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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庭富裕学生偷窃行为案例探究
范文 胡建刚
摘 要:如今,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家庭条件富裕,学生吃穿不愁,物质满足较高。然而,学生在教室和寝室经常产生失窃现象,失窃物品主要为手机、钱、手表、名贵衣物鞋子等,学生偷窃行为仍然不断。有心理学专家认为,学生偷窃行为的心理成因是自我中心主义和精神空虚。本文试图从发展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入手,分析家庭条件富裕的高中生偷窃行为的心理成因,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家庭富裕学生;偷窃行为;寻求刺激;证明自己
1 现象
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到了“要啥有啥”的年代,对于现在的高中生“00后”来说,吃穿住行,样样满意,甚至部分家庭,家财万贯,所以他们基本没有物质欲望,那么,条件如此富足的学生为什么还要行窃呢?本文从“寻求刺激”和“证明自己”两个方面,来分析家庭富裕高中生偷窃行为的心理成因,并就此原因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方法和建议。
2 原因
(一)寻求刺激
案例1:高一新生入学,我作为班主任接手一个高一普通班,上学两周,班上小罗在寝室手机失窃(学校不允许带手机,但还有部分学生私藏),来告诉我,我首先进行了教育,其次告知我们会进行调查。随后我展开了调查,首先,从他们寝室入手,发现小邓表现很异常,他积极主动地关心这件事,询问我调查的进展如何,这引起了我的关注。之后,寝室生活老师来跟我反映,小邓这几天不住在自己寝室,而是住在隔壁寝室。这无疑在告知一些事情,当晚,与其谈话,软磨硬泡,一直熬到晚上12:20,攻心术见效,他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我告知他这是偷窃行為,是要坐牢的。他的回答令我惊讶,“老师,我只是觉得很好玩,真的是玩玩而已,我不是偷,我玩好了会还给他的”,当我告知他父亲时,他父亲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老师,我们家是做海产生意的,家里条件在当地也算很好的,孩子要什么我就给他买什么,最新款的手机都有,他怎么会去偷人家手机呢?”
案例分析:高中生作为青少年,追求个性解放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他们的生活“教室、寝室和食堂”三点一线,学习压力大,然生活显得较单调,对于学习优秀学生,他们能获得学习的快乐和成就感,并能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实现自我价值。然而对于一些学习一般或较差的同学,他们学习上没什么进展,体会不到学习的乐趣,也得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许,于是在学校显得很失落,心理产生紧张和矛盾,以致无所适从,原有的平衡被打破,思维和行为发生紊乱,进入了一种失衡状态。心理学家埃里克森认为如果外在环境妨碍了个体实现人的自我意识发展任务,则个体就会出现发展“危机”,形成不良人格,并妨碍人格的健康发展。那么,他们就会有一种特殊的心态产生,那就是寻求令自己兴奋的东西,在安全意识日益增强的社会,为了寻求刺激,他们会选择做一些“走钢丝”的事儿,有意识地去刺激自己的神经,从而获得刺激的体验,达到心灵的满足。甚至,他们会不惜采取极端行为,把寻求刺激发挥到极致,干一些违法犯罪的勾当,甚至将生命当儿戏。
刺激是自我的满足,案例中的小邓从小衣食无忧,深受长辈过分宠爱,到了高中,离开了宠爱他的长辈们,过上了住校生活,从前的优越感没有了,在老师和同学眼里也不是最优秀的了,产生了严重的落差感,无法满足自我,于是就去寻求刺激,追逐危险,实现人性深处的渴望。
(二)证明自己
案例2:一天下午,我接到学校政教处电话,告知我班上小白多次偷拿学校超市的食品,并让我去视频监控室确认,确认后正是我班学生小白。事后我就立马叫小白来办公室,小白坦白:“老师,有一次,我在超市购买零食,发现有一个同学没付钱就走了,并且也没什么事,所以我觉得我也可以,第一次还有点害怕,第二次第三次我就不怕了,感觉很顺手”。之后我电话告知家长,家长同样惊讶,“老师,我在当地开了五家工厂,在当地不算首富,那也是屈指可数,我每个大周给孩子的钱都足够他花,再说,他外公外婆还经常偷偷给他钱,老师,他真的不缺钱啊,真不敢相信”。
案例分析:证明自己是在物质满足后给予证明自己可以的一种途径。埃里克森认为:青春期的自我分成主体我和客体我。主体我是被自觉意识的我;客体我是被他人看见的我。青少年恰巧处于两者分裂之中。当客体我占优势时,就是自我扩大,表现为虚荣心强,自满、自我陶醉,喜欢炫耀、哗众取宠、突出自己、奇装异服等;当主体我占优势时,就是自我萎缩,表现为无志气、自卑,主观上不努力克服缺点,反而找借口不做事情,强调条件不具备,自怯自怜等;如果这一时期两者都强,人就会忽左忽右。而案例中的小白平时同学关系不融洽,寝室同学也经常孤立他,学习上也不出色,在学校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但是他又非常在意同学们的感受。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获得他人的认可,用偷窃行为来证明自己是行的,证明给外人看自己能够做到,并想以此来获得他人的认可。为此,他不惜选择错误的角色,并受外界的暗示,不加选择地把自己认同于与那个偷拿超市物品的同学为同一类人,形成与社会要求相背离的同一性,并且认为自己行为的结果是理想的,进而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
3 对策
1.家庭教育:其一,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预防“捧杀”和“棒杀”,过分地夸奖或吹捧孩子,把孩子捧上天,会使孩子骄傲自满、停滞退步,无法接受生活的失意和现实的残酷,一撤手,他就“自由落体运动”,摔个稀巴烂,捧得越高,跌得越重,甚至导致堕落、失败;当然,棒杀也不可取,无论是物质棒杀还是精神棒杀,都是强权暴力的象征,被棒杀者是弱者。后者往往没有选择的余地,唯有“三十六计走为上”。
其二,条件富裕的家庭在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方面基本都可以实现,那么孩子物质满足的程度,则直接依赖于家长采用的教育方式,家长的教育要更多地关注孩子的精神追求与成长,注重沟通与关怀。同时,也不能认为物质满足大多会导致孩子的不良行为和心理。
2.自我意识(自我认识和自我实现):首先,正确的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处理好“理想我”与“现实我”的矛盾,不要有虚幻的自信心,证明给自己看与证明给别人看相比,更重要的是要证明给自己看。我是谁,要成为怎样的人,如何去成为这样的人等一系列问题,常常会萦绕在我们心中,如果这些问题回答好了,就能获得自我的同一性,懂得如何去实现自身的价值,追求积极而稳定的人格。
其次,能够理智地看待并且接受自己以及外界,实现自我认同,能够积极地面对人生,奋发努力,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并在追求和逐渐接近目标的过程中体验到自我价值以及社会的承认与赞许。既从这种认同感中巩固自信与自尊,同时又不会一味地屈从于社会与他人的舆论。
3.学校和教师:教师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理论认识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关爱和保护学生,要正确的认识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随意的进行否定、批评和惩罚,而是更多地进行精神上的关怀,加强家校沟通。学校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真正的“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刘录护:《青少年偷窃的类型化分析》,《当代青年研究》2012年第12期。
[2]缪仁票:《对“偷窃癖”学生的心理治疗》,《中国德育》2007年第2卷第10期。
[3]钟静冰:《关于中专学生偷窃事件处理的案例分析》,《中国校外教育》2014年9月。
[4]张大均:《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
[5]刘华山、龚少英、熊俊梅:《教育心理学:沟通心理学与教育的桥梁》,《中国科学院院刊》2012年第27卷(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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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2: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