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旅行社导游薪酬制度改革研究 |
范文 | 朱朦朦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导游薪酬制度的演变过程,重点从旅行社管理、导游、游客等方面分析了现阶段导游薪酬制度问题出现的根源,并对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进行了探讨,得出只有政府、旅行社、导游、游客等多方面相互合作、共同努力,才能使我国的旅游市场更加规范起来,旅游业才能更加繁荣。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逐渐成为了大多数居民可望而又可及的事情,旅游市场的日益壮大也催生了大批旅行社的出现,而受雇于旅行社的导游作为游客与景点之间的联系人,在旅游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日益发达,不断爆出有导游强迫游客购物、收受商家回扣、恶意增加景点、甚至殴打游客等不良现象,令导游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本文从分析导游薪酬制度的不合理性入手,从一方面解释了产生这种社会现象的根源,并对如何建立一个合理的导游薪酬提出了看法。 一、导游薪酬制度演变过程 导游薪酬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早期旅游业主要由政府来主导,且多为外交事务所需,此时的导游一般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其素质高、待遇好,收入主要由工资、津贴及奖金组成且有保证;二是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及开放,民间参与程度提高,大批旅行社应运而生,出现了专门供职于特定旅行社的专职导游,此时的导游工资主要由旅行社支付;三是随着竞争的激烈,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削减了大批专业导游,转而雇佣自由导游,此时的导游工资主要由其业绩来决定,收入得不到保证,由此衍生出了强迫消费、拿回扣、服务质量下降的现象,其中回扣占了导游收入的绝大部分,大约为70%-80%。 二、导游薪酬制度问题及产生根源 (一)导游薪酬制度问题 现阶段,导游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带团津贴、回扣、小费构成。新的《旅行社条例》也明文规定“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基本工资也只是少数专职导游才有而且很少,大约300块左右每月,而全国大部分导游的基本工资往往都形同虚设,得不到保证。带团津贴也只有少数旅行社才有,大致为20~50元/天,在旅游淡季,因工作量小,此项收入越发少。小费在外国的旅游市场中是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一种肯定,也是其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国内游客的消费理念与国外有很大不同,目前只有在外语系列及国内少数发达地区旅行团中比较常见。因此,回扣就成为了多数导游为了保证其收入而采取的一种主要手段,他们通过故意引导游客去商场、商店、景点消费或强迫游客购物,从商家收取一定比例的返利,而往往所购产品质量都非常低劣,由此产生游客与导游、旅行社之间矛盾冲突现象日益频发。 (二)问题产生根源 导致导游薪酬制度不合理的原因很多,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旅行社管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尽管国家已制定专门法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但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管体系,造成多数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不支付基本工资给导游,也不办理社会保险给导游。(2)旅行社向导游收取“人头费”及带团费。很多旅行社要求导游上交“人头费”甚至垫付团费,导游在没有任何收入的前提下,提前垫付大量金钱,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一旦带团结束,旅行社不按时返还垫付团费,给导游的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风险。(3)削价竞争。随着旅游市场的繁荣及国家对旅行社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大批旅行社应运而生,而与此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多数旅行社管理不规范。旅行社的数量也已远远超过了市场需求,造成供过于求的现象,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抢占市场份额,多数旅行社开始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游客,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接团,而这些所差成本最终都被旅行社转嫁至导游头上,给导游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及经济压力,为了能够填平这些差额,导游只有通过别的途径来增加收入。 2、导游素质不高 导游是一种服务行业,一名合格的导游首先应该具有服务的意识、服务的技能。但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繁荣,尤其到了旅游旺季的时候,导游的需求量猛增。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人为降低了导游的准入门槛,导致导游队伍良莠不齐。目前,我国导游人员呈现年轻化、学历偏低、学习能力不强等现象,有接近半数的导游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部分导游知识面较窄,又缺乏学习动力,在服务过程中只是机械地背诵导游词,讲解乏味,缺乏生动性。导游素质的低下也导致了导游队伍无法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要。 3、游客的旅游素质不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相关旅游法规不了解,维权意识不强,在切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二是由于工作时间的限制,现在出行旅游一般都是选择在假期,时间短、行程紧,旅游途中即使权益受到侵害,想到繁琐、漫长的维权程序,好多人也是忍气吞声,草草了事,这也助长了侵害行为的继续恶化;三是对导游缺乏尊重。导游在旅行中扮演着一个保姆的角色,承担了一个团的吃、住、行等众多义务,工作压力大,而部分游客往往认为导游就是“侍奉人的角色”,对其缺乏应有的尊重,一旦旅行途中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就将失望情绪转嫁至导游身上。导游辛苦的付出一旦得不到游客的认同和尊重,就会加重其无视游客利益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导游薪酬制度改革对策 (一)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旅游市场 要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通过法的形式保证导游的基本收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包括导游执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制体系。政府要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控,恢复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一方面要制定旅游产品单项服务的最低与最高限价,防止恶意削价竞争;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二)建立导游社会保障体系 导游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出行风险大,有可能面临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而为了保障其切身权益的各种配套保险措施却并不完善。对大多数导游来说,享受旅行社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必然会影响其工作情绪及积极性,服务质量也会随之下降,拿回扣、强迫消费、私增景点等现象也随之出现。因此,政府应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旅行社为导游办理社会保险,保障导游的切身权益,免除其后顾之忧,才能使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旅游服务 中去。 (三)提高导游素质,建立激励措施,拉开收入差距 提高导游素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导游的准入门槛,报名资格要求由原来的大中专提高至本科;二是旅行社要定期组织导游进行培训,提升导游的业务能力,并要确保每年的培训时间数量;三是导游人员内部可以实行传、帮、带,养成一个良性循环,共同进步。 要进一步完善导游激励机制,拉开收入差距。首先,可以根据各导游人员能力、服务质量、工作年限等进行分级,工资根据等级的不同而不同,允许素质不同的导游之间存在收入差距,激励导游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旅行社可以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定期考核;其次,要完善晋升激励机制,导游工作不稳定,也难以期望其对公司有忠诚性。 (四)提高游客旅游素质 游客应了解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必要的旅游常识,提高维权意识。树立理性消费理念,培养自主消费意识,不盲目从众购物。树立文明旅游观念,对导游做到尊重、理解、信任,做到游客与导游之间的真正的感情交流。 四、结论 总之,建立公平合理游薪酬制度,加强导游的日常管理,不仅可以保障导游的切身权益,保障其收入,从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减少拿回扣、强迫消费、宰客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而实现导游职业的良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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