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旅游法》研究述评
范文

    韩璐 杨雨潋

    自《旅游法》出台以来,学界立即对《旅游法》的效力问题展开了相关研究,文章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整理和分析,将研究焦点归纳为三大层面,望能为旅游法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两年多,而近两年来学术界对《旅游法》的研究也“异军突起”,战果丰硕。文章通过对《旅游法》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整理和分析,将其研究总结为三大焦点:《旅游法》出台的宏观作用研究、基于《旅游法》的旅游利益相关群体研究和旅游法具体条款的探讨。

    一、《旅游法》出台对旅游业的宏观作用研究

    《旅游法》出台对旅游业的宏观作用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旅游者、旅游企业(包括导游)、旅游景区的积极影响。刘蜀凤(2014)等分析《旅游法》出台对旅行社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的规制;旅游者义务的增加以及旅游景区门票和承载量问题的法律依据,并解析《旅游法》对旅游与相关行业管理的协调机制。李俊(2014)等同样在分析旅游法对旅行社、导游、酒店与旅游者积极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旅游活动利益相关者在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同时,政府还需根据实践情况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并适时对法律条文进行及时修改。

    宏观作用研究以对《旅游法》实施后的旅游业现状进行定性分析为主,表现为对现状的阐述与分析,而对于相关利益主体的战略选择和旅游业前景预测涉猎较少。

    二、基于《旅游法》的旅游利益相关群体研究

    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包括旅游者、旅行社、导游、饭店、旅游景区以及旅游购物店等六个主体。

    (一)旅游者

    张国成(2014)等对旅游权利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整合了《旅游法》中关于旅游者的十一项权利,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获得诚信服务权、旅游合同的转让与解除权、受尊重权、特殊群体的优惠权、请求救助保护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投诉举报权等十一项权利,彰显了《旅游法》作为旅游者权利保障书的地位和作用。王田雨(2014)提出《旅游法》的基本原则、旅游者权利内容,并认为《旅游法》对旅游者安全保护的现实性与超前性共同构成了我国旅游者的安全保护机制。

    (二)旅行社

    对旅行社的研究集中于《旅游法》背景下的战略选择研究,即经营行为的调整,具体涵括管理调整、营销策略的选择等。梁智(2014)简要提出《旅游法》的出台将会导致四大变化,即旅行社经营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人力资源环境变化、旅游市场竞争环境变化、行业监管环境变化,旅行社经营者应充分认识到新形势和新机遇。李顶(2014)通过分析旅行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旅游法》对旅行社规定的指导思想进行分析,提出把握发展方向,准确进行市场定位;严格依法经营,重视旅游合同和劳动合同等相关策略。朱江(2015)从旅行社的角度集中分析了旅游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并探讨了旅行社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问题。杜映(2015)集中分析了旅游法对旅游业产生的影响,探讨了旅行社的应对措施。

    (三)导游

    对导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旅游法》背景下,导游职业发展前景研究、对导游佣金合法化的研究、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研究以及导游职业道德建设的探讨。卢凤萍(2014)提出在《旅游法》背景下导游行业的发展应苦练内功——提升导游服务能力、科学引领?—通过制定导游人员工资等级制度、鼓励高素质人才加入导游队伍,转变导游职业的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从业氛围。廖甜甜(2014)在分析导游佣金合法化的作用和实施障碍的基础上,从佣金观念、导游信息系统、佣金比例和佣金结算制度四个方面对佣金合法化的路径进行了探讨。徐慧慧(2014)在基于对思想道德指标、知识治标和服务技能指标所构成的传统导游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提出《旅游法》与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重构内容。黄邦恩(2014)等通过分析导游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塑造导游职业道德方面的“八荣”方针。李永泉(2015)等分析了《旅游法》实施前后我国导游职业在职业准入、薪酬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变革,据此提出管理体系变革的推进措施。

    (四)饭店

    黄瑞海(2014)从饭店业的角度,对《旅游法》总体特征及有关权利义务条款进行解读,全方位解析《旅游法》实施对饭店业的影响及饭店应采取的对策,对部分条款也指出值得商榷之处,如规定不管什么形式,只要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经营,饭店都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会加重饭店的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

    (五)旅游景区

    冯晓兵(2014)指出旅游景区治理是联系旅游景区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并从旅游景区治理与法制规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提出《旅游法》对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六个方面的影响:对旅游资源管理的影响、对景区环境管理的影响、对景区接待服务设施管理的影响、对景区游客引导管理的影响、对景区收入管理的影响、对景区安全管理的影响,最后构建了《旅游法》实施后的景区治理模式。

    (六)旅游购物店

    高金芳(2014)等通过分析《旅游法》出台后旅游购物店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采取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培养专业人才,开发特色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旅游产品价格等对策。李琼芬(2015)研究云南旅游购物点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相关的可持续发展对策及建议。

    基于《旅游法》对旅游业利益相关者所面临问题的分析及战略选择恰如其分的反映了《旅游法》的调整效应,尤其是对导游职业发展的多层面探究颇具典型性,但《旅游法》始终不可能一应俱全,仍有应实践而调整和解释的需要以及其它专项立法的配合。

    三、旅游法具体条款的探讨

    王丽芹(2014)等对《旅游法》条文的优点和不足进行了评述。石群(2014)基于伦理视角对《旅游法》的条款内容进行评述,依据“旅游是一项人权”,《旅游法》的制定应要体现惠众和公平,但在具体条款中规定不够明确,对象模糊,基于此,作者提出了惠众和公平的实现路径:如实施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和发展“社会旅游”,保障弱势群体的旅游权利。

    《旅游法》部分条款指向不明是学界探讨的热门问题之一,这仍需相关细则与官方机构的全方位解释,以确保法治实施的有效性。作者认为一部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而旅游利益相关群体是“活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更多的提高主动性,在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自觉性,以身作则,立足长远目标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1、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2、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6: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