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元明清时期赋税 |
范文 | 蔡昌 一、元朝赋税 公元1206年,孛儿只斤部领袖铁木真统一蒙古高原诸部,建立蒙古汗国,自称成吉思汗,后称元太祖。1260年铁木真之孙忽必烈据汉地建国称汗,建元中统,1271年改国号为元(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公元1279年陷南宋都城临安,灭南宋,统一中国。公元1368年,明军占领大都,元统治者北遁,元朝遂灭亡。 元朝平定江南、吐蕃、云南,结束了自五代以来的纷争割据局面,疆域不断扩大,甚至扩展到高加索和中亚地区。元初,统治者面对贫困的财政及多民族文化、习俗差异,在全国实行高压政治和经济掠夺,赋役苛重。由于幅员辽阔,元代的田赋南北异制,素有“南重于粮,北重于役”之称。元朝为了鼓励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业赋税具有较低的税率,在商业都会一般为三十取一,边远地区六十取一,每遇灾荒还常有减免。这激发商业的活力,商业赋税成为元朝财政的重要收入之一。盐税也是元朝的重要税种,曾有一个时期国家经费的80%来自盐税。 为元朝赋税制度立下汗马功劳的是耶律楚材。耶律楚材是耶律阿保机的九世孙,博学多才,为金庭重臣。元太祖十年(公元1215年)降蒙古,为元初著名的政治家、理财家。耶律楚材的赋税思想及举措如下:其一,建立赋税征管机构。公元1230年,耶律楚材选派官吏建立燕京、宣德、西京、太原、东平、济南等十路课税所,每课税所设正、副官员各一人,主持当地的赋税征管工作。其二,建立各项赋税制度。太宗元年(公元1229年)建立百分之一的畜牧税制度,继而建立了赋调制;太宗二年建立十取一的酒课制度与三十取一的杂课制度;太宗八年制定了田赋、商税、盐税等制度。其三,建立三权分治制度,即“长吏专治民事,万户府总军政,课税所掌钱谷,各不相统摄”。这种财政体制,有助于强化财政赋税管理,有效制止贪污腐败行为。这是关于财政税收角度的中央集权制度的有益探索。其四,轻赋减税,休养生息,使各民族均平赋役,彰显着一种追求赋税公平的社会理想。其五,反对包税制,即反对将赋税征收权商品化。西域商人勾结蒙古贵族以“扑买”来承包收税。所谓“扑买”就是以超出朝廷所征赋税的数额来买断某项税收的征收权。因为包税制会造成政出多门,最终包税商中间盘剥百姓,使国家和人民都深受其害。这一见地直到今天还有其借鉴意义,当代中国税收征管中类似包税事件层出不穷,应严格肃清,引以为戒。这是耶律楚材赋税思想带给政府税收管理的重大启示。 公元1260年,元朝正式建立后,南方的赋税大体依南宋旧制,即实行两税法,但南宋传下来的税制在各地区很不均衡,也就继续不均衡地沿袭下来,但南北方役法是一致的。 卢世荣于公元1284年被忽必烈任命为中书右丞,主持国家理财大政。卢世荣提出以下赋税思想:其一,不取于民,裁抑权势所侵。即不苛课百姓,而是限制权豪势要,这一方针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其二,专卖与征税并行以流通商货。其三,国家经营对外贸易。卢世荣的赋税政策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触及利益集团而遭到蒙汉地主、官僚集团的攻击,任职三个月即被弹劾下狱,最终被忽必烈以奸臣之名杀害。此外,阿合马、桑哥也先后为元世祖忽必烈理财,都重视工商税收的征税与管理。 元朝的赋役因战争与工程需要而临时加征赋税,百姓负担繁重。加之包税制盛行于元代各个阶段,最终导致财政崩溃,货币失控,官员贪暴,民不聊生,终于爆发红巾起义。 二、明朝赋税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登基,建立明王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直接由贫苦农民起兵登上皇帝宝座的君主。 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维护长期统治,采取了一些客观上顺应生产发展的措施,奖励垦荒,兴修水利,官府发放耕牛、种子,以免税征赋役激励民间种植棉、麻、桑、枣等经济作物。明初赋役仍用两税法,但比元朝赋税轻得多,制度也比较合理。民户按田产分为三到九等,等级高者承担徭役重,等级低者承担徭役轻,田赋税率仅在3%以下。后来明代田赋改为什一税,即税率为10%,每年分夏、秋两季缴税,民间流传的夏粮、秋粮即由此而来。朱元璋不设税务征收官吏(废除元朝的课税所),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开始,在各州县设立由粮长负责征收税粮,这种制度先在南直隶(今江苏、安徽)等地推行。这一征收办法,既具备元代包税法省却专职税务征收人员的优点,也缓解了政府税务人员与百姓的矛盾,而且还降低了国家征税成本。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买卖及大批饥民逃亡,使得税粮征收的难度越来越大,最后粮长制名存实亡才不得不改由独立的赋税机构征收。这与中国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集体送公粮到粮食局下辖的粮管所,由粮管所代扣农业税的做法十分相似。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历史的一幕会惊人相似地重演。粮长制或公粮制的破败,其根源在于这种制度不符合经济规律和历史发展趋势。赋税以货币形式而不是以实物形式征缴已是一种必然要求,建立固定而专业的赋税征收机构也是一种必然趋势。 但这些重农措施还是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从而也带动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加之明政府还解放工奴,降低日用品课税,开办官营手工作坊,用银做货币,加工银饰品等举措,大大促进了明朝工商业的繁荣。在东南沿海、运河两岸和江南地区都有一些工商业城市兴起,白银成为通货,钱庄也成为独立的行业,为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明成祖朱棣为了巩固北方少数民族的统治,迁都北京,并派遣三宝太监郑和七次下西洋,促进了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国境关税的课征成为重要财政收入。明成祖时期,国力强盛,万邦来朝,史称“永乐盛世”。其后的明仁宗、明宣宗时期仍处于兴盛时期,史称“仁宣之治”。 解缙是洪武二十一年(公元389年)进士,任大学士,敢于直谏时政过失,为民所赞赏。他提出均田均赋抑制兼并的思想,强调政府应合理分配土地。他还提出商税不能按定额征收,必须改为从实计征以实现赋税公平,这是一项可取之议,后被明朝政府采纳改商税定额制为从实计征制。 明中叶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许多农民丧失土地,四处流亡。特别是明英宗之后,宦官专权,官僚联接朋党,互相倾轧,朝政一片混乱,农业及工商业经济迅速下滑。此时期出现一位著名的理财家丘浚,他官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编著《大学衍义补》160卷传世。针对明中叶的财政危机,他主要有以下赋税思想:其一,提出“各得分愿”和“先民理财”的治税理财思想,即治税必须重视和解决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问题,政府必须考虑赋税的合理负担,公平征取。同时引导百姓积极生产,培养生财之道。其二,提出“轻税增收”,反对一物多税和重复征税。这种赋税思想的提出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其三,提出量入为出,轻赋与节用相结合,首次系统提出国家税收预算的操作制度。总之,丘浚的赋税思想既有轻赋薄役的民本思想,又有赋税治理的政府调控思想,为后世留下深远的启示与影响。 明朝万历年间,皇亲国戚、贵族宦官侵占大量土地,豪强地主也疯狂兼并土地。土地被集中在少数大家族手中,各种赋税徭役被转嫁到普通农民头上。面对赋役严重不均的现状,宰相张居正开展大规模的清丈土地运动,清查出大量应税未税的土地。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制度,即把赋、役合并,折银征收,像拧成一条鞭子一样,故得名。此法首创于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其后江西巡抚刘光济实行于辖区。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后颁布一条鞭法。具体政策是把原来按照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照丁粮派役,然后把夏秋两税和杂税也合编为一条,无论粮税、差役一律改为征银差役由官府雇人充当。“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的名目和征收手续,限制了豪强地主等大土地所有者的逃税避役行为,使官吏不易与豪强势力勾结串通作弊,减轻了广大农民的赋役负担。从此,历代平行征收的赋役,趋于合一,封建税制由赋役制走向租税制,实物税迈向货币税,是中国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大大推动了商品经济的扩大与发展。张居正还秉承“治赋必须与治政相结合”、“厚商利农兼顾”的方针进行国家税收治理。张居正的税制改革属于不以增设新税、开辟利源为重心,而是从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不足的根本症结方面确定改革的重点,以革除现行赋役制度中的积弊,在实施上更采取了较稳重的渐进式改革模式。而王安石的变法原则,则以增加新税开辟利源为重心,对社会经济中的土地兼并、商业资本兼并等问题,力图彻底纠正,忽视了原有赋税制度的不合理成分及新创各税对社会带来的新的冲击影响,特别是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这样势必遇到更多的阻力。张居正主持朝政长达十年之久,他信仰国强才能民富的治国思想,成了“愿以深心奉尘刹”的聚财之能臣,他也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界、思想家、改革家。但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在一定程度上整顿了明朝政治腐败、民穷财竭的状况,但这些措施不过是补偏救弊而已,财政积弊并未彻底革除,封建的生产关系已经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客观规律无人能颠覆。 自万历皇帝后期至崇祯皇帝期间,不断发生内外战争,仅万历年间就发生三次大的征战,崇祯年间辽东战事紧张,耗费大量银粮。明朝后期提出了“增税扶危”的口号,横征暴敛,民间赋税激增,民不聊生。此时,明朝政府也加强对工商业者的掠夺,宦官充当矿监、税监,巧立税目,残暴掠夺,激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手工业者、工商业主参加的反矿监、税监的斗争。在各种复杂矛盾交互作用下,终于爆发了以李自成、张献忠为代表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领袖李自成提出“三年不纳粮”的口号,于是农民起义军一路势如破竹,轻而易举地攻陷北京,崇祯帝吊死梅山。无疑,明王朝也是因为繁重的赋税劳役而引来国家灭亡的祸患。 三、清朝赋税 公元1616年,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皇太极时改金为清。公元1644年,明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顺治帝从沈阳迁都北京,并消灭了李自成起义军的残部和南明势力,清朝的统治正式开始。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宣统帝被迫退位。清朝共有十二位皇帝,统治长达268年。 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之时,八旗组织类似于部落联盟,赋税形式为“公田之税”,耕种公田所获粮食缴国库,作为国家行政费用。清政府入关后,多尔衮摄政。此时税制沿袭明制,比较繁杂。田税因地区而异,有的征粮,有的征银,有的银粮各半,有的按丁摊派,有的摊丁入亩。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和重税,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田地荒芜失耕。清王朝遂以优惠的政策如免税、提供农具等吸引流亡的农民和无地的农民垦荒,形成“湖广填四川”的人口迁徙浪潮。 康熙帝于公元1685年下令重修顺治帝制定的《赋役全书》,去繁就简,征信于民。他还实行减税政策,因为沿革下来的农业税一直由田税和丁税两部分组成,其中丁税的比例不断下降,到康熙时,丁税仍占农业总赋税的10%,富户相对地多人少,丁税很轻,而穷户人多地少,丁税就显得繁重。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即以后再增加的成丁(16岁以上)人口,不再征收丁银,相对降低了穷人的赋税。 雍正帝是一位严谨务实的君主,他从严治税,积极清缴欠赋,减少了赋税收入的漏洞。雍正元年,雍正帝决定实行“摊丁入亩”,并将其确立为全国性的农业税政策。“摊丁入亩”即把一省的丁税总额摊入田亩总数里征收,富户田多,摊的就多,穷人田少,摊的就少,无田户则不承担丁税。这是全面而彻底的“一条鞭法”,多征田税,免去丁税,这是即为合理的公平税制。“摊丁入亩”最初从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开始在广东试行,雍正二至七年正式全国推广,该制度迅速扩展到直隶、山东、河南、江苏、浙江、陕西、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地。个别省份过了很多年以后才逐步实行,其中台湾“摊丁入亩”从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开始,直到道光年间(公元1821~公元1850年)才全面铺开。这意味着清代的赋税改革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逐步推行,从而使改革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大大减少改革的阻力。“摊丁入亩”使税收负担进一步趋于均衡合理。尤其是无地的农民、佃户不再因承担繁重的徭役而逃亡,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工程劳役改由政府出钱雇佣,不需人皆亲自服役,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盐税、关税、茶税、酒税、当税等,税目比以前历代都多,税额也逐渐增大。但清前期这一阶段的赋税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赋税体系。而鸦片战争以后的清后期情况赋税情况就大相径庭了。 清前期,出现许多启蒙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分别提出自己的赋税变革主张。黄宗羲认为:“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历史上各朝代税制改革实际上属于并税式改革,旧税未减,徒增新税。即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这一规律后人称之为“黄宗羲定律”。顾炎武主张主要有二:一是“分权治赋”,即变集中专制为分权而治,实现民主、民利,才得民安、国富;二是“丈地均赋”,这是公平赋税的一种观念。王夫之认为,应制定赋税法制,通时通变,即税制的制定应尊重实际,灵活变化。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开始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政治、经济、财政、税收均受制于帝国主义列强。赋税思想也快速向资本主义赋税思想转变。 腐朽的清廷与封建官僚又阻碍着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常发展,抑商思想严重,虽然在很多时期商业税率等于抑或低于农业税率,但是当政府榨干了农民的血汗,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就会对商业进行强取豪夺,直至把商业和农业一道摧毁。合理的政策应该是适当提高商业的税率,从而减轻农民的负担。 鸦片的大量输入,导致中国白银外流。吏治腐败加上鸦片泛滥,结果农民的赋税猛增。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急需筹银,遂将田赋一增再增,直至税源枯竭。此时,坐镇江北大营的琦善,在交通要道设卡向过往商人征收1%的税,此法被曾国藩所用,成为湘军的主要军饷来源。由于一厘是一两的1%,故名厘金。于是,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清廷决定陆续在各省推行厘金制度,厘金遂成为一种新的商税。 甲午战争失败,赔款二亿两白银。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索要赔款4.5亿两白银。清廷以每年的关税、盐税作抵后,仍不足以偿还当年债务,就分摊转嫁给各省负担,农民的负担更重了。同时,清廷自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起邀请英国人帮办关税,英国人赫德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长长达48年之久,关税收入一直作为赔款或外债偿还担保。 在清后期,列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财政运行模式逐渐渗透进中国,洋务运动轰轰烈烈搞起来了。从财政收入来看,出现了官营企业收入、国债收入;从财政支出来看,增加了军队训练支出、司法费支出、官营企业支出、教育费支出和外交费支出。在财政管理方面,也引进西方国家的管理模式,包括设置财务处、编制国家预算和建立国家金库制度等。 林则徐初步形成“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经济思想产生很深的影响。他严禁鸦片走私以保护税源,并以法制化的手段遏制走私。并倡导利用关税收入的一部分增强国防力量以防止外国侵略,达到“收其利而防其害”的效果。魏源受林则徐之托,编著《海国图志》,提倡放眼看世界。魏源还认为有田的地主和无田的商人都需要保护,“分其利而不破其家”,这样可以有效保护税源。薛福成是清末外交官,先后出使英、法、意大利、比利时等国,提倡洋务,主张变法。他认识到发展工商业以广税源的重要性,并将商贸放到经济总体中考察其地位与作用,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他还阐述开矿兴利以及保护关税的思想。李鸿章是清廷重臣,又是近代著名的洋务大使,他提出开矿兴利、振兴商务、免厘助商等观点,并运用权力将这些思想付诸于实践。 清末资产阶级改良思潮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终于于1898年发动了一场维新变法运动,变法领导人为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采用西方的财政学说对中国财税进行改革,以实现变法图强。康有为提出“富国”、“养民”的赋税思想,并主张以轻税保商务,创新税如印花税解决新政费用等政见。梁启超认为劳动力、土地与资本结合能生财,但分配时不能分原始资本,缴税也不能侵蚀原始资本,但他受西方资本主义学说的影响,竭力反对土地国有制度,主张征地价税,反映了他为地主和上层资产阶级的土地私有制辩护,有其思想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张居正主持朝政长达十年之久,他信仰国强才能民富的治国思想,成了“愿以深心奉尘刹”的聚财之能臣,他也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界、思想家、改革家。但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在一定程度上整顿了明朝政治腐败、民穷财竭的状况,但这些措施不过是补偏救弊而已,财政积弊并未彻底革除,封建的生产关系已经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客观规律无人能颠覆。 自万历皇帝后期至崇祯皇帝期间,不断发生内外战争,仅万历年间就发生三次大的征战,崇祯年间辽东战事紧张,耗费大量银粮。明朝后期提出了“增税扶危”的口号,横征暴敛,民间赋税激增,民不聊生。此时,明朝政府也加强对工商业者的掠夺,宦官充当矿监、税监,巧立税目,残暴掠夺,激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手工业者、工商业主参加的反矿监、税监的斗争。在各种复杂矛盾交互作用下,终于爆发了以李自成、张献忠为代表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领袖李自成提出“三年不纳粮”的口号,于是农民起义军一路势如破竹,轻而易举地攻陷北京,崇祯帝吊死梅山。无疑,明王朝也是因为繁重的赋税劳役而引来国家灭亡的祸患。 三、清朝赋税 公元1616年,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皇太极时改金为清。公元1644年,明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顺治帝从沈阳迁都北京,并消灭了李自成起义军的残部和南明势力,清朝的统治正式开始。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宣统帝被迫退位。清朝共有十二位皇帝,统治长达268年。 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之时,八旗组织类似于部落联盟,赋税形式为“公田之税”,耕种公田所获粮食缴国库,作为国家行政费用。清政府入关后,多尔衮摄政。此时税制沿袭明制,比较繁杂。田税因地区而异,有的征粮,有的征银,有的银粮各半,有的按丁摊派,有的摊丁入亩。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和重税,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田地荒芜失耕。清王朝遂以优惠的政策如免税、提供农具等吸引流亡的农民和无地的农民垦荒,形成“湖广填四川”的人口迁徙浪潮。 康熙帝于公元1685年下令重修顺治帝制定的《赋役全书》,去繁就简,征信于民。他还实行减税政策,因为沿革下来的农业税一直由田税和丁税两部分组成,其中丁税的比例不断下降,到康熙时,丁税仍占农业总赋税的10%,富户相对地多人少,丁税很轻,而穷户人多地少,丁税就显得繁重。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即以后再增加的成丁(16岁以上)人口,不再征收丁银,相对降低了穷人的赋税。 雍正帝是一位严谨务实的君主,他从严治税,积极清缴欠赋,减少了赋税收入的漏洞。雍正元年,雍正帝决定实行“摊丁入亩”,并将其确立为全国性的农业税政策。“摊丁入亩”即把一省的丁税总额摊入田亩总数里征收,富户田多,摊的就多,穷人田少,摊的就少,无田户则不承担丁税。这是全面而彻底的“一条鞭法”,多征田税,免去丁税,这是即为合理的公平税制。“摊丁入亩”最初从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开始在广东试行,雍正二至七年正式全国推广,该制度迅速扩展到直隶、山东、河南、江苏、浙江、陕西、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地。个别省份过了很多年以后才逐步实行,其中台湾“摊丁入亩”从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开始,直到道光年间(公元1821~公元1850年)才全面铺开。这意味着清代的赋税改革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逐步推行,从而使改革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大大减少改革的阻力。“摊丁入亩”使税收负担进一步趋于均衡合理。尤其是无地的农民、佃户不再因承担繁重的徭役而逃亡,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工程劳役改由政府出钱雇佣,不需人皆亲自服役,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盐税、关税、茶税、酒税、当税等,税目比以前历代都多,税额也逐渐增大。但清前期这一阶段的赋税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赋税体系。而鸦片战争以后的清后期情况赋税情况就大相径庭了。 清前期,出现许多启蒙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分别提出自己的赋税变革主张。黄宗羲认为:“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历史上各朝代税制改革实际上属于并税式改革,旧税未减,徒增新税。即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这一规律后人称之为“黄宗羲定律”。顾炎武主张主要有二:一是“分权治赋”,即变集中专制为分权而治,实现民主、民利,才得民安、国富;二是“丈地均赋”,这是公平赋税的一种观念。王夫之认为,应制定赋税法制,通时通变,即税制的制定应尊重实际,灵活变化。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开始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政治、经济、财政、税收均受制于帝国主义列强。赋税思想也快速向资本主义赋税思想转变。 腐朽的清廷与封建官僚又阻碍着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常发展,抑商思想严重,虽然在很多时期商业税率等于抑或低于农业税率,但是当政府榨干了农民的血汗,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就会对商业进行强取豪夺,直至把商业和农业一道摧毁。合理的政策应该是适当提高商业的税率,从而减轻农民的负担。 鸦片的大量输入,导致中国白银外流。吏治腐败加上鸦片泛滥,结果农民的赋税猛增。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急需筹银,遂将田赋一增再增,直至税源枯竭。此时,坐镇江北大营的琦善,在交通要道设卡向过往商人征收1%的税,此法被曾国藩所用,成为湘军的主要军饷来源。由于一厘是一两的1%,故名厘金。于是,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清廷决定陆续在各省推行厘金制度,厘金遂成为一种新的商税。 甲午战争失败,赔款二亿两白银。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索要赔款4.5亿两白银。清廷以每年的关税、盐税作抵后,仍不足以偿还当年债务,就分摊转嫁给各省负担,农民的负担更重了。同时,清廷自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起邀请英国人帮办关税,英国人赫德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长长达48年之久,关税收入一直作为赔款或外债偿还担保。 在清后期,列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财政运行模式逐渐渗透进中国,洋务运动轰轰烈烈搞起来了。从财政收入来看,出现了官营企业收入、国债收入;从财政支出来看,增加了军队训练支出、司法费支出、官营企业支出、教育费支出和外交费支出。在财政管理方面,也引进西方国家的管理模式,包括设置财务处、编制国家预算和建立国家金库制度等。 林则徐初步形成“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经济思想产生很深的影响。他严禁鸦片走私以保护税源,并以法制化的手段遏制走私。并倡导利用关税收入的一部分增强国防力量以防止外国侵略,达到“收其利而防其害”的效果。魏源受林则徐之托,编著《海国图志》,提倡放眼看世界。魏源还认为有田的地主和无田的商人都需要保护,“分其利而不破其家”,这样可以有效保护税源。薛福成是清末外交官,先后出使英、法、意大利、比利时等国,提倡洋务,主张变法。他认识到发展工商业以广税源的重要性,并将商贸放到经济总体中考察其地位与作用,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他还阐述开矿兴利以及保护关税的思想。李鸿章是清廷重臣,又是近代著名的洋务大使,他提出开矿兴利、振兴商务、免厘助商等观点,并运用权力将这些思想付诸于实践。 清末资产阶级改良思潮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终于于1898年发动了一场维新变法运动,变法领导人为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采用西方的财政学说对中国财税进行改革,以实现变法图强。康有为提出“富国”、“养民”的赋税思想,并主张以轻税保商务,创新税如印花税解决新政费用等政见。梁启超认为劳动力、土地与资本结合能生财,但分配时不能分原始资本,缴税也不能侵蚀原始资本,但他受西方资本主义学说的影响,竭力反对土地国有制度,主张征地价税,反映了他为地主和上层资产阶级的土地私有制辩护,有其思想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张居正主持朝政长达十年之久,他信仰国强才能民富的治国思想,成了“愿以深心奉尘刹”的聚财之能臣,他也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界、思想家、改革家。但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在一定程度上整顿了明朝政治腐败、民穷财竭的状况,但这些措施不过是补偏救弊而已,财政积弊并未彻底革除,封建的生产关系已经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客观规律无人能颠覆。 自万历皇帝后期至崇祯皇帝期间,不断发生内外战争,仅万历年间就发生三次大的征战,崇祯年间辽东战事紧张,耗费大量银粮。明朝后期提出了“增税扶危”的口号,横征暴敛,民间赋税激增,民不聊生。此时,明朝政府也加强对工商业者的掠夺,宦官充当矿监、税监,巧立税目,残暴掠夺,激起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手工业者、工商业主参加的反矿监、税监的斗争。在各种复杂矛盾交互作用下,终于爆发了以李自成、张献忠为代表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领袖李自成提出“三年不纳粮”的口号,于是农民起义军一路势如破竹,轻而易举地攻陷北京,崇祯帝吊死梅山。无疑,明王朝也是因为繁重的赋税劳役而引来国家灭亡的祸患。 三、清朝赋税 公元1616年,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皇太极时改金为清。公元1644年,明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顺治帝从沈阳迁都北京,并消灭了李自成起义军的残部和南明势力,清朝的统治正式开始。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宣统帝被迫退位。清朝共有十二位皇帝,统治长达268年。 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之时,八旗组织类似于部落联盟,赋税形式为“公田之税”,耕种公田所获粮食缴国库,作为国家行政费用。清政府入关后,多尔衮摄政。此时税制沿袭明制,比较繁杂。田税因地区而异,有的征粮,有的征银,有的银粮各半,有的按丁摊派,有的摊丁入亩。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和重税,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田地荒芜失耕。清王朝遂以优惠的政策如免税、提供农具等吸引流亡的农民和无地的农民垦荒,形成“湖广填四川”的人口迁徙浪潮。 康熙帝于公元1685年下令重修顺治帝制定的《赋役全书》,去繁就简,征信于民。他还实行减税政策,因为沿革下来的农业税一直由田税和丁税两部分组成,其中丁税的比例不断下降,到康熙时,丁税仍占农业总赋税的10%,富户相对地多人少,丁税很轻,而穷户人多地少,丁税就显得繁重。康熙五十一年,康熙帝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即以后再增加的成丁(16岁以上)人口,不再征收丁银,相对降低了穷人的赋税。 雍正帝是一位严谨务实的君主,他从严治税,积极清缴欠赋,减少了赋税收入的漏洞。雍正元年,雍正帝决定实行“摊丁入亩”,并将其确立为全国性的农业税政策。“摊丁入亩”即把一省的丁税总额摊入田亩总数里征收,富户田多,摊的就多,穷人田少,摊的就少,无田户则不承担丁税。这是全面而彻底的“一条鞭法”,多征田税,免去丁税,这是即为合理的公平税制。“摊丁入亩”最初从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开始在广东试行,雍正二至七年正式全国推广,该制度迅速扩展到直隶、山东、河南、江苏、浙江、陕西、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地。个别省份过了很多年以后才逐步实行,其中台湾“摊丁入亩”从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开始,直到道光年间(公元1821~公元1850年)才全面铺开。这意味着清代的赋税改革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逐步推行,从而使改革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大大减少改革的阻力。“摊丁入亩”使税收负担进一步趋于均衡合理。尤其是无地的农民、佃户不再因承担繁重的徭役而逃亡,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工程劳役改由政府出钱雇佣,不需人皆亲自服役,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盐税、关税、茶税、酒税、当税等,税目比以前历代都多,税额也逐渐增大。但清前期这一阶段的赋税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赋税体系。而鸦片战争以后的清后期情况赋税情况就大相径庭了。 清前期,出现许多启蒙思想家,如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分别提出自己的赋税变革主张。黄宗羲认为:“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历史上各朝代税制改革实际上属于并税式改革,旧税未减,徒增新税。即历史上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这一规律后人称之为“黄宗羲定律”。顾炎武主张主要有二:一是“分权治赋”,即变集中专制为分权而治,实现民主、民利,才得民安、国富;二是“丈地均赋”,这是公平赋税的一种观念。王夫之认为,应制定赋税法制,通时通变,即税制的制定应尊重实际,灵活变化。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开始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政治、经济、财政、税收均受制于帝国主义列强。赋税思想也快速向资本主义赋税思想转变。 腐朽的清廷与封建官僚又阻碍着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常发展,抑商思想严重,虽然在很多时期商业税率等于抑或低于农业税率,但是当政府榨干了农民的血汗,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就会对商业进行强取豪夺,直至把商业和农业一道摧毁。合理的政策应该是适当提高商业的税率,从而减轻农民的负担。 鸦片的大量输入,导致中国白银外流。吏治腐败加上鸦片泛滥,结果农民的赋税猛增。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急需筹银,遂将田赋一增再增,直至税源枯竭。此时,坐镇江北大营的琦善,在交通要道设卡向过往商人征收1%的税,此法被曾国藩所用,成为湘军的主要军饷来源。由于一厘是一两的1%,故名厘金。于是,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清廷决定陆续在各省推行厘金制度,厘金遂成为一种新的商税。 甲午战争失败,赔款二亿两白银。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索要赔款4.5亿两白银。清廷以每年的关税、盐税作抵后,仍不足以偿还当年债务,就分摊转嫁给各省负担,农民的负担更重了。同时,清廷自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起邀请英国人帮办关税,英国人赫德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长长达48年之久,关税收入一直作为赔款或外债偿还担保。 在清后期,列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财政运行模式逐渐渗透进中国,洋务运动轰轰烈烈搞起来了。从财政收入来看,出现了官营企业收入、国债收入;从财政支出来看,增加了军队训练支出、司法费支出、官营企业支出、教育费支出和外交费支出。在财政管理方面,也引进西方国家的管理模式,包括设置财务处、编制国家预算和建立国家金库制度等。 林则徐初步形成“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对后世的中国经济思想产生很深的影响。他严禁鸦片走私以保护税源,并以法制化的手段遏制走私。并倡导利用关税收入的一部分增强国防力量以防止外国侵略,达到“收其利而防其害”的效果。魏源受林则徐之托,编著《海国图志》,提倡放眼看世界。魏源还认为有田的地主和无田的商人都需要保护,“分其利而不破其家”,这样可以有效保护税源。薛福成是清末外交官,先后出使英、法、意大利、比利时等国,提倡洋务,主张变法。他认识到发展工商业以广税源的重要性,并将商贸放到经济总体中考察其地位与作用,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他还阐述开矿兴利以及保护关税的思想。李鸿章是清廷重臣,又是近代著名的洋务大使,他提出开矿兴利、振兴商务、免厘助商等观点,并运用权力将这些思想付诸于实践。 清末资产阶级改良思潮迅速发展起来,并开始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终于于1898年发动了一场维新变法运动,变法领导人为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采用西方的财政学说对中国财税进行改革,以实现变法图强。康有为提出“富国”、“养民”的赋税思想,并主张以轻税保商务,创新税如印花税解决新政费用等政见。梁启超认为劳动力、土地与资本结合能生财,但分配时不能分原始资本,缴税也不能侵蚀原始资本,但他受西方资本主义学说的影响,竭力反对土地国有制度,主张征地价税,反映了他为地主和上层资产阶级的土地私有制辩护,有其思想认识的历史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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