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等学校结转和结余资金形成路径分析* |
范文 | 李光贵 【摘 要】 依据新修订的相关规则制度,对高等学校结转结余资金形成路径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分别对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转结余以及非财政补助结余等科目金额的形成进行了剖析。文章所提供的相关结转流程和思路将有利于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和加强高等学校结转结余管理,对加强其他行业事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高等学校; 结转结余; 形成路径 中图分类号:F812.2;F234.4;F23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1-0079-05 为了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13年12月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已经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相关规则制度①的修订和完善为提升高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强化高校资金的科学化管理、促进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修订的相关规则制度中,关于高等学校结转结余资金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是正确实施和推行规则制度的关键。一方面从财务管理角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形成与运用是对高等学校资金筹集、使用和分配的统一规范,是高等学校预算管理绩效水平的体现;另一方面,结转和结余相关项目又直接构成了高等学校财务报告的主体框架,正确列报结转结余资金项目是保证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
一、高等学校结转和结余的相关界定与分类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因此结转资金往往具有“专项”资金的特点,需要保持原用途的延续,通常包括财政资金结转和非财政专项资金结转。而结余资金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既包括专项资金执行结余又包括非专项资金执行结余。 具体而言,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单位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就高等学校预算编制要求而言,高等学校预算应该力求收支平衡,因此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上是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效果的反映,是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在高等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前提下,结转结余是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来源于收入与支出的科学分类与计量。 (一)高等学校收入的界定与分类 依据相关修订后的规则制度,高等学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但不包括高等学校收取的应缴、暂存款项以及需要用高等学校资产和劳务偿还的借入资金等。 具体而言,财政补助收入是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具体又分为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以及财政其他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属于财政补助资金,具有指定用途,主要用于高校事业支出中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不允许调剂使用到其他事业类支出和经营支出中。事业收入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两类。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会计核算角度,属于应缴款项);从财政专户核拨给高等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才计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经营收入是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则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以上高等学校的收入依据其不同的性质和来源渠道,可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和非财政补助收入两大类②。其中,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事业收入(具体核算时,区分为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在非财政补助收入中,除了经营收入应当与经营支出匹配外,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又被统称为事业类收入,与事业类支出相匹配。为了确定不同来源资金的结转或结余,事业类收入(即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还需要再根据资金是否限定用途进一步区分为专项资金收入和非专项资金收入,从而分别用于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高等学校收入相关分类参见表1。 (二)高等学校支出的界定与分类 高等学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依据相关规则制度,事业支出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核算中,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又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等。事业支出既可以用财政补助资金解决,也可以用非财政补助资金解决,所以通常为了编制高等学校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需要根据其资金来源的不同区分为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和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两类③。其中,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与前文的财政补助收入配比,二者之间的差额形成财政结转或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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