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双高模式的责任政府与地区的崛起 |
范文 | 刘晓 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政府负责任的体现,一个高度负责任的政府才称得上是最好的政府。全面建设责任政府,服务高水平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理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东莞市政府工作和改革的主旋律。实现高水平崛起必须有一个高水准的责任政府与之相匹配,从而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大局。建设高水准责任政府的主线是为全体市民服务,对全体市民负责,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为高水平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关键词:责任政府 东莞 高水平崛起 行政问责制 新时期新阶段,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需要一个高效廉洁透明的责任政府来保驾护航,也就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能够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公众的利益需求。2011年底召开的东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决策,既是落实省委的要求,也是立足东莞的实际,更是顺应人民的期待。全面建设责任政府,服务高水平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理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东莞市政府工作和改革的主旋律。 1.建设责任政府势在必行 1.1责任政府建设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民主政治的价值理念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相应地,责任就是民主政府的本质要求。[1]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等人提出的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国家与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委托。政府及其行政行为存在于社会公众的期望中,它在享有权力的同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权力与责任是政府与社会订立契约的结果,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不能忘记其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2]恩格斯曾说:“一切自由的首要条件:一切官吏对自己的一切职务活动都应当在普通法庭面前遵照普通法向每一个公民负责。”①《宪法》规定了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政府组织的民主集中制,这为责任政府建设奠定了最根本的法制条件。 1.2建设责任政府是实现政府责任的根本途径 我国各级政府都是人民的政府,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履行自身职能,真正做到责任行政,建设责任政府,才能切实有效地实现政府责任。政府责任的履行是自政府成立起就必须加以实现的,是政府就要行使公权力也就负有相应责任,政府责任不能被无限放大也不任意缩小,它事实上也有一个不断强化和完善的过程。虽然在我国一直强调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市场化大潮下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在政府管理领域滥用公共权力、侵害公众利益等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和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3]因此,笔者认为,必须加大政府责任追究的力度,而建设责任政府是实现政府责任根本之所在。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政府负责任的体现,一个高度负责任的政府才称得上是最好的政府。 2.实现高水平崛起须建设高水准责任政府 东莞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打造创新型经济为重点,以建设幸福东莞为宗旨,努力把东莞打造为全省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样板区、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成为广东现代制造业名城、创新创业之城、生态文明之城、平安和谐之城,实现东莞的高水平崛起。 ①新一届市委新政府工作思路已经确定,目标已然明确,这就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市政府改革和建设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活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东莞凭借地缘优势和敢闯敢拼的精神在经济上有了很大发展,但本地人务实保守的作风也制约了其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所建树。笔者提出建设高水准责任政府,就是有意呼吁创造条件打破这种局限,发挥政界和民间有识之士力量、集全民智慧谋划我市责任政府建设的新篇章。笔者认为,实现高水平崛起必须有一个高水准的责任政府与之相匹配,从而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大局。没有一个高度负责任的政府,就难言我市的高水平崛起。 高水准责任政府是对我市政府责任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就是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以阳光透明的权力运行、以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以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争创一流的行政业绩,立足东莞实际,凝聚东莞力量,办好东莞事情。建设高水准责任政府的主线是为全体市民服务,对全体市民负责,无论是立足东莞发展的东莞户籍居民,还是为东莞发展贡献力量的新莞人,都要一视同仁,切实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切身利益,共享东莞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赢得他们的支持和拥护,也就是最积极最好的维稳方式,有利于为高水平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大社会环境。 3.自上而下以点带面建设东莞高水准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建设有其内在规律可循。笔者愚见,我市建设高水准责任政府,应自上而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重在问责,务必抓实。责任政府建设一定是上行下仿,市一级政府及其机关、部门要以身作责,树立标杆,选取与民生攸关的大局(办)进行试点,在坚决执行中央和省里的相关政策指示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整套问责指标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一系列问责机制,如领导干部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待取得实际成效并不断完善后,再面向其他部门和镇(街)一级推广。责任是第一执行力,关键在狠抓落实。其实东莞已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只要全市政府下上同心一齐努力,就一定能创造出建设高水准责任政府的东莞奇迹。 3.1转变观念开放办政府 人民政府首要的责任是亲民,就要向广大市民大开方便之门,变一年才一次或几次的官方接待日为常态化的“工作日就是接待日”,在确保安全、维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让人民能够自由出入政府办公场所,倾听民意,通达民情,广纳民言。政府绝不能办成封建衙门,也不要把普通群众都当成暴乱分子或是刁民,或像防贼一样拒他们于大门之外。人民群众不是洪水猛兽,也不用担心他们一窝蜂会把政府的门挤破,领导也不要怕由此增加麻烦。需要明确的是,人民群众没有难处不会无事去找政府的麻烦,只有当他们遇到一定难处且无办法可施之时才会求助于政府,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只要有一丝希望而不要让他们感到绝望,他们就不会采取极端的方式扰乱社会秩序。政府一楼大厅负责信访或传达的工作人员需要做好的就是引导分流工作。维稳要维到节骨眼上,这就是在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赢得的只会是人民的拥护、社会的赞许,也是政府责任的根本体现。 3.2加强监督建立问责长效机制 政府行政过程中滥用权力、渎职侵权、贪污腐败的事件和现象屡见不鲜,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行政权力运行得不到有效监督。因此,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官员问责的长效机制,对公职人员及其手中的权力形成约束和制约是治本之策。 3.2.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是责任的本义,是衡量政府责任完善程度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意味着一个负责的政府必须对其行为作出解释和说明。这就要求政府公开披露其行政及其绩效的所有事实。因此,促进信息自由和政府行政公开是确保行政责任实现的重要途径。[4]2007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公开走上法制轨道,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深化。近几年来,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已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诸多不足,今后还要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人民群众及时掌握相关讯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过程,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3.2.2完善人大对同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我市有市人大、32个镇(街)也都有镇(街)人大,人员和机构都比较健全,而且也切实履行了自身的很多职能,但对政府部门和行政首长的监督职能这一块还比较弱化,究其原因还是受体制所限。人大监督政府天经地义,不能只走走过场、做做样子就算了,其实监督是最好的保护,放任政府及其官员只会最终害了他们。东莞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能否也像经济改革一样,在人大的监督职能行使方面也能有所突破,让人大真正硬起来,发挥更大的潜能,搞点名堂出来,比如在加强质询、听证、官员问责程序和取缔部门及个人的特权等方面,应该是大有可为,如果能尽早获批较大的市的申请,拥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那就更是件好事。笔者认为,对官员动真格,就是对人民动真情。要真正做到对有问题、犯过错和对重大事故(或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官员实行严厉问责,绝不姑息迁就,有一个查一个问责一个,问责官员做出处理决定后,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复出的,也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达不到条件或引起社会强烈公愤的坚决不用。要问责就要讲效果,否则对不起人民赋予的那份权力。[5] 3.2.3正视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赋予媒体和社会对政府施政进行监督的自由。对于我市好的方面要重点报道加大宣传,不好的方面也要有胆识让本地媒体和舆论去揭披,及时地跟媒体和社会大众进行沟通,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在通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再靠捂、盖、掩,不但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会因为市外媒体或境外媒体占得先机报道后失掉主动权,城市形象也将受到很大的损害。这方面已有前车之鉴,值得深思。政府要勇于面对和接受来自社会理性的批评和质疑,这对防止工作失误、改进政府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有裨益。如作为地市一级政府,可以率先试水公布各单位各部门“三公”经费及使用情况,坦然接受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在官员财产申报上多做文章,尤其在加强社会管理培育公民社会方面探索有益经验,为在全国范围推广提供好的东莞样本。 4.斩断部门利益链条回归责任本位 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这一点切中要害,反映了时下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过程中部门利益化、利益部门化的严重问题,经过多年治理,“为人民币服务”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当前,我市也同样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有些行政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甚至也有个别单位通过“钓鱼执法”获取不当利益。有权就有责,作为政府部门,要为人民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杜绝部门利益化的杀手锏就是要快刀斩乱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效力,切断错综复杂的部门利益链条。[6]全市要深入治理征地拆迁、社会治安、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做到对违法违规现象“零容忍”,不辜负全市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期待。 注释: ①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弗·恩格斯给奥·倍倍尔的信 (1875年3月18—28日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第414页. ②见《2012年东莞市政府工作报告》. 参考文献: [1][4]李军鹏.责任政府与政府问责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3]孙彩红.中国责任政府建构与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 [5]李军鹏.中国责任政府建设:基本评估与发展趋势[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1(4),P49-53. [6]温家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J].求是,2012(8).技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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