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再论黎锦熙的方志观 |
范文 | 摘 要:黎锦熙是我国民国时期著名的方志学者,不仅著有民国为数不多的方志学理论专著之一——《方志今议》,且理论联系实践,抗战西迁陕西期间,主持编修了《城固县志》《洛川县志》《同官县志》《黄陵县志》《宜川县志》。其方志理论既全面、系统,又带有黎氏风格的独特之处,在民国自成一家,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对方志编纂都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黎锦熙;方志观 黎锦熙(1890—1978),字劭西,湖南省湘潭县人,我国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方志学者、教育家和政治活动家,在许多领域都取得过很高的成就。光绪三十一年(1905)中秀才,后考入北京铁道专科学堂,因学校遭大火停办,转入武昌湖北铁道学堂学习。武昌起义后,担任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历史老师,倡导科学教育,毛泽东、蔡和森都曾是他的弟子。1915年入京,被中华民国教育部聘为小学中学课本特约编修员,后历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中文系教授、北平大学第一师范学院院长、北平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期间还与钱玄同等几位致力于普及国语的学者组织了国语研究会,推动普通话普及,投身国文改革事业。抗战全面爆发后,随北平师范大学西迁陕西省城固县,与西迁的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部联合组成西北联合大学。新中国成立后,被毛泽东指定为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员。1957年12月18日,与吴玉章在《人民日报》联合发表文章,全面总结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文字改革的历程,提出推广罗马拼音字母方案的具体措施,其主持编订的《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经全国人大批准实施,实现了其为之奋斗数十载的理想。著有《同音词典》《学习辞典》《语文字典》《汉语双拼体系全表》《文字改革概说》等。1978年3月27日病逝于北京。 作为民国时期著名的学者,黎锦熙在方志学领域也颇有建树。其青少年时期就研读过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抗战西迁后,他作为文化人,以搜集整理国家典章、乡邦遗逸为己任,倡导以修志为抗日服务,“抗战建国!我以为文化界中人要真正负其责任来,第一步工作,就是给所在的地方修县志”,遂带领西北联大的学生先后编修了陕西省《城固县志》《洛川县志》《同官县志》《黄陵县志》《宜川县志》(其中《黄陵县志》又称《中部县志》,未出版),还出版了单行本《洛川方言谣谚志》《同官方言谣谚志》《黄陵志》,填补了陕西省民国修志的空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抗战期间还完成了一部方志学理论专著——《方志今议》,这是民国时期为数不多的方志学理论专著之一,理论与实践结合密切,对今天的修志活动仍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作用。本文试从《方志今议》及黎锦熙所修志书,对其方志理论进行重新认识。 1 方志的性质和功用:“立两标”、“广四用” 关于方志性质,自古以来有两种观点对立存在,一曰“地理书”,一曰“历史书”。而黎锦熙则跳出地理与历史对立的圈子,提出“方志为物,史地两性,兼而有之,惟是兼而未合,混而未融。”他主张方志既是“地志之历史化”,又是“历史之地志化”,方志“立两标”论由此诞生。虽然到了1944年,他似乎意识到史地兼有的局限性,在《洛川县志·序》中提到“立两标”,“其说近玄,且不深论”,可见对于方志性质,黎锦熙仍在思考,但不管怎么说,黎锦熙这一见解,已然突破了前代学者对方志性质属地属史的局限理解,拓宽了方志的研究领域,使方志向科学化系统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而对于方志的功用,历代学者或曰资治,或曰教化,或曰存史。黎锦熙在章学诚的思想理论基础上,结合自己修志的实践经验,提出方志有四类功用,一是科学资源,二是地方年鉴,三是乡土的教學材料,四是旅行指导,从而拓展了方志原有“资治、存史、教化”的认识,打破了封建时代片面宣传方志对于维系封建统治的作用,使方志的功用得到了全面地拓展,接近于今天对方志功用的看法。 2 方志编纂的体例和方法:“明三术”、“破四障” 在具体的方志编纂体例和方法中,黎锦熙提出了“明三术”、“破四障”的修志原则。首先是“明三术”,即“续”“补”“创”。“续”是指对前志已有的记录继而编修,记载前志下限后、本志下限前的内容,本质上是续修志书的另一种说法。“补”是在前志已有记录中进行补充和订正。“创”是针对编写体例方法进行的革新。根据时代的进展,原先的体例方法可能会不适用于记录新产生的事物,这时候就需要结合客观实际,在志书中增加新的门类,如地质、气候、方言等;或者是对旧门类改换名称,抑或是依旧使用原有名称,但取而代之新的内容,如山水风景、商贸产业、储恤、土地资源、学堂、社会风俗、古迹等。其次,针对旧志重视体例形式、忽视内容的不足,提出了“破四障”,即“类不关文”、“文不拘体”、“叙事不立断限”、“出版不必全书”。其中最重要的是“类不关文”、“文不拘体”,因为古代志书受纪传体正史的影响比较大,除序、跋外,在编纂上按文章体裁分类,每个门类有相应的文章体裁格式如纪、图、表、考、略、传等,追求的是志体的表面形式,这一点颇为民国方志学者所诟病,他们认为志书的门类设置应按事物的性质划分,与其本身的文章体裁无关,而黎锦熙正是其中首先发难者,“今当首破此障,文无伤质,以后方志,决不当再以文章体裁分类。类者事类;某类用何文体,一随其事之宜”,“某类中之文体,既一随其事之宜,图可也,表可也,谱或考以及其他皆可也;且一类之中,有时众体咸备,亦无不可,且属必要也”,这是民国方志后来区别于古代方志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 3 修志材料的收集方法:实际调查、档案整理、群书采录 收集材料是修志工作的前期筹备,也是修志成功的要素之一,对此梁启超曾说:“夫方志之著述,非如哲学家文学家之可以闭户暝而遂有创获也。其最主要之工作在调查事实,搜集资料。”黎锦熙也认识到修志材料来源的关键性,在《方志今议》一书中专设一节谈论,将修志的资料来源分为三种:一是实际调查,二是档案整理,三是群书采录。后来在抗日战争期间的修志实践中,黎锦熙应该是发现了关于材料来源论述的不足之处,因此在1946年8月湖南省拟修省志的时候,时任湖南省文献委员会委员的他又将原有的三种收集材料方式分别调整为方桌访问、报告抄送和旧志剪贴。他还提出,材料的收集无法由个人来完成而需要团队共同合作,“三者各须一二人负责,负责者犹司令也,遣将调兵,多寡不同,视所需要。惟专科调查及整理统计工作,需用科学技术人员较多(多属于自然与经济两部门者),余则皆可通力合作”。 4 结语 梁启超曾评价古代方志“虽亚于国史,然编纂之形式,率沿唐后官局分修之旧,故得良著甚难,而省志尤甚。”[12]而民国时期的志书,相比前代而言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成为方志编纂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交替期。处于“过渡”时代的民国方志诸学者中,无论是在方志的理论还是实践上,黎锦熙都是最有建树的学者之一,其方志理论既全面、系统,又带有黎氏风格的独特之处,在民国自成一家。当然囿于时代的局限,黎锦熙的方志理论在今天看来也并非完美无缺,但这并不妨碍其在民国时期的先进性,即便对当今的修志工作也仍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1]黎锦熙:《<方志今议>序》,黎锦熙、甘鹏云合著:《方志学两种》,岳麓书社1984年版. [2]余正东修,黎锦熙、吴致勋纂:民国《洛川县志》,黎锦熙序,1944年铅印本。 [3]黎锦熙:《方志今议》,黎锦熙、甘鹏云合著:《方志学两种》,岳麓书社1984年版. [4]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简介 张彬彬(1996-),女,汉族,浙江台州人,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历史学系,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方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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