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
范文 | 庄驰 摘要:国家自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原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统称),不仅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在缩小城乡差别,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且解决了农村居民养老后顾之忧,改变农民的消费观念和生活状态,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城乡居保;农村经济;影响发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大力保障农民养老最重要的一项举措,它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公平的政策。本文以滨海县为例,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对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如何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等谈几点浅见。 1城乡居保制度使农民有了尊严,坚定了守望农村的信心 日前,我在东坎镇沙浦村为农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农民王有良说:“年轻时缴点钱,到老了也能和城里人一样,领取养老金,晚年生活不用愁。有了养老金生活在农村的人不比城里人差,缴点费值!”这位农民的话表现出城乡居保政策深得民心,深受农民欢迎。 一是城乡居保制度让农民活得很有尊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制建设事关国计民生,老有所养一直是农民的梦。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国家财力有限,又受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制约,新农保政策措施出台相对较晚。1992年,国家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主要采取储蓄式积累模式,农民参保自主缴费,不仅待遇低,而且服务不能到位,对农民缺乏吸引力,没有能有效推广。2009年,国家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结合”筹资机制,并且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结合,如对于无保户、重度残疾等群体参保缴费由县政府或社会捐助负担,个人不用缴费,到60岁同样领取养老金。这些惠民政策措施让农民觉得很有尊严,深得民心,以致农民积极参保缴费。就拿我们滨海县来说,目前全县32.63万适龄农民全部参加了城乡居保,参保率达100%,今年征收保费1.28亿元,领取养老金达17万人,年发放养老金3亿元以上,农民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的梦想。 二是解决农民养老后顾之忧。多少年来,我国农民一直固守“养儿防老”的理念。“老有所养”是农民最大的心愿,也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家就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覆盖面狭窄及其制度设计上有缺陷,并没有能够真正形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及良性运行机制,也没有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但自从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后,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缴费机制,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他们觉得以后自己的老年生活终于有了一个比较稳固的保障,可以说基本无后顾之忧了,不再固守养儿防老理念,而是崇尚“参保”防老。 三是坚定了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念。过去,农民想方设法谋求到工厂上班,或外出打工,一方面是为了争取较高的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冲着有养老保险,到老无后顾之忧。如今农民也有了养老保险,在农村干一辈子也有了奔头。这是现在许多农民的现实想法。王有良前几年也打算出去打工,可他看到60岁的农民过去虽然未参保,但政府都发养老金,他打消了外出打工的念头,不仅在家种好责任田,还把两个外出打工人员丢下的责任田承包过来耕种,还搞起了养殖,年收入也有十多万元,日子过得滋润有味,更无后顾之忧。现在在滨海,像王有良这样的农民越来越多,他们立足于家乡建设,放弃外出打工。有的在外打工农民,返乡投资兴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改变家庭收入模式,促进农民消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肩负着解决农村居民养老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的政策目标,而且还承担着带动农村消费与扩大内需的战略任务,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良性效应。 首先,改变了农民家庭收入结构。2008年,也就是在实施新农保政策前一年,我们对本县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过一次调查。当时,全县60%以上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30%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于外出打工,而依靠工資收入的农民仅占5%,还有不到5%的农民靠做小生意或手艺赚钱。因受自然条件、无组织化生产等因素的影响,依靠农业生产农民家庭收入不仅低,而且很不稳定,影响到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少农民弃田进城打工,曾经出现过农田大面积抛荒的现象。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当时60周岁以上农民(包括未参保的)都由政府按月发给养老金,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60元,经过6次增长,现在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25元,按时打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农民的社保卡上。目前,全县领取养老金农民17万人,占农业人口的20%以上。城乡居保政策的实施改变了农民家庭收入单一的增长方式,大大提高了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家庭的收入模式。 其次,刺激农民增加消费。今年国庆长假,农民刘大爷带着从未出过村的老伴到北京去玩了一圈。回来时,刘大爷高兴地说,现在我们有了养老金,也能出去旅游,见见世面,享受一下城里的生活。刘大爷的话很有代表性,农民自从有了固定的养老金,思想观念、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他们不再为养老犯愁或储蓄,舍得吃、舍得穿,有了余钱还想去旅游,享受幸福人生。今年,我县领取养老金农民17万人,预计发放养老金超过3亿元,而这3亿元基本上都被农民当年消费。实践证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促使农民形成合理消费习惯和消费预期等,减弱农民养老预防性储蓄,拉动了农村消费与内需增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强化服务,确保城乡居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特别是农村空巢留守老人较多,他们的子女长年在外务工,家里基本没有人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让这一部分留守老人及所有农村老人可以享受国家与社会的照顾,安度晚年,因此,社保服务任重而道远。近年来,我县按照江苏省人社厅要求,农村养老保险服务要实现“四个不出村”,即农民参保登记、缴费、查询、领取养老金等服务都要在村内完成。自2013年起,我县用三年时间,投资600万元,在全县296村建立村级人社服务平台,与县社保经办机构实现联网,发放城乡居民社保卡50万张,农民参保登记、缴费、查询、领取养老金等,基本实现“四个不出村”。但是,从目前村级平台服务现状来看,硬件条件已基本具备,而软件方面如部门协调、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社保服务的效率。 针对我县的情况,为强化服务措施,保证城乡居保制度持续发展,笔者特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由政府牵头整合部门资源,建立综合性民生服务机制。现在农委、民政、人社等部门都在投入人力和财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但都是各自在单打独斗,连信息都没有共享。为了避免部门重复投入,提高服务效率,县级人民政府应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综合性民生服务机制,将农民养老服务列为重点服务内容,让农村老年人特别是鳏寡孤独、空巢老人得到照顾,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二是聘任专职人员,确保民生服务到位。在每个村(居)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做好社保服务以及其他社会事务具体工作。聘选的人员可以从每个村(居)“三大员”或“村官”中挑选出工作能力强和懂电脑操作相对年轻的村干部;经济条件允许的村也可以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服务于社保工作。现在各地“新农合”已逐步合并到人社部门,村卫生室的人员大多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配有电脑设备,可实行资源共享,通过培训将村卫生员纳入社保服务工作范畴。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县、镇两级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村级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和工作经费,充分调动村级服务站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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