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协商民主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探析 |
范文 | 袁婷 摘要:近年来,大黎村通过实施群议、群建、群治的(以下简称“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提高了民主协商为民办实事的效率,改变了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出现的群众认可度低、参与性不强的难题,有效地探索了创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新路,促进了全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简要描述了大黎村“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的基本做法, 阐述了农民权利意识崛起,乡村治理面临新挑战,分析“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的价值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深化推进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乡村治理 自治模式 民主协商 群议 群建 群治 中图分类号:C93- 0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利益多元化、乡村公共事务增多、各种纠纷不断等新问题都使原有的村民自治机制难以应对,乡村治理面临新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重新激活村民自治制度,既是乡村治理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基层政府治理创新、加强县域治理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 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黎村开展群议、群建、群治的(发下简称“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社会建设,通过民主协商为民办实事,探索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新路取得显著成效。 一、“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的做法 大黎村位于平南县大新镇东南部,与大安镇相邻,面积9平方公里,距南梧二级公路5公里,容武公路横贯该村中部,交通非常便捷。全村24个自然屯,耕地面积5238亩,人口10658人,村党委下设5个支部,有党员168人。2012年,村党委在总结新农村建设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启动群议、群建、群治的“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发展至今,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制度和机制,带动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 (一)群议有重点 大黎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一方面,大力推行“阳光村务”,把涉及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综治维稳、公益事业的6大项48小项事务及时向全村公开,确保村民对村中各项事务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另一方面,注重把议事权还给村民,由村党委带领建立和完善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三个议事组织”,主要参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基础设施建設、发展项目引进、集体收入管理等重大事务的决策;对邻里矛盾纠纷交由包片村干部组织村民小组集体讨论解决方案;对制定村民自治公约、文明家庭评选等全村性事务召集全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村民全员参与。通过把议事权还给村民,针对不同的议事重点组织不同的范围的议事会议,增强了大黎村村民主动参与全村发展、管理的意识。 (二)群治有亮点 大黎村制定了本村的村民自治公约,便于村民约束自己的日常生活行为;自2009年开始每年在全村进行文明家庭评选,并由村委对文明家庭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全村形成了“自我紧约束、人人竞文明”的良好竞争氛围。2014年大黎村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申开展了“我能为村做什么”主题党员带头争先活动,引导村民今年内不论大小,每人为本村做一次以上贡献。自活动开展以来,小到负责家门前的环境卫生,大到义务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大黎村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热情参与到主题争先活动中去。 二、“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的价值分析 (一) 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号召力 发展基层协商、推进乡村治理离不开正确的领路人。从大黎村的实践来看,基层党组织就发挥了这 样的功能。屯党小 组是最基本的单元。大黎村的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群议、群建、群治中找准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创新履行职责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架起了党群干群的“连心桥”,打通了联系群众的“末梢梗阻”,强化了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通过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社会单位成为一种常态和例行要求,接地气、增底气、去官气,听民情、访民意、解民困、惠民利,转变了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快了基层党组织从管理型向服务型党组织的深度转变。同时, 在“三群”自治过程中,对议题首先在党组织内部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共识,在协商议事过程中,党员发挥引领、示范和凝聚作用。实践证明,基层协商民主的开展自始 至终没有离开基层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也正是由于基 层党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基层协商民主才得以有利开展。 (二)促进了农村社会治理改革创新 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更强调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协作方式实现对社会事务的合作管理。大黎村“三群”农村社会自治强调多元参与、主体平等、双向互动、合作协商、法治理念、公开透明等彰显了社会治理的格局,打破了过去政府单一管理的模式,逐步实现由“政府单向决策、居民被动接受”转变为“政府和居民双向互动、共同决策”,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与此同时,参与治理的群众在决策形成过程中责任清晰,投入资源、发挥作用、参与治理的紧迫性增强。 (三)推进了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理论来自于实践,制度在摸索中产生。“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是基层民主中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村民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通过有商就量,有量有让,有让有和的协商议事,促使群众体利益各方在协商决策的过程中,形成共识,将“少数人决策公共事务”变成共商共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真正列入党委、政府、政协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协商民主工作可以考核和衡量,使协商民主更加科学严谨,使协商内容充分反映党委政府的关切、群众的期盼,并进一步明确完善协商工作程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群议、群建、群治,议出了百姓心声,建成民生幸福,治出了社会和谐。 三、拓展完善“三群”模式农村社会自治建议 (一)政府角色转变是前提 加强乡镇层面的统筹指导,形成共商共治办实事的三级合力。目前,大部分的政府执政观念仍在重在管理层面上。但是新时期下的农村社会发展规律要求政府要切实淡化自身的管理职能,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因此,根据新时期的农村社会治理需要,政府要快速实现自身角色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才能为“三群”农村社会自治模式的实施铺平道路。因此,在乡镇层面群商共治办实事解难题的同时,应加强乡镇层面的统筹和指导,将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的实事项目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最大限度整合部门资源和力量,集中政策和资金,争取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统筹解决乡镇无力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乡镇层面要通过开展群议共治,在推进建立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给予统筹指导。 (二)牢固的组织堡垒是保证 要确保“三群”自治模式能够顺利、可持续实施,始终与党保持一致是保证,切实在加强村级党组织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打造坚强的村党组织堡垒。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场地办事的原则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阵地建设,实现办公、宣传、活动场所一条龙配套。二是加强人才的培养。按照村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然后选送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工程和有针对性地参加计生、维稳等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村干部的学历、学识,进一步提升村干部服務农村社会管理的能力。三是逐步拓展党政群同商共治的功能。应该说,为民办实事只是这个平台的一项功能,应逐步拓展完善和运用这个平台,将事关农村发展、秩序、需求和服务的公共事务,如调处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农村环境、整合和动员社会资源和力量等纳入工作视野,不断拓展功能,使其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关键 提高群议、群建、群治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推选、议题确认、协商议事的规范流程,固化议事规则,通过制度建设提高“三群”农村社会自治的水平。因此,首要规范“三群”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征集、申报、确定、实施、监督、评价等,实现“三群”工作标准化。其次,建立起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三个议事组织”等村民议事组织,完善了包括村民自治公约、村中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矛盾纠纷调处程序在内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确保不同层面的社会管理有人参与,让各大管理事项处置有章可循。再次,建立“项目化管理、专业化支撑、透明化运作”机制,按照社区自治、产权督责、多方支持、政府履职等进行分类处理,实行一个工程一个项目,一个项目一套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标准,定期公示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运作的要求推进。 参考文献: [1] 王红玉.关于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思考[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4):48- 51. [2] 樊红敏.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特征与发展走向[J].东南学术,2010(5):51- 57. [3] 王红玉.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J].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1):31- 36. [4] 杨波,黄卫平.协商民主:和谐社区的现实选择——以深圳市A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例[J].探索,2007(1):62-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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