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筑企业审计成果运用探讨 |
范文 | 陈晓燕 摘 要 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由此可见,国家对内部审计越来越重视,而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也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如何加强建筑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对于发挥内部审计价值增值起到了关键作用,没有得到审计成果运用的任何审计都是毫无意义的或是流于形式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审计成果质量不高、管理层对审计成果运用不够重视、企业缺乏有效的审计成果运用保障措施等原因,造成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存在较大困难。对此,本文将从提高审计成果质量、加强管理层对内审成果运用的重视、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保障体系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促进内部审计成果有效运用,使内审部门在促进企业改善运营、增加价值、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审计 成果运用 为内部审计在促进企业改善运营、增加价值、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效果至关重要,没有有效得到审计成果运用的任何审计都是毫无意义的,或是流于形式的。建筑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虽然相对成熟,但是仍避免不了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解决问题,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效力及效果,不断为建筑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建筑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在审计成果运用过程中,往往存在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审计发现問题及风险重视程度不高,怠于整改落实,“屡审屡犯”“屡审未改”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相关问题难以根治,审计整改落实难以推进,审计成果运用效果不佳,审计成果未能有效向管理转化,最终导致内部审计在促进企业改善运营、增加价值、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作用发挥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成果质量不高 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必然会降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认可度,影响企业管理层重视程度,最终造成审计成果的运用无效或低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计价值增值作用的发挥。而影响审计成果质量的因素较多,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内部审计团队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1)内审部门资源配置不足。随着内部审计职能转型升级,内部审计范围涵盖企业方方面面,涉及公司组织结构及企业文化建设、战略规划与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及法务管理、生产管理、物资管理、市场管理、投融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而目前建筑企业内审部门人员配置依然以财务背景人员为主,工程、质量、商务、物资、法律等人员较为匮乏。更有甚者,内审部门成为企业闲置人员安置部门、“养老”部门,内审团队综合素质能力受到质疑。 (2)内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内审人员专业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在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相关制度理解方面存在不同程度偏差甚至缺失,导致在审计过程中做出的职业判断缺乏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分析、判断问题能力不高,存在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停留于表面现象,未进行深入实质性分析,审计结果过多地局限于某个缺陷,未能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角度深入看待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的建议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被审计单位难以落实审计意见。由此导致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影响审计权威性。 (3)内审人员职业操守未有效遵循。个别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操守。如:出现该回避的情形时不回避,该反映的问题不如实反映,该保密的信息发生泄漏等。审计结果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受到质疑,审计成果质量及审计权威性受到威胁。 2.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 一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缺乏必要的制度指导,质量控制程序及流程缺失。二是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执行不力,如:上级单位未定期或不定期对下级单位内审部门质量控制进行评估或考核;内审部门负责人或主审、审计组成员、审计质量控制岗位人员未有效履行质量控制职责。 (二)管理层对审计成果运用不够重视 即使审计成果质量再高,如果得不到管理层的重视,审计成果必然不可能得到有效运用。而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管理层对审计成果不理解、不重视,个别领导认为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是在给企业“找茬”,给领导“添堵”,甚至是在向上级审计部门“邀功”。除去管理层个人人品因素外,我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内部审计领导机制不合理 目前,建筑企业内审部门分管领导大多为总会计师,部分单位分管领导为纪委书记或是总经济师,部分单位分管领导虽为总经理或是董事长(党委书记),但总会计师或其他业务领导依然作为协管领导。总而言之,由董事长或是党委书记等“一把手”直接分管内审部门的企业少之又少,这必然造成内审工作独立性及权威性受影响。特别是在“一把手”都不重视审计工作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其他管理层对审计结果不重视。 2.管理层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部分建筑企业管理层对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学习不深入,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管理往往基于所谓的行业惯例和个人经验。如:为获取项目中标采取围标串标、支付高额中介费等违法手段;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流于形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合规等。在内审部门提出相关问题时,认为这是整个行业惯例,如不按此操作,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层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态度,直接影响业务部门整改态度,审计整改最终变成内审部门在唱“独角戏”。 (三)缺乏有效的审计成果运用保障措施 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集中体现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成果运用效果不佳,集中反映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偏低。而造成整改率偏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缺乏必要的整改问责机制。具体表现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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