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司法会计研究进展、问题解析与展望 |
范文 | 寿莉 齐金勃 【摘 要】 十多年来,我国司法会计研究发展迅速,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研究内容日趋深入。基于对1999—2012年间相关文献的统计分析,将我国司法会计研究划分为起步、发展和深化三个阶段;揭示当前我国司法会计研究的主要问题为研究视角单一、基本理论有待深化、理论体系尚待完善、鉴定标准尚未建立等;认为法学和会计学共同构成司法会计的理论基础;建议司法会计研究应该强化多视角,体现综合性、多样性和规范性;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研究重点为司法会计研究方法、司法会计对象等基本理论及司法会计鉴定标准。 【关键词】 司法会计研究; 文献分析; 阶段划分; 问题; 展望 中图分类号:DF7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8-0115-05 一、我国司法会计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我国的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已开始,一批学者如于朝在1991年已有《司法会计基础》专著出版。但限于之前文献数据难以统计,“中国优秀博硕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数据库数据最早追溯到1999年,故本文仅就数据库数据进行分析。 笔者以“司法会计”为关键词,对“中国优秀博硕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1999年至2012年8月的文献进行检索,共检索到1 073篇期刊论文和79篇学位论文。以研究者数量、专业领域以及研究内容、作者单位为标志值分别对1999—2011年检索到的论文进行统计,运用Excel表格对数据进行处理,对其司法会计的研究规模、研究者单位分布、研究领域、研究内容等反映我国司法会计研究基本现状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如下: (一)研究经历三个阶段 对检索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可以得到1999年至2012年8月,每年的司法会计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图1、图2)。从发表论文统计直方图可以看出,尽管在我国,司法会计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至今,我国司法会计研究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时间大致为2002年以前。这一时段,我国期刊发表司法会计论文数量增长缓慢,至2002年不足100篇,学位论文仅有2篇,而且学位论文只出现了硕士学位论文。统计数据表明,截至本世纪初,我国司法会计研究者较少,发表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数量少,且硕士学位论文所占比重小。这一时段,我国司法会计主要研究内容多集中于借鉴苏联、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成熟理论和实践体系,提出发展我国司法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构想。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时间大致为2003—2008年。全国发表司法会计期刊论文数量从2003—2004年间的每年近百篇,逐年递增到2005—2008年间每年突破百篇,特别是2005、2006、2007年,连续3年发表司法会计期刊论文超过120篇。从学位论文统计直方图来看,这一时段,硕博论文数量不断增多,研究层次不断提高,出现2篇博士学位论文。统计数据表明,2003—2008年间,司法会计领域研究者数量逐年迅速增多,研究层次逐步提高,研究内容分布越来越广泛。 第三阶段,深化阶段,时间大致为2009年至今。这一时段,期刊论文数量相对下降,但数量稳定在50—70篇之间;学位论文的数量略有下降,但相对稳定,每年在9—14篇间,1篇博士论文在此期间发表。这一时段的研究内容多集中于司法会计的理论体系、司法会计鉴定的采信机制和司法会计鉴定的标准。尽管研究数量年平均数有所下降,但2009年以来,我国在司法会计领域研究层次逐步提高,研究内容逐步深入。同时,这一时期,研究者相对稳定,研究态势逐渐形成,研究者相对集中。 图1、图2中2012年数量相对较少,与论文发表和学位论文上网时间延迟有关,不具有代表性,故没有将2012年的数据列入本次研究分析之中。 经以上分析可得出结论:我国的司法会计研究发展大致历经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化阶段,研究人员层次逐步提高,研究内容逐步深入;研究者研究队伍相对稳定。 (二)研究者的所属部门分布相对集中 将上述检索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以“作者单位”作为标志值进行统计,并经过Excel表格对数据进行处理,可得出司法会计研究者部门分布情况(见表1)。 分析表明:司法会计研究者的所属部门分布相对集中,研究者大部分来自高等院校、公检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以及科研单位。其中,高校与科研单位占研究单位的65.44%,是司法会计研究的主力军;公检法部门(尤以检察部门)紧随其后,占18.04%,司法鉴定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是司法会计研究的组成部分,占6.76%,其他部门,如司法、财政部门,共占9.76%。 (三)高校研究者所属专业领域广泛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至今,全国共有近50所高等院校博硕生开展了“司法会计”相关研究,检索到博硕学位论文79篇。学位论文作者学科专业分布广泛,主要分布于会计学、法律、经济法学、诉讼法学、侦查学和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见图3)。其中,会计学(含国际会计)专业学位论文50篇,占总人数的63%;法学、法律专业学位论文24篇,占30%,另有侦查专业学位论文2篇,其他专业3篇(图4)。 从研究主体和专业分布看,研究者的学科、职业背景广泛。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司法会计的主要理论基础是会计学和法学,司法会计具有会计学、法学、侦查学、证据学、鉴定学等多学科属性,具有交叉性、综合性学科的特点。 (四)实务需求是研究发展的主动力 统计文献表明,1999年至2012年8月,我国司法会计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实务研究、理论结合实务研究、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以及国外司法会计发展介绍五个方面(图5)。1999年至2012年8月,司法会计五个主要研究领域动态发展变化如图6。 图5、图6表明,实务研究占46%,且一直是司法会计研究的主要领域,说明实务需求是促进司法会计发展的主动力;理论及理论实务结合研究总计约占40%,一直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理论是促进实践发展的基石,司法会计学科发展必然需要理论的支持。司法会计的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是司法会计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五)研究领域逐步拓宽,研究内容逐步深入,研究质量不断提高 就检索到的情况来看,我国最早的关于司法会计的论文,主要是高校学者对司法鉴定会计基本理论的思考,借鉴苏联、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成熟理论和实践体系,提出发展我国司法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构想,以及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会计实务中作出的初步探索。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案件的增多,我国司法会计领域研究数量阶段性增多,研究层次逐步提高。1999—2002年间,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共发表司法会计相关学术论文102篇,学位论文2篇。加入WTO之后,随着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自2003年开始,我国关于司法会计的研究进入高峰,研究者在司法会计理论、实践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研究成果逐年增多,增长速度加快(见图6)。2003—2008年,我国发表了司法会计相关学术论文632篇,学位论文45篇。 2009年以后,司法会计论文数量有所减少,但研究精度有所提升: 一是研究领域逐步拓宽。近年来,我国的学者和从业人员对司法会计的研究领域逐步拓宽,从21世纪初介绍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在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实践基础上建立司法会计的构想,到现在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和应用的深入研究,范围包括司法会计的目标、假设与对象(张苏彤,2006),主体角色的定位、冲突与协同(殷楠,2011),司法会计鉴定客体、对象及其标准体系(齐金勃,2012),司法会计检查方法(赵如兰,2005)和司法会计鉴定方法(赵如兰,2006)以及怎样组织司法会计检查、检验和鉴定活动(包召亮,2005),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文书评析(杨为忠,2011)等等。 二是研究内容逐步深入。从关于司法会计从属学科的争论到将目光投向具体的司法会计标准、程序和方法,并且已经开始涉猎司法会计程序的创新和风险的防范等。 从追求研究数量开始转变为关注研究质量的提高,这一本质性的转变,说明研究者的心态由躁动追求名誉逐渐开始理性的思考。这正是司法会计学科的发展之真正需求。 二、司法会计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研究视角单一,交叉性、综合性学科属性体现不足 在检索到的79篇学位论文中,有25篇进行了理论基础研究,其中20篇文章的作者(即占理论研究的80%作者)均是单纯从所学专业出发,或采用单一的会计学,或采用单一的法学,或单一的证据学作为理论基础进行研究。而多视角综合采用会计学、诉讼法学、证据学、司法鉴定学(2个或2个以上)作为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的仅有2篇,而且分析并不深入透彻(见图7)。 对于司法会计理论基础的研究,由此衍生出了目前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如,有研究者认为司法会计的理论基础是会计学,司法会计是会计学的分支;也有研究者认为法学是司法会计的理论基础,司法会计是法学的分支;还有研究者认为司法鉴定学是司法会计的理论基础等等。 笔者认为:(1)上述观点均是以单一学科为理论基础研究所致。(2)司法会计是法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具有会计学、法学、侦查学、证据学、鉴定学等多学科属性,具有交叉性、综合性学科的特点。与财务会计具有不同的性质,存在诸多差异。不应采用单一的会计学或法学的视角进行研究。单一法学、单一会计学研究定义司法会计均具有片面性,均不能体现司法会计的本质特征和全貌。 (二)司法会计研究方法的研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理论研究更是如此。能否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对其成果的科学价值尤为重要。司法会计具有交叉学科、综合学科的属性,探索其学科本质和规律,应持有特有的研究程序和基本规律。但从检索的文献来看,司法会计研究方法的研究尚未见报道。 (三)基本理论研究不足,理论体系尚待完善 国外学者对于司法会计理论框架的研究很少,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我国学者已经开始了相关研究。就目前检索到的文章看,有13篇期刊论文和4篇学位论文对于司法会计理论框架作了初步探讨,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其分类是司法会计最基本的理论,至今未能确定。对司法会计本质、目标、职能、对象、要素、基本前提、信息质量要求等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司法会计理论体系尚未成熟,仍需完善。 (四)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化研究不足 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专用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已严重影响了司法会计鉴定的质量,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亟待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实践急需尽快建立司法会计鉴定标准。但就检索到的文献来看,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标准研究的仅有6篇。当前有关司法会计鉴定标准的研究多见于具体司法会计鉴定标准的探讨,忽略了标准体系的构建。其结果易导致标准的设置缺乏系统和全面。目前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界定及其分类尚不明确,有关其分类标准尚需进一步研究。 三、我国司法会计研究对策及展望 (一)司法会计研究要多视角,研究思路体现综合性,研究方法要多样性,研究路径要更加规范性 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我国的司法会计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针对目前理论和实践中的现状问题,我国的司法会计研究角度、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应不断优化。当前,应该注重解决以下问题: 1.研究要多视角,研究思路体现综合性,体现司法会计交叉性学科属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司法会计应用前景更加宽广。司法会计遇到的理论、实际问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因此,单一视角、单一理论支撑的研究会越来越难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只有会计学和法学界在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中形成合力,才能突破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局限性,指导司法会计实践的发展。 2.研究方法要多样性,体现司法会计综合性学科属性。只有根据司法会计多学科交叉的属性进行研究,体现出会计学、法学的综合性,才能得出符合司法会计本身的属性和研究基本原则的客观结论。在此基础上,再运用侦查学、鉴定学等其他视角,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实践。 3.研究路径要规范。司法会计是法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其主要理论基础是会计学和法学。因此,司法会计研究应在理论指导下进行,向更加规范性研究发展。另外,在司法会计的研究中,还应该注重应用领域的研究。在规范研究的同时,注重加强实证研究,将案例研究获得的实感与理论构建结合起来,得出更有力的结论。 (二)注重司法会计研究方法的研究 司法会计研究方法是探讨司法会计工作规律的手段、方式、程序和措施的总称。由于司法会计所处的环境复杂多变,客观上要求司法会计研究方法也必须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动态性。只有站在多角度、采用多种研究方法,才能揭示司法会计的内在规律,发展司法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三)司法会计对象研究有待深入,仍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司法会计鉴定交叉性、综合性、应用性的学科特点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动态性、多变性、复合性的实践应用表象,决定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本质特性、内涵特质难以界定,规律性分类特征难以总结和抓住。多年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其分类研究一直困扰着司法会计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争议不断,分类研究裹足不前等始终是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分类直接涉及司法会计鉴定规则制定的分类体系和制定思路。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实践急需具体实务操作标准和程序标准,但至今未能出台,根本原因也在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不确定、分类途径不明确。因此,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界定及分类研究仍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四)完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是司法会计研究所必需 司法会计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注重交叉性研究,加强应用研究,以基础研究为核心,将分散的理论知识点串接成公认的、成熟的、系统的、可应用于实践的科学理论,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 (五)加强司法会计标准研究 司法会计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拥有自己的专业鉴定标准。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专用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已严重影响了司法会计鉴定的质量,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亟待规范。尽快建立司法会计鉴定标准,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不仅是司法会计实践者的呼声和共同企盼,更是推动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所急需。 在当前初步构建司法会计标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应继续研究司法会计鉴定具体标准,如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分类标准、研究司法会计鉴定产品标准(即司法会计鉴定书标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标准、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标准和司法会计鉴定基础标准,每一对象化标准的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等。 【参考文献】 [1] 包召亮.怎样组织司法会计检查、检验和鉴定活动[J].中国司法鉴定,2005(6). [2] 于朝.司法会计鉴定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司法鉴定,2006(1). [3] 齐金勃.论司法会计鉴定客体、对象及其标准体系[J]. 会计之友,2012(3). [4] 齐金勃,等.论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标准体系[J].中国司法鉴定,2009(5). [5] 殷楠,苏欣.舞弊调查中审计师、法务会计师、律师主体角色的定位、冲突与协同[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6] 张苏彤.论法务会计的目标、假设与对象[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6(1). [7] 赵如兰.规范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思考[J].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S1). [8] 范伟红.司法会计鉴定中函证程序的创新思考[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6). [9] 杨琴.公司诉讼中启动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思考——以某公司股东会增资决议效力纠纷案为视角[J]. 会计之友,2012(3). [10] 赵如兰.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探讨[J].审计月刊,2006(1). [11] 赵如兰.司法会计检查方法探讨[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12] 余丹.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分歧的解决——基于优势信息主体决策规则[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2(1). 2.研究方法要多样性,体现司法会计综合性学科属性。只有根据司法会计多学科交叉的属性进行研究,体现出会计学、法学的综合性,才能得出符合司法会计本身的属性和研究基本原则的客观结论。在此基础上,再运用侦查学、鉴定学等其他视角,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实践。 3.研究路径要规范。司法会计是法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其主要理论基础是会计学和法学。因此,司法会计研究应在理论指导下进行,向更加规范性研究发展。另外,在司法会计的研究中,还应该注重应用领域的研究。在规范研究的同时,注重加强实证研究,将案例研究获得的实感与理论构建结合起来,得出更有力的结论。 (二)注重司法会计研究方法的研究 司法会计研究方法是探讨司法会计工作规律的手段、方式、程序和措施的总称。由于司法会计所处的环境复杂多变,客观上要求司法会计研究方法也必须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动态性。只有站在多角度、采用多种研究方法,才能揭示司法会计的内在规律,发展司法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三)司法会计对象研究有待深入,仍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司法会计鉴定交叉性、综合性、应用性的学科特点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动态性、多变性、复合性的实践应用表象,决定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本质特性、内涵特质难以界定,规律性分类特征难以总结和抓住。多年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其分类研究一直困扰着司法会计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争议不断,分类研究裹足不前等始终是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分类直接涉及司法会计鉴定规则制定的分类体系和制定思路。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实践急需具体实务操作标准和程序标准,但至今未能出台,根本原因也在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不确定、分类途径不明确。因此,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界定及分类研究仍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四)完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是司法会计研究所必需 司法会计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注重交叉性研究,加强应用研究,以基础研究为核心,将分散的理论知识点串接成公认的、成熟的、系统的、可应用于实践的科学理论,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 (五)加强司法会计标准研究 司法会计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拥有自己的专业鉴定标准。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专用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已严重影响了司法会计鉴定的质量,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亟待规范。尽快建立司法会计鉴定标准,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不仅是司法会计实践者的呼声和共同企盼,更是推动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所急需。 在当前初步构建司法会计标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应继续研究司法会计鉴定具体标准,如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分类标准、研究司法会计鉴定产品标准(即司法会计鉴定书标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标准、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标准和司法会计鉴定基础标准,每一对象化标准的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等。 【参考文献】 [1] 包召亮.怎样组织司法会计检查、检验和鉴定活动[J].中国司法鉴定,2005(6). [2] 于朝.司法会计鉴定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司法鉴定,2006(1). [3] 齐金勃.论司法会计鉴定客体、对象及其标准体系[J]. 会计之友,2012(3). [4] 齐金勃,等.论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标准体系[J].中国司法鉴定,2009(5). [5] 殷楠,苏欣.舞弊调查中审计师、法务会计师、律师主体角色的定位、冲突与协同[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6] 张苏彤.论法务会计的目标、假设与对象[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6(1). [7] 赵如兰.规范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思考[J].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S1). [8] 范伟红.司法会计鉴定中函证程序的创新思考[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6). [9] 杨琴.公司诉讼中启动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思考——以某公司股东会增资决议效力纠纷案为视角[J]. 会计之友,2012(3). [10] 赵如兰.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探讨[J].审计月刊,2006(1). [11] 赵如兰.司法会计检查方法探讨[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12] 余丹.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分歧的解决——基于优势信息主体决策规则[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2(1). 2.研究方法要多样性,体现司法会计综合性学科属性。只有根据司法会计多学科交叉的属性进行研究,体现出会计学、法学的综合性,才能得出符合司法会计本身的属性和研究基本原则的客观结论。在此基础上,再运用侦查学、鉴定学等其他视角,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实践。 3.研究路径要规范。司法会计是法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其主要理论基础是会计学和法学。因此,司法会计研究应在理论指导下进行,向更加规范性研究发展。另外,在司法会计的研究中,还应该注重应用领域的研究。在规范研究的同时,注重加强实证研究,将案例研究获得的实感与理论构建结合起来,得出更有力的结论。 (二)注重司法会计研究方法的研究 司法会计研究方法是探讨司法会计工作规律的手段、方式、程序和措施的总称。由于司法会计所处的环境复杂多变,客观上要求司法会计研究方法也必须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动态性。只有站在多角度、采用多种研究方法,才能揭示司法会计的内在规律,发展司法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三)司法会计对象研究有待深入,仍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司法会计鉴定交叉性、综合性、应用性的学科特点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动态性、多变性、复合性的实践应用表象,决定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本质特性、内涵特质难以界定,规律性分类特征难以总结和抓住。多年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其分类研究一直困扰着司法会计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争议不断,分类研究裹足不前等始终是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分类直接涉及司法会计鉴定规则制定的分类体系和制定思路。当前,司法会计鉴定实践急需具体实务操作标准和程序标准,但至今未能出台,根本原因也在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不确定、分类途径不明确。因此,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界定及分类研究仍是司法会计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四)完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是司法会计研究所必需 司法会计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注重交叉性研究,加强应用研究,以基础研究为核心,将分散的理论知识点串接成公认的、成熟的、系统的、可应用于实践的科学理论,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 (五)加强司法会计标准研究 司法会计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拥有自己的专业鉴定标准。当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专用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已严重影响了司法会计鉴定的质量,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亟待规范。尽快建立司法会计鉴定标准,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不仅是司法会计实践者的呼声和共同企盼,更是推动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所急需。 在当前初步构建司法会计标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应继续研究司法会计鉴定具体标准,如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及分类标准、研究司法会计鉴定产品标准(即司法会计鉴定书标准)、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标准、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标准和司法会计鉴定基础标准,每一对象化标准的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等。 【参考文献】 [1] 包召亮.怎样组织司法会计检查、检验和鉴定活动[J].中国司法鉴定,2005(6). [2] 于朝.司法会计鉴定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司法鉴定,2006(1). [3] 齐金勃.论司法会计鉴定客体、对象及其标准体系[J]. 会计之友,2012(3). [4] 齐金勃,等.论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标准体系[J].中国司法鉴定,2009(5). [5] 殷楠,苏欣.舞弊调查中审计师、法务会计师、律师主体角色的定位、冲突与协同[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6] 张苏彤.论法务会计的目标、假设与对象[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6(1). [7] 赵如兰.规范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思考[J].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S1). [8] 范伟红.司法会计鉴定中函证程序的创新思考[J]. 会计之友(下旬刊),2008(6). [9] 杨琴.公司诉讼中启动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的思考——以某公司股东会增资决议效力纠纷案为视角[J]. 会计之友,2012(3). [10] 赵如兰.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探讨[J].审计月刊,2006(1). [11] 赵如兰.司法会计检查方法探讨[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12] 余丹.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分歧的解决——基于优势信息主体决策规则[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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