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的做法与建议 |
范文 | 丁正龙+张子平+丁杰明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消毒产品应用范围越来越广[1]。为了有效地维护消毒产品经营市场的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消费者使用消毒产品的合法权益,泰州市姜堰区卫生监督所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切实开展了消毒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总结在监管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讨论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消毒产品 ?监督管理 ?做法 ?建议 1.基本情况 姜堰区常住人口79.31万[2],现有从事消毒产品经营的单位约120家,包括超市、商场、药店、批发市场和销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眼镜店等。涉及的消毒产品品种主要有消毒剂、抗(抑)菌剂、卫生巾(纸)、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等。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消毒产品经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不能做到索证素票制度,没有依法索取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的每批次检验报告;二是消毒产品外包装上应当标注的企业信息不全,没有标注生产企业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三是抗(抑)菌剂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违规标注“疾病的名称、高效、抗炎、消炎”等字样;四是夸大宣传适用范围,用于阴部粘膜的抗(抑)菌产品没有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字样;五是隐形眼镜护理用品违规标注了“全功能”;六是卫生巾(纸)抽样检测霉菌超标。针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人员都能及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立即整改,同时对于违规销售的产品及时要求下架停止销售,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通过多年的综合监管,违规经营消毒产品的行为有所下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具体措施 2.1 召开培训会议 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各类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工作会议,宣贯《消毒管理办法》[3]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4]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与经营单位负责人签订规范经营消毒产品承诺书。尤其是卫生用品批发部老板和销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眼镜店,他们往往存在疑问“你们卫生局怎么还管我们?”。因此,召开培训会议很重要,通过培训,能让经营者知法、懂法,知道什么事可以做,懂得什么事情不能做,知晓如何依法正确地采购消毒产品,避免采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消毒产品,同时倡导行业的自身管理,引导他们主动守法经营,自醒自律,避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杜绝损坏消费者健康权益事件的发生,从而达到减少卫生监督管理成本的目的。 2.2 实施监督检查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活动的要求,认真分析以往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年覆盖率在200%以上,同时采用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消除经营单位负责人的侥幸心理,打破“猫捉老鼠”的游戏规则,及时发现和阻止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有效地履行对消毒产品监管的职责,有力地维护消毒产品经营行业的公平正义。 2.3 加大处罚力度 对在检查中发现消毒产品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3]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4]规定的行为,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迁就。2012年至今,经检查发现近70个品种的消毒产品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先后对28家违规经营消毒产品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3万多元,有效遏制了违规消毒产品的泛滥经营,净化了消毒产品的销售市场。 2.4 联合部门执法 一方面,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药店经营消毒产品的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进一步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同时,还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动机制,例如:有时查见一些是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抗(抑)菌制剂,它的标签说明书上标注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但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208号)文件规定,上述抗(抑)菌制剂不再作为消毒产品实施监管[5]。针对这种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案件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打击这种虚假标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委托兄弟卫生监督所进行协查,做法是:在查见可疑产品时,及时发送卫生监督协查函,请产品生产地的卫生监督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协查,这样能够及时发现生产企业的违规行为,也能确定产品是否属于虚假伪劣产品,从而进一步锁定违法证据,确定违法行为。 2.5 广泛媒体宣传 一直以来该所十分注重媒体宣传工作,2004年在区电视台开播的《每周卫生监督报告》新闻栏目,至今已经连续播放近400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好评[6]。在《每周卫生监督报告》中,曝光消毒产品违法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选购消毒产品,同时公布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通过媒体的宣传,一方面震慑了存在侥幸心理的经营单位,让其主动放弃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形成了社会参与、人人喊打的氛围,阻断违法经营滋生的土壤。 3.问题与建议 3.1 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中没有对消毒产品进行明确的定义。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依据标注了“消”字号,就认为是消毒产品,但是如果这个产品根本就不属于消毒产品,却虚假标注了“消”字号,卫生部门就很难监管。反之,如果某个产品明明属于消毒产品,但是却没有标注“消”字号,这也会给监管带来困难。 对经营单位索证管理不到位没有罚则。索证管理在产品采购过程中很重要,认真执行索证管理制度,把好进货关[7],能够杜绝违规、虚假伪劣产品走向销售市场,从市场的角度促进生产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经营。 经营消毒产品的单位违法成本低。当前,针对经营的消毒产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罚,只有《消毒管理办法》有明确的罚则,但是罚款的数额在5000元以下,处罚的力度不大,经营消毒产品单位的违法成本低,起不到威慑违法行为的作用。 对违法违规产品的处理没有规定。在监管过程中,会发现违反规定的消毒产品,对经营单位也实施了行政处罚,但是对于违法违规产品应当如何处理,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一方面对于经营单位货架上的违规消毒产品,只能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下架,但是下架后的产品如何处置,找不到依据;另一方面,在查处的过程中,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少数违规消毒产品,也没有办法处理,是退回经营单位?还是没收销毁?也找不到法律依据。 3.2 建议 及时修订《消毒管理办法》,对消毒产品进行定义,同时增加索证管理的义务性和责任性条款,加大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力度,对违法违规消毒产品的处理进行详细规定,从而完善对消毒产品经营环节有效监管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王戎.消毒产品监督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卫生产业,2013,(31):60-61 [2]行政区域类词条编辑指南.姜堰区[EB/OL]. (2014-9-2) [2014-9-2].http://baike.baidu.com/view/9645015.htm?fr=aladdin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EB/OL]. (2002-4-26) [2002-4-26].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PI-c/138286.htm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通知[EB/OL].(2005-11-4)[2005-11-4].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401219.htm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EB/OL].(2006-4-6)[2006-4-6]. http://www.jdzx.net.cn/article/402881e4093e60b70109440b861d001e/2009/3/402881e40a6a959c010a6df94183000b.html [6]朱云勤,张子平.姜堰市开播《每周卫生监督报告》的做法与体会[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7,23(4):340-341 [7]罗银江,程敏,胡水生等.消毒卫生监督相关问题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12,20(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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