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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范文 吴珍
摘要:自上海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以来,各行各业也开始试点营改增,高校也不例外,高校实行的营改增对其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将对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高校营改增的意义,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校 财务管理 营改增 影响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宣布当前上海试点的增值税将从8月1日在全国各地启动;同年9月1日,北京各大高校纷纷开始实施营改增制度,随后江苏、安徽等省份的高校也开始开展营改增,自从全国高校陆续实施营改增工作。实践中可以看到,当前国内实行税改的高校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启动,同时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在校园网上也推出了营改增专题问答、对营改增政策进行了解读,全国范围内的高校营改增工作已经基本形成了积极配合、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以及规范要求的良好局面。
1.“营改增”对现代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产生的影响分析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的高校“营改增”工作顺利进行,高校财务管理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或者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1.1营改增对高校纳税产生的影响
在实行“营改增”制度前,只要高校签订了相关科研项目合同,就必须按要求缴纳印花税,并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还要缴纳营业税、附加税;同时,还涉及到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所得税、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等。然而,“营改增”制度实行以后,当前高校不再缴纳营业税、附加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而言,营改增之前缴纳5%的营业税,而营改增之后则涉及到的营改增范围适用6%税率,由此可见缴纳的税率增长20%。为了更明确的认知营改增实行前后的高校纳税变化,可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比如,高校进项可抵扣税额均为17%的税率,营改增之后,假设高校提供服务税前收入是固定的,用a来表示;可抵扣税前购进金额用b 表示,均可计入成本费用之中;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分别为7%、3%,则计算结果如下:
“营改增”之前的高校税负应当是:a×5%×(1+7%+3%)=0.055a
“营改增”之后的高校税负应当是:[a÷(1+6%)×6%-b×17%]×(1+7%+3%;其中a=0.062a-0.187b;营改增之后,高校新增加的税负计算公式为0.062a-0.187b-0.055a=0.007a-0.187b;当0.007a-0.187b=0时(a/b=26.71),可以计算出改征前后的税负是相等的;如果a/b≥26.71,则改征之后的税负会有所增加;如果a/b≤26.71,则改征之后的税负会有所减少。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高校来说,营改增之前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后,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变成了3%,比原来降低了两个百分点,此时高校的税负情况如下:
“营改增”之前高校的税负为:a×5%×(1+7%+3%)=0.055a
“营改增”之后高校的税负为:[a÷(1+3%)×3%]×(1+7%+3%)=0.032a
通过上述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高校而言,税负明显有所减少。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高校在实行营改增之后,税种发生了变化,而且税率变化也比较大;对税负影响,不同的高校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这主要取决于校纳税人高校的身份。
1.2营改增对高校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从整体上来看,营业税是价内税的范畴,当前高校应当缴纳的税额主要取决于营业额多少,涉税业务、核算职责由财务部门负责。营改增之后,高校所缴纳的增值税多少不仅会受营业额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可抵扣进项税额与有效抵扣凭证的获取。该种情况下,涉税核算的职责不再只是由财务部门负责,高校对外提供服务人员应当更加重视增值税知识和要求,配合高校财务部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可以实现抵扣之目的。
会计核算过程中,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而改正增值税以后,对于缴纳增值税的普通业务,通过纳税人高校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分别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已交税金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对于小规模纳的税人高校而言,应当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对于一般纳税人高校而言,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实际核算过程中严格按照税法之规定,从销售额中将税额扣减。对于因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而可以减免的增值税税款,设减免税款专栏。
1.3营改增对高校科研人员、发票以及项目管理工程产生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政府支持资金为基础的纵向课题所占比例不断减小,更多的是横向课题,实施“营改增”之后对当前高校横向课题又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同时,“营改增”制度实施以后,对现代高校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对高校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科研项目的引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高校而言,营改增之后税负明显有所减少,但因其无法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很多企业不愿与之合作,严重影响了新的科研项目引进;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因可抵扣进项税额无法确定,高校税负增、减不定。对于高校税负增加部分而言,主要是由科研人员负责,势必会导致科研人员心理出现抵触情绪,进而影响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营改增对当前高校的发票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高校增值税发票主要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两种,因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过程中需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会影响缴纳增值税额。高校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较之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发票而言,管理的力度和要求更为高。由此可见,营改增改革前后,对高校的财务管理工程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不仅体现在纳税与会计核算层面,而且还要求各部门一定要积极的配合,每位有科研项目的老师和学生(硕士或者博士承担一部分科研任务),都应当熟悉新政策要求和报账程序,以确保高校在“营改增”背景下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2.高校实施营改增制度的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营改增前后高校的各项工作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所以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对高校的发展意义重大。
2.1有利于高校的快速发展
营改增政策即国家通过税收优惠项目的科学合理调控,以放弃部门税金为代价,向纳税人高校提供一定的财政援助,促使高校降低部分税务负担,有利于高校调节自身的经济发展。
2.2改善两税并存问题
营业税、增值税的共同存在,不仅会增加高校税务负担,而且还会制约高校的改革与发展。然而,营改增之后高校缓解了纳税压力,通过增值税来取代营业税的方式可以有效减少重复征税带来的弊端。
2.3降低了高校纳税风险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存在,造成了一些交易行为无法确定,而且还增加了高校纳税风险。实践中,如果无法有效区分高校行为,也就难以确定税种;因税种、税率不同,若高校无法正确纳税,则可能会出现税负悬殊问题,增大纳税风险。营改增政策实行以后,该种问题和担心将不再发生。
3.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营改增政策下,高校应当主动研究财务问题,有效处理税制改革与自身发展之间的关系,以确保高校在“营改增”制度下能够平稳过渡,才能保持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康世硕.试析“营改增”政策试点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2(21).
[2]章雁.“营改增”的创新、效应及其实施对策[J].新会计,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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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