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范文 | 王德谦 摘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是依法保护文物的重要途径,自建国以来,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介绍了我国文物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了当前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文物行政执法问题 一、我国文物行政执法的现状 文物是我们中华民族沉淀下来的历史瑰宝,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的对象。自建国以来,我国就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历史遗留下来的宝贵文物。1961年国务院通过《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五届人大批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和2007年人大常务委员会分别修订并补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性文件、行政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和军事行政规章等等。而且,自1985年我国加入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来,我国已有45项文化遗产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一系列法律法规出台的同时,文物保护行政执法机构也不断建立,在相应法律法规文件的指导下,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此外,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对危害文物保护的人员及其行为的处罚职权得到加强,在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的更加顺利、更有保障。 二、当前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 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观念死板、方法老套,在文物执法过程中缺乏灵活性,生搬法律条文,不考虑实际情况。另外,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因为对象的不同,表现也不同,对领导级人物的违法行为包庇隐瞒,对中级人物及平民百姓却严格执法。在执法人员中也存在谋取私利的现象。通过收取某些危害文物的人的费用,对违法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危害文物的行为,知法犯法。 2.文物行政处罚项目的设置仍有不足 许多危害文物保护的行为并没有在处罚条例中出现,这就导了许多文物遭到危害并且不能依法处罚危害者。比如非建设性损坏文物的行为,处罚项目中并没有说明该如何处置。这种损坏与建设性损坏文物的行为存在区别,处罚方式也应该有所不一样,但这一处罚项目并没有在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中设置。 3.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存有争议 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应该单独设置还是并入其他部门,比如文物综合管理部门,在目前还不统一。有的省份特别重视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将其单独设立。有的省份将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并入到综合管理部门。国家文物局认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应该单独设置,但这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统一实行。 4.文物行政执法与城市建设矛盾 随着城市化加快,许多古建筑被拆毁,建筑新型楼房。比如北京的许多老建筑,当年梁思成先生奔走疾呼,保护下了北京许多古建筑,但还是有许多建筑被拆毁。在我国现阶段依然存在这个问题,城市的建设和古建筑的保护之间存在矛盾,这给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对当前文物行政执法的建议 1.大力宣传文物保护 加大文物保护观念的宣传力度,普及文物保护法的知识,提高公民文物保护的意识。同时,也要向文物保护的领导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宣传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作人员知法执法,提高自身依法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2.提高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 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是依法保护文物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只有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才能更好地进行文物保护工作。为提高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提高招募的门槛,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综合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道德素养,采取淘汰最差者的方式激励工作人员。部门上级与下级之间互相监督,下级可以举报上级,上级负责知道并监督下级的工作。 3.不断完善文物行政处罚项目 对于目前仍然没有相应处罚项目的损害文物的行为,通过民众提议以及专家评判等方式,确定相应的处罚项目,弥补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漏洞,严惩文物损害的行为。比如,对于不可动文物的处罚条目需要丰富并细化。对于责令不改的行为,需要加重行政处罚。 4.规范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 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从国家到地方需要是完整、统一的体系,各层级机构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依法进行文物保护工作。国家文物部门是文物保护部门的最高直属机构,由它来设定省级及地方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逐渐改变目前文物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混乱的局面。也可以采取灵活的执法体制,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特征,设置文物保护的机构,各个机构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但是各个机构的核心职能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对于执法不力,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能的机构,上级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各个机构相互联合,相互监督,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四、结语 我们每个公民都需要有保护文物的意识,行政执法人员更需要端正自己的执法态度,依法保护文物,严厉打击危害文物的人或行为。目前我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参考文献: [1]马俊.浅谈文物行政执法[J].北方法制报.2009(11) [2]俞剑勤.基层文物行政执法中的问题[J].中国文物报.2012(04) (作者单位:吉林省柳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吉林柳河13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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