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论国内外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及思考 |
范文 | 丁洁云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的金融活动中所使用的金融工具也在逐渐增多,通过这些工具的辅助,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本文讨论了国内外金融工具准则变化的相关内容,首先讨论了在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然后分析了我国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并对比了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的不同,最后对国内外的变化进行了简单的对比,希望通过本文的讨论可以促进我国各行业的发展,促进经济进步。 关键词: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国内外对比 随着各种金融工具的使用对我国经济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产生了一定的隐患。因为受到2008年经济危机的影响,IASB已经建立了相关的危机预防措施,再加之我国金融行业与世界逐渐融合,相关方面的内容融合也成为接下来的主要发展趋势,所以我国也进行了会计准则的修改,借此促进我国与国际趋势的融合,并确保今后不会再次受到影响。 一、金融危机后金融工具准则的发展 在《国际财务报告主责第9号:金融工具》中,在金融危机之后主要出现了三个方面的改变,下面简单介绍相关内容。 (一)分类与计量 2010年IASB对《国际财务报告主责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将负债分类与计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在这一修改中,主要针对企业因为自身信用不良造成的金融负债的相关问题。对比之前来说,没有进行修改之前如果出现信用恶化问题,就会导致当期损益出现非常大的变化,所以新准则考虑到这一问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改。 (二)减值方法的确定 在出现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工具因为有信贷损失延迟问题所以受到了大量的指责,认为金融危机是因为金融工具才出现的。在一段时间之后,IASB为了避免再次受到这一问题的影响,在新准则中设计了“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简单来说是要求企业在金融工具开始确认之前,就要进行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还要计算金融工具寿命周期过程中的信用损失。 (三)套期会计处理 在新准则中套期会计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将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等内容进行改进,使企业可以提供更好的财务报告。虽然新准则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企业管理人员中可以根据公司的特点决定是否采用[1]。通过这一改变,企业可以从财务报告中获取更多更有效的信息,并可以对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情况与财务报表套期会计处理工作有更好的了解。 二、我国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 我国金融工具的变革主要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因为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所以在会计准则上为其提供了很多便利。第二阶段确定了我国会计准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最后一阶段就是当前阶段,我国会计准则已经逐渐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同。我国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工具分類 在金融工具分类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传统方式主要是根据其具体的内容进行划分,但是在新准则中与之不同,其是通过工具的合同内容以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形式所体现的,并没有只是简单地按照法律进行确定。在新准则中对金融工具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的划分,例如长期股权投资等内容就不再属于金融工具的一部分,并且添加了很多新内容,如企业的发行、回购、出售等原本不属于金融工具中的内容被划归到了金融工具之中。员工薪酬划分的权利与义务等原来通过金融工具进行划分的部分,现阶段也使用薪酬计算方式进行划分。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条件与披露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条件与披露要求方面的内容,新准则中在原有的内容基础之上进行了扩充,其中比较主要的抵消内容包括:当使用较多的工具来达到一种工具的效果时,那么这种新型工具可以叫做合成工具。在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等相关活动中,虽然在风险敞口上比较相似,但是其交易对象却并不相同。除此之外,在披露上原始准则只是要求金融工具做出准确的判断即可,但是新准则的要求相对更高,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工作,不能因为过于披露使真实信息被隐藏,也不能因为过于笼统,使相关工作人员辨别不清。 (三)金融工具的风险披露 第三方面是金融工具的风险披露,新旧准则在这一方面的侧重点出现了不同,在旧准则中将规定企业需要对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到期等内容进行分析,但是在新准则之中规定了要进行金融负债的到期分析,但是对衍生金融与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到期分析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非衍生金融负债要以合同到期期限为基准进行。对衍生金融负债来讲,如果合同到期期限是现金流量时间分布的主要因素,则与非衍生金融相似。 (四)金融资产转移与披露 新准则中对金融资产转移与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的五种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已经进行转移但是没有进行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披露方面增加了一些内容。对已经完全转出,但是转出方继续涉入已转移金融资金的披露进行了具体的规定[2]。 (五)新旧准则交替处理 在两种准则进行交替的过程中,新准则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于按照旧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需要通过追溯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如果不能使用这一方式则可以使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 三、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与国际新准则的对比 虽然我国金融工具已经实现了趋同化,但是还具有一定的不同,下面简单阐述其中主要的内容。 在国际新准则中将四分法转变为了二分法,但是我国在这一方面却并没有进行转换,只是简单的将一些适应金融工具的资产刨除在外,并将一些之前不适应金融工具,但是现阶段适应金融工具的资产算在了这一范围内。在金融负债方面,国际新准则中规定,因为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出现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不再属于损益,并将其算在综合收益之中[3]。但是新准则的分类方式没有变化,所以其只是披露自身因为信用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因为金融危机的出现,导致金融资产大量缩水,国际新准则通过“预计信用损失”来计算金融工具是否出现了减值的现象。并对其具体的使用方式进行了规定,但是我国还是使用已发生方式进行确定减值。 在套期会计处理上,我国没有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只是又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但是在国际新准则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但是净投资套期方面没有进修改[4]。 四、国内外金融工具准则的对比 在金融危機发生之后,所有受到了影响的人都将责任归咎到会计准则上,所以在这一情况下,国际组织进行了相关方面的改革工作,但是在我国的趋同中,没有涉及到其中三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在趋同的过程中,没有将相关部分内容考虑在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虽然在会计准则上与国际准则进行趋同,但是并不是完全照搬,而是实质趋同与等效趋同的结果,加上对我国实际情况的研究最终确定的,而这次国际准则的更改对我国来说并不适用,所以没有按照其进行更改。相关更改的内容是针对一些已经完全成型的市场进行的,但是我国市场尚处在发展阶段,所以不能进行相关转变[5]。在《国际财务报告主责第9号:金融工具》中规定权益工具必须通过权益工具进行计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将成本当做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但是我国市场发展还没有完全成型,所以无法完成相关工作。“预期信用损失”中规定企业在最初进行计量的过程中就要对未来损失进行一定的计算,但是就我国市场而言,企业很难进行外部市场的损失预估,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在这以情势下也显现出了很多问题[6]。 五、结论 通过本文对金融工具准则变化的讨论,已经将我国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与国际金融工具变化的相关内容明确。在我国接下来的发展中,需要继续进行趋同,但是不能全盘接收相关内容,而是需要对我国情况分析,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相关工作,保证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J].会计师,2017,10(07):3-5. [2]耿建新.金融工具会计难点之最解析——国际9号和我国24号准则之套期会计[J].金融会计,2017,11(05):16-28. [3]耿建新.金融工具会计端倪的一角冰山——国际9号和我国22号准则之确认与计量[J].金融会计,2017,21(04):15-26. [4]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2017,10(08):6-9. [5]贾成海.对长期债券投资会计处理的几点看法——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商榷[J].财会月刊,2015,11(07):30-33. [6]毛伟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减值准备计提分析——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J].现代商业,2015,23(21):249-250. (作者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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