中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年末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缺乏实质性指导,形式主义盛行,工作效果大多不理想。调研中还发现,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人才队伍都是兼职,没有专门的党务工作队伍,且兼职的党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二是党建经费难保证。大多数社会组织本身就不是盈利性或生产性质的,一些社会组织因业主不支持或经济效益不好,根本没有考虑专门的党建经费投入。因此,党建工作经费筹措渠道受阻,业务主管部门党建划拨不足,致使具体工作开展成了“无水之源”。三是党建活动阵地不健全。我国社会组织还处在发展的处级阶段,一些新兴的社会组织主要以安排或租用办公场所为办公地点,有的甚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组织无阵地、有活动无场地”成了不少新兴社会组织面临的共同问题和难题,党组织活动开展就成了“无本之木”。

    三、切实提高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1]13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清晰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所处的时代坐标和前进方向。新时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当站在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上进行思考,致力于解决自身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状况和面临的现实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曾特别强调,“麻绳最容易从细处断。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3]我们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方式方法、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增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同度和使命感,有效解决“有人管”“管到位”问题,激发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生活力,全面提升新時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一)增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同度和使命感

    知是行之始。只有认知认同,才能自觉实践。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既是一个理论课题,更是一个实践课题,重在认知认同、知行统一。增强对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知认同,是基础,是前提。一方面,各级地方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综合党委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重要地位作用,着眼于履行党的政治责任,党章赋予其政治功能和基本任务是什么;要站在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和维护党的执政安全的高度来审视这一时代课题,充分认识其在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关爱人才成长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各级党的领导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抓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动自觉。另一方面,要进行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让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党建负责人、社会组织党务专干等“关键少数”知晓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了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独特作用,消除其对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误区,增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他们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乐于参与党建活动;要经常主动找他们谈心,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做好党建工作对自身发展的作用说清讲透,解除思想上的困惑与障碍,让他们变以往“不理解”为“想得通”,“被动抓”为“主动抓”。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利用党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真切地了解社会组织在发展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去解决这些问题。正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所指出的:“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4]这既遵循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律,也符合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特征与活动规律,最终能达成加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共识。

    (二)理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不明,体制机制不顺,党建工作就难以落实。解决好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问题,需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各地要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的总体原则,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要根据不同社会组织的规模大小、属性特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条为辅、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党建工作。一要理顺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已经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可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将其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4]这里就存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交叉管理”、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必须明确是由党委组织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管理,还是由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管理,避免出现“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理”“管不到位”的问题。二要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加强具体指导,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要结合职能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及时研究有关重要问题。”“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应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4]具体而言,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既要“一心一意谋发展”,更要“聚精会神抓党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工程。比如,凡是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落实好行业管理与党建指导的双重责任;凡是具有行业特点、系统化、跨区域特征明显的社会组织也应落实业务指导部门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其他没有明确业务指导部门的相对比较松散的社会组织,应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4]应规范考核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方法,明确奖惩措施;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各责任主体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党建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的过程中,应遵循“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惩”的原则,谨防形式主义“变种”“异种”。要强化结果运用,考核优秀的要树立先进典型,及时表彰奖励,要善于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运用,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追责。

    (三)创新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方法

    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当,事倍功半。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工作方法》一文中曾形象地把方法比喻为过河的桥和船,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5]所谓“桥”和“船”,其实就是方式方法。做好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找准了“桥”和“船”,“过河”自然不在话下,必然会焕发出生机活力。一要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科学设置社会组织党的组织是做好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按照“应建尽建、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新时代社会组织分布面广、差异性大、党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强等特点灵活设置党组织。改变以往传统的、单一的、静态的做法,探索“主管式、属地式、属业式”“独、联、挂、统”等多种设置方式,能独则独、该联则联、可挂则挂、宜统则统,做到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二要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新时代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开展要紧紧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贴近职工群众需求,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比如,对于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帮扶、环境污染防治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应放宽登记门槛,大力扶持培育,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宣传党的社会保障政策,发挥党员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党的温暖关怀上;对于学会、协会等行业管理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上;对于业主委员会、农民工NGO等维权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引导社会组织理性维权、依法维权上,防止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对于各种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引导社会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自娱自乐、强身健体向志愿服务、发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转变。三要适应信息时代的新特点,探索“互联网+”智慧党建。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拓展了党建工作的发展空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依托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党建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筑“互联网+”智慧党建平台,打破传统党建工作时空限制,用大数据激活沉睡台账,超链接融合各方资源,黨建云唤醒党员意识,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形式,提升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强妇难为无米之炊”。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否能健康持续发展,是否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财物等基础保障是前提条件。一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人才保障体系建设,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人抓”的问题。要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充实壮大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注重从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把优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把普通党员发展为社会组织骨干,切实解决好社会组织党务人才不足问题。二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建设,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得起来”的问题。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构建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4]这样社会组织党组织不仅能建得起来,而且党组织活动能开展得起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能发挥出来。三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阵地保障体系建设,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没着落”的问题。要帮助社会组织党组织建好基本活动阵地,“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统筹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和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4]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7.

    [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352.

    [4]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N].人民日报,2015-09-29(01).

    [5]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9.

    责任编辑:周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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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9: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