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
范文 | 曾国+赵勇+何劲松![]() 摘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推进贵州省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前科技界的最强音之一。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发展现状,认真剖析贵州省科技信用面临的困境,指出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提出完善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设计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科技计划 信用管理 体系建设 困境 建议 中图分类号:G 311 文献标识码:A 为加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严肃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提高科技计划参与和执行主体的诚信水平,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国家科技部先后出台《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部署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为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贵州省对科研人员、评审专家、项目承担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做了大量约束性工作,规范管理。但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市场不景气、承担单位内部人员调动频繁、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黑名单制度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亟需寻求新的突破性研究,营造良好的科技计划管理、评价、执行环境。 一、科技信用管理概述 (一)概念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是指科技行政部门对有关单位、个人在参与和执行科技计划项目中踐行承诺、履行义务、奉行准则的诚信程度进行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并做出相应行政处置的行为。 (二)国内外科技信用管理情况 国外研究现状。不同的国家,实行不同的科技信用评价管理方式,由此看来科技信用管理需结合本国国情来制定相应办法。美国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是回溯法、定性法(如专家评价法)、定量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法);瑞典采用项目事中评价方式,也称“先建后补”;加拿大采用项目进行中、项目完成后评价方式对项目进行科技动态管理。以美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从科技政策、科技活动、科技项目、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五方面较为全面综合地对科研情况进行评价;澳大利亚、韩国主要是对科技政策、科技活动、科技项目方面对科研情况进行评价;瑞典和新西兰等国家对科技项目评价则只侧重对科技项目本身或是科技活动进行评价。 国内研究现状。《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指出,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贯穿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要在科技管理的立项、预算、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建立信用管理机制,评价对象包括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以期更好地解决我国科技信用缺失的问题。李小燕认为科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级指标,并赋予各项指标标准值,信用评估分值,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活动产出、科研道德,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能力、个人信用,项目评审专家的综合能力、个人信用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徐华认为科技管理者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政务公开及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素质、咨询专家数据库、科研项目管理、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科技管理者的信用评价模型。 二、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有力的政策保障。2015年,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从十个方面全面推进全省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此《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其任务分工,推进贵州省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而制订。《方案》从建立科技(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科技(知识产权)依法决策制度、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守信践诺机制、制定专利违法行为失信标准、加强科技(专利)中介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守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制度等十个方面,对全省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谋划,明确了各个方面信用建设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及其完成时限。 “黑名单制度”与信息化管理结合。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建立“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电子监察系统”,采用黑名单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所系项目、项目评审专家进行诚信备案,建立贵州省科技信用信息数据库,对进入黑名单系统的企业将受到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处罚。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诚信方面,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平台,加大对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评级结果推介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风险。这些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科研造假行为,对规范科研活动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目前,贵州省对于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考核指标主要是定性考核,即对查实造假的项目,认定为科研失信,予以备案。其次,对于科研诚信考核主体也只涉及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评审专家,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门没有完善的考核制度,评审专家信用考核没有与科研项目形成责任连带效应等。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没有形成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管理部门 “五位一体”的局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及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对失信人员未形成威慑力。目前,贵州尚未形成省、市、县联动齐抓科技信用管理格局,这便助长了存有侥幸心理的违规企业顶风作案,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影响政府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这类事件贵州并非个例,全国很多省也存在类似情况。此外,对于失信项目负责人的处罚,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目前一些科研失信的项目负责人换了“一张皮”(指更换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后,依然活跃在科技计划项目的舞台上。这是对科技管理部门及科研诚信制度的一种藐视。 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科研诚信“最后一公里”难以突破。政府政策好,还须宣传好,才能发挥好政策的最大效应。据调查,贵州出台一系列的科技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政策,并实施强有力的黑名单制度,但企业和科研人员知晓率并不高,这就反映出从政府到科研人员的“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导致企业财务数据造假、申报资料造假、知识产权造假等事件屡禁不止,科研失信举报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目前电子监察系统记录数据为14条,涉及企业审计报告造假13家,发票造假1家,审计报告涉事率达92.8%,企业失信也成为科研失信的重灾区。 三、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一度成为“科技最强音”,政府多次在重要大会及政策文件中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就是需要政府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型,管理好科技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对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资源配置的公正性,提升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 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科技计划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建立正常的政治秩序,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建立良性的经济秩序,推动有序的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建立可靠的生活秩序,形成健康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积极创建信用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是现阶段必须重视和加以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 (三)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肃科技计划管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时刻牢记“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的重要论断,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保障,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又一个明媚的春天里,唱好“贵州好声音”。 四、构建贵州省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基本框架 科学合理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是发挥信用管理机制作用的重要保障。信用管理基本框架由规范的组织结构、清晰的管理流程、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共同构建,见图1。 由框架图显示,首先是确定对整个科技信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科研征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监督考核执行部门。对于管理体系,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系统与科技计划业务管理系统既相对独立又彼此作用,数据互联互通,即信用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记录结果,将作用于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强行限制失信个人或单位进行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系统分别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评审专家、项目管理部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每个主体对信用管理系统有监督的权利,同样也是被监督者。项目管理部门对评审专家有考核评价的权利,对项目管理系统、中介服务机构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而项目管理系统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有约束和服务的功能。总体来看,整个信用管理框架构成了一个生态圈,彼此既独立又统一。 (二)建立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五位一体”考核指标体系,必须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管理部门的角色分类,并确定考核指标: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是项目申报主体,也是信用管理考核的重点。对它的考核主要指申报阶段、中期检查、后期验收三个阶段。申报阶段考察申报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生产规模、资质条件、技术参数等是否真实;中期检查阶段主要是考察项目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所设置指标进行,同时对科研经费进行抽查;后期验收阶段考核指标包含是否按时验收、逾期时间、项目验收指标完成情况、项目验收材料是否存在造假(包含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论文著作、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 项目负责人。主要是科研项目实施的组织者、执行者,这一角色对项目是否顺利实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对项目负责人的征信考核一是连带责任考核,二是个人征信考核。连带责任考核指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考核结果的反作用,单位征信是否良好直接影响个人项目申报;个人征信考核主要对个人承担科研项目的结题率、经费使用合理性、科研经费使用率、个人廉洁情况、学术能力等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 项目评审专家。即项目立项的评价者,由相关领域学术能力较高的科技人才构成,从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具体信用考核指标有出席情况、客观公正性、是否早退、学术能力、领域熟悉程度、组织管理能力、会场紀律、专家遇利害关系是否回避、不良记录情况等,定性和定量进行考核。 中介服务机构。即项目申报过程中,受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协助编制项目申报书或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评价报告》等科技服务的机构。其考核指标主要指是否单方面或受企业委托对《财务审计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专利评价报告》、银行对账单、社会信用报告、知识产权等材料进行造假以满足申报要求,采用定性考核法进行考核。 项目管理部门。即具体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的组织和管理机关。对于其信用考核主要是指对其公职人员信用考核,具体考核指标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进行反评价。 (三)完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各项奖惩配套保障机制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科技计划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急需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的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奖惩制度,有助于树立科研征信的权威。要树立权威,必须要做到有奖有罚。对信用良好者,在参与科技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科研失信者,将严格管理程序,深入调查确保定性结果公平公正,确认失信事实后,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予以曝光,并报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行备案);其次,将失信指标记录在信用管理系统,做到信息互通,终生连带。 (四)加强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政策宣传普及 加强政策普及,开展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政策宣传系列活动,可以通过每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专题培训会,项目申报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征信明白卡”“征信明白卡”包含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征信考核指标及惩罚方式,使申报主体在知晓政策的情况下,提交申报材料,这为后期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扫清障碍。 加强政策普及,还需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政策宣传片、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让政策走出办公室,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在全省构建人人是宣传员、人人是监督员的良好氛围。 (五)省、市、县三级联动保障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实施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保障机制,旨在科技系统建立科研失信“零容忍”制度。一旦出现科研失信,相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五年内将不得再承担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此项指标参照社会个人征信制度执行,不同的是科研征信没有失信基础数,科研征信只有“零”失信,因为科研失信有可能导致国家财政经费的大量流失,关系重大。此外,根据《贵州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黔科通﹝2015﹞188号),项目评审专家出现失信的,将被清除专家库,不得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结合三级联动实施,制约专家失信行为。通过建立这样的征信信息互通机制,科研征信直接影响申报人及其单位切身利益,对提升贵州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水平切实提供了保障政策。 ![]() 参考文献: [1] 陈宇山,熊小满,吕亮雯.广东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框架体系构建[J].科技管理研究,2016(06):01- 04 [2] 李小燕;广西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0(07):31- 34 [3] 国家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J].科技资讯. 2004(112- 114) [4] 任惠萍.吉林省科技信用管理模式研究[D]. 吉林大學,2007(35- 42) [5] 徐华.中国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进展[J].科学与管理,2008, 28(4):9- 12. [6] 艾青.建立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机制 以信息化手段树起科研诚信的“明镜”和“红榜”[J].2016(04):28-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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