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银保监合并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分析 |
范文 | 摘要:今年我国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式合并,成立了中国银保监会,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对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和重新划分,从此中国金融监管正式进入“一行两会”时代。银保监的合并,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动因,这一举措对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本文分析了中国银保监合并的主要原因,并深入探讨了银保监合并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 关键词:银保监;合并;金融 2018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银监会)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即保监会)正式合并,成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同时,银监会和保监会原来的行业政策法规和审慎监管制度的制定颁行的职能转移到中国人民银行。从此银保监会专门负责依据相关监管制度和法规对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这一举措对于中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在规范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市场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都能起到更为利好的效果。 一、中国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的原因分析 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的原因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业与保险业的金融产品功能相近 在金融市场上,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很多金融产品功能非常相近。事实上,对于消费者而言,无论是基于养老、医疗还是教育方面的保障目的,既可以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实现。而且,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产品都同时具备保障功能和理财功能,甚至还有完全理财性质的保险。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当前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有着非常密切的合作,很多银行储蓄网点同时也在承接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业务,而有些保险公司目前开始办起了银行(如平安银行),使得银行与保险事实上已经密不可分。因此,将银监会保监会进行整合并不会造成业务上的矛盾和阻碍。 (二)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监管方式趋同 从监管层面上看,实际上银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监管方式并没有太多区别。不仅如此,两者的监管理念、所使用的监管工具、组织机构设置和监管内容很多都有重合之处,他们之间并不存在跨越式的鸿沟。因此,将银监会保监会进行合并,实际上也有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的原因。 (三)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分开监管效能太低 过去保监会和银监会并存,虽然看起来各司其职,泾渭分明,但实际上却產生了很大的监管漏洞。所谓监管漏洞,一是包括双方都管辖不到的盲区,二是双方都有部分管辖权但责任无从分割的重叠区域。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开发程度增加,我国金融领域的乱象也纷至沓来,如混业经营的问题、非法集融资的问题、存单换保单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和矛盾有时候并不是不愿解决,而是无法解决。这中间往往涉及到多头监管又没有资格完全管,处理矛盾无从着手,有些既涉及到银监会也涉及到保监会的职责,双方必须要协商和合作,这样极大的降低了监管效能。 二、银保监合并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 (一)进一步消除金融体系的内部隔阂 首先,有利于促成银行业和保险业的进一步深度合作。目前虽然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有一些业务合作,但是大多仅限于产品市场推广方面,即共享银行业务平台和客户资源宣传与推销保险产品,但深度合作方面,如理财保险产品设计、储蓄产品推广、融资与贷款等方面都几乎是空白,银保监合并,能够促使两大金融主体的联姻,对于提升金融市场吸引力、个性化定制业务满足客户需求、提升金融消费者收益与保障都有很大的好处。其次,有利于消除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内部竞争。众所周知,银行和保险公司存在着直接的竞争关系,出现相互倾轧,相互攻击、恶意高息揽储、恶意抢夺客户等情况,使双方市场形象有损,经营成本上涨,财务状况恶化,银保监合并,能够让银行与保险双方竞争者化敌为友,避免恶意竞争局面出现。最后,能够拓宽银保双方的业务发展空间。银保双方的隔阂的消除,能够促成双方共享市场资源,实现经营业务优势互补、收益共赢,为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二)整合监管资源,实现统一监管 首先,银保监合并能够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从过去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能与机制上看,两者在监管理念、监管工具、监管内容、监管方法和监管组织机构等方面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分开监管实际上是对已有监管资源的浪费,银保监合并则可以使资源得到节约和更为有效的配置。其次,银保监合并可以更好地避免责任相互推诿,职责划分不清,步调难以统一的问题。当前金融乱象层出不穷,如常常见诸于新闻的“存款变保单”案例,过去像这样的案件监管既有银监会也有保监会的职责,两者难以协调一致,导致事件长期悬而不决。银保监合并则可以让银行业保险业的监管措施同出一门,步调统一,充分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实现高效监管。最后,过去在金融监管方面,银监会与保监会之间还存在着一些监管空白,银保监合并则可以充分扫除监管空白和死角,充分遏制了各种过去无法监管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央行职责,增加防范屏障 银保监合并后,将原来草拟银行业、保险业法律法规与审慎监管相关制度的职责划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使得“立法”与“司法”剥离开来,不再像过去银监会和保监会一样既使金融领域的“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使得银保监会权利边界更为清晰,职权更加分明、其监督职能更加凸显。从此以后,银行既要接受央行的宏观审慎监督,还要接受银保监会的微观监管,让银行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增加了一道屏障,也使得银行今后的经营过程更加合法合规。 参考文献: [1]陶娅洁.监会保监会合并 开启“一行两会”时代[J].新产经,2018.04. [2]蕊红.“银保合并”有助于推进金融监管统筹协调[J].时代金融,2018.04. 作者简介: 熊灿(1983.10—),男,湖南宁乡人,助教,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管理学、金融学,研究专长:金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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