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试述大事记编写中史料的收集与鉴别 |
范文 | 于小军 大事记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记载一定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的参考资料。编写大事记,要占有大量可靠、确凿的历史资料。但这些资料并非信手拈来,需要通过各种渠道的方式进行收集及鉴别。现就大事记编写中史料的收集与鉴别作一探讨。 一、大事记史料收集的方法 收集大事记史料可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党政领导机关的简报、快报、要闻摘报、动态等。 2、利用已出版的有关该题目的书籍或报刊,获知有关材料的大致所在。借此与检索工具所得情况比较,又可能发现新的线索。 3、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的报道。尤其是当地的新闻媒介,经常宣传、介绍本地的一些大事、要事、奇事,从中可以获得一些值得载入大事记的材料。 4、地方志、年鉴等纪实性资料。这些资料系统地记述该地区各方面情况,其中包括一些重要大事件和活动,可供编写大事记参考。 5、通过约稿、走访座谈和当事人提供等方式征集。这些资料较珍贵,多数不可再生。 一般来讲,史料的收集可分为三步。即:初选、复选、定选。 初选,是选材的第一步。在这一阶段,首先要熟悉了解当时国内和地形势,面对档案内容仔细阅读和初步研究,剔除明显无用的材料。一时拿不准取舍的材料要保留,切忌对所涉及事件的历史、专业、人物、制度等材料,不求甚解而决定取舍,要读懂其内容,并请当时环境背景及可靠程度上下功夫。初选工作取材宜山宽,以防遗漏。 复选,是整个选材工作的关键性环节。基本要求是,善于把握材料与所阐明题目的本质联系,关于把握材料的完整性。所谓完整,是说对某一事件从开始、发展到结束,总在不断地产生文件,一个文件的出现会引起另一个文件的出现。因此,在大事记的编写中,把这样的前后连续的文件选 出来,就能反映事物连续的因果关系,正确阐明历史现象。在编写过程中,能一次写清的最好一次写清,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善于选择典型事件,既能反映当时,当地的真实情况,又对今后工作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作用。要尊重历史事实,写成绩也写失误;写胜利也写挫折;写经验也分析教训。这是编者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定选,是整个挑选工作最后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任务,一方面是对整个复选工作的全面审查,从整体上考虑事件的选材是否切题;是否有借鉴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是档案史料真伪的鉴定、内容和文字的考证、正文的确定。定选工作的要求是审慎、严谨。 二、大事记史料的考证与鉴别 大事记作为一种历史资料,应力求其内容的准确无误。由于大事记材料来源广泛,其中失实事部分失实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大事记编写人员对收集来的史料要多闻阙疑,认真考订核准,以避免将不实不确之事录入大事记中。所以就这项工作十分重要。 不同来源的大事史料准确程度有所不同,对从口碑传闻中收集来的每一条材料都要详加考订,直至确定无误时方可以使用。对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史志、年鉴中的记载也要分析研究。由于报道的时间、角度及取材方法不同,史志、年鉴编写中的种种原因,有些材料亦可能出现要素不确,事实不准的情况,不能盲目照录。党政机关编发的简报、动态以及各种档案文件中记载的事实一般比较准确、清楚、可信度较高,大部分可直接使用。对特殊历史时期和特殊性质的事件需要多加分析、考订。如大跃进时期关于生产数据、反右时期、“文革”时期关于政治性事件的记载往往与事实不符,要通过考订把正确的历史事实载入大事记。 鉴别大事记史料的方法很多,可将多种记载对照核实,可向事件发生机关或当事人查询核实等,鉴别大事记史料可通过如下步骤进行:⑴大事记编写人员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每一条材料,遇有不确切的地方,一定要设法考订清楚再收录编写;⑵大事记初移完成后,可即发下属机关或机关内部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广大群众既可发现材料的失实之外,还可能补充一些新材料;⑶在定移前还应由该地区或机关领导审阅把关,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 在鉴别与考证大事记史料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⑴对同一事物几种不同来源的资料说法不同,或互相矛盾,要进行认真的鉴别,寻找准确的说法。 ⑵几种资料虽然说法相同,但与事实不符,要重新调查核实。 ⑶一些资料对事物的反映具有片面性,尤其是特殊历史时期特定环境下形成的资料,表述往往不够准确,也要重新核实。 ⑷有悖于科学常理或不符合专业常识的,要进行规范。 ⑸原文刊载抄写时,出现遗漏或笔误情况,要仔细进行校正。 另外,大事记一般只是客观地记述事实,不加编者的主观评论。但对于某些具有特殊性或开创性事件,除了将事实记述清楚外,可以对其意义和影响作简要介绍,这有助于读者从本质上加深对历史事实的理解和认识。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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