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台湾开放票券商经营外币票券风险管理探究 |
范文 | 郑晓玲 开放票券商经营外币票券对于国内金融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可拓宽外币资金筹措及运用渠道,满足民众理财需求,提高国内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票券市场的规模,增加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分散经营风险,提升竞争力等,但在实务操作中亦存在着诸多风险。我国台湾地区颁布了“票券金融管理法”和外币票券业务管理及外汇相关法规,界定了票券商的职责、票券金融业务范围等;成立了票券金融商业同业公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外币票券业务信息资料;台湾票券商依据其主管机关规定从事外币票券业务,并采取了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控管外币票券的相关风险,其经验值得借鉴。 一、我国台湾地区外币票券概述 我国台湾地区现行规划的外币票券分为外币商业本票、外币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及外币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三种,均适用“票券金融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外币商业本票还须适用“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台湾外币票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发行人、保证人、持有人(投资人)、票券商、保管结算机构、清算交割银行、实券保管银行和外币清算银行。其中,票券商目前仅限银行及证券商。票券商为厘清其签证、承销、经纪或自营的责任,会要求发行人签立签证、承销委请书;投资人与票券商第一次进行附条件买卖交易时,亦须与票券商签订附条件买卖总契约书,并于交付投资人的买卖成交单中记载相关交易内容,作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由于台湾以外贸为主,企业对外币资金需求相当殷切,经由贸易与投资而产生的外币资金也相当充裕。然而台湾地区内的外币市场一直通过以银行中介机构的存、放款的间接金融方式进行,缺乏外币直接金融市场,必须发行海外债来筹资,或将资金汇出进行海外投资,影响资金分配效率。为加速台湾货币市场国际化,发展台湾成为区域性货币市场筹资中心,台湾“中央银行”于2007年5月18日同意成立境内外币票券市场。2010年台湾进一步开放票券商申请办理外币票券业务,当年8月12日首批核准了6家公司可以申请境内外币票券签证、承销、经纪及自营业务。台湾在开放票券商经营外币票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有一些具有特色的做法,为我国大陆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二、我国台湾开放票券商经营外币票券的风险管理举措 (一)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票券商的职责、票券金融业务范围等 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7月9日颁布“票券金融管理法”。依该法第2条规定:票券商及票券金融相关事项的管理,依本法之规定;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它有关法律之规定。而票券业务(含外币票券)为票券商主要经营项目之一,且为票券金融相关事项,其管理亦须依票券金融管理法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票券金融管理法”,票券商是指票券金融公司及经主管机关许可兼营票券金融业务之金融机构;票券金融业务是指短期票券之签证、承销、经纪或自营业务;所指兼营票券金融业务之金融机构,目前仅限银行及证券商。 此外,台湾还颁布了银行业办理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结算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等外币票券业务管理及外汇相关法规,以加强票券商外汇管理,防控风险。 (二)成立票券金融商业同业公会 台湾2002年6月18日正式成立票券金融商业同业公会,配合政府推行金融政策、促进货币市场发展、协调同业关系以及增进同业共同利益。该会依据《商业团体法》、《票券金融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令设立,每家票券商均指派会员代表,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理事17人组成理事会,监事5人组织监事会。下设6个委员会(票券业务委员会、债券业务委员会、授信业务委员会、会计及风控委员会、信息业务委员会以及新种业务研究委员会)分别研究相关业务事项。 在主管机关与会员之间,台湾票券金融商业同业公会扮演着桥梁的角色,协助政府推行金融市场政策;研究建议并执行票券金融业相关法令;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并调节同业间业务争议;促进票券金融同业的业务发展;厘订会员间共同性的各项业务规章;整理、统计并分析货币市场的业务资料,供同业参考;办理会员员工的互助、进修、联谊、学术研究,并推行公益事业;联系国内外票券金融业者,并加强国际交流;办理政府或机关团体委托的事项;办理其它会员共同事务及依据法令规章应办的事项。此外,还在其网站上公示外币票券业务管理暨外汇相关法规,发布了外币票券业务法律属性及定位、境内外币票券市场实务操作规划报告、外币票券业务讲义、票券商货币市场操作讲义、票券商实质交易文件审查讲义等信息资料。 (三)风险管理作业方面的措施 台湾票券商依据其主管机关规定从事外币票券业务,以控管外币票券的相关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作业风险及法律风险等。在风险管理作业方面,台湾对各类风险的定义及管理事项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外币票券的发行机构、保证机构或交易对手因破产或其它原因,无法履行契约义务,而导致票券商遭受损失的风险。 台湾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注意的事项主要是:票券商买入外币票券时事先要评估发行人或保证机构信评等级、商品优先顺位的设计、发行条件及存续期间、资产池规模及分散情形,并就持有的余额作有效的控管,以降低可能的损失。逐步发展估计违约机率(客户在未来一段期间内可能违约的机率)、违约出险额(预估客户违约时的账上余额)、违约损失率(即客户违约后,经过催收程序处理,在程序结束后仍无法收回的损失比率)三种风险成分的方法,以量化信用风险。其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公司及保证机构信用风险 票券商持有的外币票券其发行机构或保证机构应具一定信用评等,外币票券发行经金融机构保证的,其保证契约应约定保本保息且抛弃先诉抗辩权,并将外币额度并入票券商与该金融机构往来新台币额度合并控管信用风险。票券商持有单一企业所发行的外币商业本票额度,应与票券商授予该公司新台币商业本票额度合并考虑信用风险。并每年检视额度的合适性,依规定程序提报审议。 (2)标的资产信用风险 票券商持有的外币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连结的标的资产可能因发生信用恶化或违约事件,导致利息本金无法偿付。为有效控管此因资产质量恶化带来的风险及遵循主管机关规定,针对持有的单一外币受益证券或资产基础证券余额,以不超过票券商净值之一定比率为限。 (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与客户进行外币票券的附条件交易时,为控制交割时间差产生的信用风险,应依交易客户对象级别或信用等级,对每日每户承受的上限金额及日中收付净差额,依承担风险额进行限定。与客户进行附卖回条件交易时,为防范客户届期不履行买回的约定而需承接此标的物,对附卖回条件交易买入的标的物应事先作评价。为避免交易对象违约不交割而产生的风险,应于交易前事先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另外,与交易对手签订的个别契约应由法务人员审阅契约内容,以保障票券商权益。 2.市场风险 这里的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导致票券商遭受损失的风险。所称的市场价格则包含利率、汇率及商品价格等。 票券商应选择适当的市场风险衡量管控方式,一般可采用风险值VaR与压力测试/情境仿真结合以历史数据或假设情境,衡量个别票券或投资组合潜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另可搭配运用极值理论或Expected shortfall来量化极端情形下的损失。 台湾在市场风险管理中注意的事项主要是:确保市场风险控制在可容忍范围内,并达成营运目标及维持健全的资本适足率;金融体系快速自由化与国际化,利率及汇率波动难免,票券商除提高利率及汇率预测的能力外,还要妥善确定及运用多种管理方法及策略。票券商应依据经营策略与市场状况,确定市场风险交易限额与停损限额,并规划完整的风险监控流程,于例行营运活动中持续进行。建立明确的风险监控流程,并定期将各类管理产生的监控报表,如限额使用情形、市价评估及损益状况、曝险部位与风险限额的比较等,呈报高阶管理阶层核阅,并通知风险控管部门,促使风险控管部门确实掌握营业单位的市场风险,以陈报风险管理情形予董事会。 建构利率及汇率风险管理的实际步骤,可归纳为: (1)实施利率及汇率预测:实施利率及汇率预测,定期召开利率及汇率预测会议,掌握利率及汇率走势;建立管理系统或数据库,作为利率及汇率预测分析的辅助工具;正确解读中央银行及美国联邦准备银行货币政策方向,以利分析利率及汇率走势。 (2)确定持有部位期限的分布及限额:为控制利率及汇率风险,可依外币票券存续期间的长短,确定持有部位的占比限额,以分散风险。原则上存续期间较长,则利率及汇率敏感性较高,风险较大,故占总部位比率不宜过高。 (3)评估部位收益:为掌握利率及汇率风险曝露程度,有效控管部位,运用利率及汇率风险衡量等的工具,评估部位损益,定期监控外币票券的部位总额、各类票券余额及占比、平均剩余天数、平均收益率等配合利率及汇率预测调整及确定操作策略。 (4)建立监控系统:除实时限额控管,掌握日中交易符合授权额度,并运用风险值观念计算资产部位风险,据以建立风险管理的监控系统,作为经营管理阶层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因无法将资产变现或获得融资以提供资金履行到期义务而可能承受的损失。金融资产的变现能力,通常与票券商本身的债信或所持有金融资产部位的债信有密切关系。 票券商以短支长的特殊营运模式,致使经常面对流动性部位不足的问题;且票券商外汇资金来源较新台币更为稀少,面临外币流动性风险情况严重时,甚至会连带危及相关金融同业,并扩及依赖票券商筹措资金的企业的正常营运。在现今信息传播快速的金融情势下,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是票券商营运管理至为重要之一环,台湾在此方面的主要做法有: (1)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架构:金融机构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创造流动性,因此金融机构可能面临流动性问题,流动性策略规划包括考虑所有交易或承诺的量化或非量化的规模。 (2)衡量及监控净资金需求:依未来即将到期的各项现金流入及流出,包括资产负债表外的项目,加上对未来影响资金动向的经济状况作出假设,综合评估未来特定期间净资金需求的变化,以利持续监控。票券商有效的净资金需求的评估期间从1日、3日、5日至一个月,并量化估计资金来源及需求,以评估1、30、90及180日内资金缺口。 (3)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流动性管理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估在正常和特殊情况下,可以从相关市场取得资金的多寡。若资金集中在特定资金来源,则流动性风险将增加,因此票券商应依客户别、工具别等分类检视并分析资金依赖特定对象的程度,以利风险分散。 (4)建立紧急应变计划:包括处理流动性危机的策略,以及弥补现金流量缺口的程序。 4.作业风险 作业风险是指因人为疏失、制度不当、监管不周或管理失常及系统的不当或失误等内部作业流程,或因外部事件等原因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作业风险管理机制须从管理及追踪损失事件开始,以掌握内部作业风险曝险状况,通过发生损失事件的成因分析,了解内部控制较弱的环节并加强作业风险的管理及追踪。 作业风险呈现七大损失型态,即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事件造成实质资产减损;外部人员意图诈取、侵占公司财产或规避法令所造成的损失;公司内部人员意图诈取、侵占公司财产、规避法令或公司内部规范所导致的损失;因营运中断或电脑死机所造成的损失;员工作业及工作场所因违反雇用、健康或安全规则及协议、支付个人损害求偿所造成的损失;执行、运送及作业流程管理与交易对手或供货商的交易流程或管理不当所导致的损失;客户、产品及营运惯例因过失或疏忽,致使对顾客未尽专业义务(忠实及合宜的建议)、或因产品设计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降低作业风险的重要关键是通过对作业风险因子的分析,找出发生原因,以杜绝未来发生作业损失的机会。通过作业风险因子分析的架构,将损失事件比对至七大损失类别当中,并在比对的过程中分析已发生的损失事件,冀望从成因分析中了解损失事件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结果,进而找出相应的方式并降低未来发生损失的机率及损失程度。 作业风险管理是各单位人员共同的职责,各单位均应就其所经管的业务持续推动执行,以落实作业风险管理机制。 台湾在作业风险管理实务上执行的步骤如下: (1)确认客户身分: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外币票券的发行人、保证人及投资人,皆属于客户的范围。票券商于承作交易前,须先行作好客户基本资料的确认及建文件工作。为确认客户身分,应请其详填客户基本资料表。首次建文件或更改客户基本数据,须经主管复核,并随时维护更新。 (2)确认交易真实性:货币市场的交易大都以电话联络进行,故交易真实性的查证甚为重要,必须采取多项配套措施。票券商相关交易须全面采取电话录音,大额或异常交易由后台人员照会;另外,语音、网络查询的建置,便于客户完成交易后查询;稽核室及会计师的定期、不定期寄送对账单,亦可发现异常。空白商业本票的库存、领用均列入计算机控管,并留存客户书面签收数据备查。交易条件变更及交易删改皆须经主管放行并留存完整更删纪录。确定洗钱防制注意事项,大额资金及首次往来客户皆须查核客户资金来源。 (3)交易条件逾限管理:票券商依本身净值、承作外币票券RP能力及资金调度能力,确定适当具体的持有部位规范,盘中严格控管承作RP、外币借款或拆入外币款余额。票券商对每位交易员均需设定可承作交易的额度及利率,逾其限额者,须经上层有权主管核准。平时分散客户种类,以分散资金来源,适当配置RP、外币借款及拆款到期日。 管理的方式为交易员接洽交易逾限者,填具交易纪录单经主管复核,或直接由信息系统设立各阶层权限,由计算机联机控管,每日营业时间终了,打印相关报表呈阅后存查。 (4)款券交割管理:考虑“票券金融管理法”第26条限制,初期外币票券买卖交易采用交易日(T日)当日进行款券交割(即交易日与交割日均为T日)。以后将参考外汇交易的国际惯例,交割日为交易日后二营业日的原则办理(即T日为交易日,T+2日为交割日)。 外币票券的投资人须于清算交割银行开立外币票券款、券户,且比照新台币票券采取款、券同步交割模式。惟外币的当日跨行汇款仅得于境内间运作,故票券商需事前确认交易对手的外币资金来源,避免当日无法交割的状况产生。后台交割人员应再次向投资人确认外币资金的来源,以确保资金于交割日前到位无虞,否则票券商应实时另寻资金渠道以弥补缺口。款券的交付在作业流程中属于作业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卡。票券商为做好外币款项收付工作,除适当控制部位及资金缺口外,平时在各金融机构备妥FX Swap换汇交易额度、外币拆借款及透支额度,强化资金调度能力,以备不时之需。 (5)人员的训练及管理:明确制定制度规范,交易、交割前后台作业由不同部门办理,不可兼任,以利于员工确实遵守与执行作业流程与内控,并加强员工工作的熟练度以提升工作质量,减少出错机会,各单位应于作业风险自我评估系统建置完妥后,定期评估作业风险、积极反应并解决作业上的问题,以降低未来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性。各级主管时时关心员工日常生活情形,且留心是否有不正常的资金进出等状况,以防范未然。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票券商从事外币票券交易时,因疏忽而违反主管机关制定的相关法令规章,或与交易对手发生争议而造成财务损失或权利无法执行的风险。 票券商从事外币票券经纪、自营业务时,应审视持有外币票券是否符合各项规范。买卖外币票券应就相关的法令规章有基本了解,相关法令规章如票券金融管理法、票据法、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不动产证券化条例、银行外汇相关法令规定和其它相关法令。 (四)内部控制方面的措施 在内部控制方面,台湾的具体做法如下所述: 1.内部控制建立及原则 票券商办理外币票券业务时,为达成获利、绩效、保障资产安全及财务呈报的可靠性等目标,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其原则包含: (1)管理阶层的监督及控制:定期汇编管理监控报表,如限额使用情形、市价评估及损益状况、曝险部位与风险限额之比较等,呈报管理阶层核阅,并告知风险控管部门。若有逾越风险或停损限额等例外情形,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迅速呈报管理阶层,并于当日填报逾越风险限额或停损控管表予风险控管部门。 (2)风险辨识与评估:辨识并评估外币票券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之重大风险,并决定如何因应相关风险,使其能被限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控制活动与职务分工: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确定各层级之内部控制程序及适当之职务分工,以确保管理阶层及员工责任归属。 (4)信息及沟通:保证有适合贴切完整的财务、营运及遵循法令等信息;信息应具备可靠性、及时性与容易取得的特性,并以一致的格式提供,以建立有效之沟通渠道。 (5)监督活动与更正缺失:持续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整体之有效性,营业单位、稽核单位或其它内控人员发现内部控制缺失,均应实时向适当层级报告,若属重大之内部控制缺失应向高阶管理阶层及董事会报告,并应立即采取改正措施。 2.确定适当的政策及作业程序 票券商依据上述原则及相关职掌权责,并依内部相关规定,确定适当的政策及作业程序,作为从事外币票券业务之依据,且应适时检讨修订。 交易单经主管核签,电话录音保留至少三个月以上。交易、交割、市场风险评估(中台)分由不同部门人员办理。每日由清算部门专人查核交易留底联,确定所有交易均已开立交易单,另由会计人员不定期抽核交易留底联。在核准规定范围内,由单位主管明确授权个别交易员可从事之短期操作交易种类。每日日终打印FX交易、Cancel明细(含即期、远期);MM交易、Cancel明细;Swap交易、Cancel明细;提供给清算部门查核。每日日终打印商业性交易明细(含当日交割、远汇、Undue、Cross)予清算部门,以便核对营业单位帐务。交易部门各项业务的操作应遵循主管机关暨相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各项业务于叙做前均应查核总额度,交易对象个别额度,债、票券发行者及其行业的额度。清算部门于收到交易单后,应查核交易部门承做之交易,是否符合核准之可用额度(交易对象、交易种类、交易单位、交易员等)。交易部位、损益情形、市场信息、商业性部位、交易员操作部位等报表需于日终呈主管核阅后会清算部门。市场风险评估(中台)人员不得办理各项交易,以符内部控制原则。 三、结论与建议 随着经济发展由进口替代迈入出口扩张之转型期,形成了外汇存底快速累积,导致货币供给额巨幅增加,促使国内物价节节上升,对国内金融安定造成威胁。金融当局鉴于当时缺乏调节金融之有效工具,为抑制通货膨胀,可于当时汇率及利率管制的银行体系外,积极推动建立机动汇率制度与筹建活泼健全的货币市场,以谋短期资金利用的效率化与促进利率的自由化,并为中央银行提供控制货币供给与调节金融的场所。 开放票券商经营外币票券对于国内金融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可拓展外币资金筹措及运用渠道,满足民众理财需求,并提供外资投资中国更多的选择;提高国内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票券市场的规模;增加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分散风险;加强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力等,但在实务操作中亦存在着诸多风险,鉴于此,建议借鉴前述台湾已有的经验,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票券商经营外币票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作者单位: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 注: 基金项目:海南省社科联2014年规划立项课题(编号HNSK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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