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环境供给理论的城市旧社区适老性改造研究 |
范文 | 段然 摘要:城市旧社区适老性改造涉及民生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大局问题,旧社区由于设施“硬件”陈旧和服务“软件”滞后,越来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居住要求,只有对城市旧社区进行适老性环境改造,才能使居住环境满足老年人宜居的心理精神需要和生活生理需要。但对于我国国情来说,城市旧社区适老性改造还处于起步阶段,从政府到社会都存在主体意识不强、参与动力不足、标准和市场化空白等问题,无论从标准制定、软硬件设施改造、政府支持及模式探索方面,都需要构建起健全的适老性改造体系,从而更好应对我国不断老龄化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环境供给 旧社区 适老性 改造 中图分类号:TU746.3 文獻标识码:A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快,“老有所养、老有所居”成为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越来越突出问题,十九大报告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作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居家养老大多已经解决了“有”和“无”的问题,但在老年居住环境上是否适应“适老性”的要求,正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区宜居环境作为实现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基本保障,与老旧小区落后的环境和设施相对比,其滞后性不言而喻。基于社区室内外环境问题,适老性社区的兴建不单纯集中于小区新建,而更应立足实际要求,从城市旧社区适老性改造做起。 1 适老化改造能够为老人居家养老提供更加适宜的环境 社区宜居环境是老年宜居环境的微观基础,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及行为需求特点,老年宜居社区应实现设施更加齐全、服务更加完善的居家养老理想模式。一方面,适老化改造能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居家养老,解决问题的关键首先来自于老年人的心理满足,这也是适老化改造的首要目标追求。居家养老应以家庭为核心,围绕“家”的概念在每一个老年人心理的感受非常强烈,“家”的情感是一种传统文化的依托,而长期固守自己熟悉的环境,又强化了这种情感,由此在主观意愿上,他们更希望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当中满足这种情感需要,维护和强固“家”的氛围,适老化改造能够从生活空间上促进“家”的凝固,给家庭成员带来生活的方便。现实中,中国约有90%的老人居住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住宅当中,这些住宅老旧,是老年人密集居住地方,室外空间和建筑、交通、健康与公共服务等多陈旧落后,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安全性要求,室内结构缺乏功能性、精细化的人文化关怀,也使得适老宜居大打折扣[2]。对这些老旧住宅进行改造,将会更加顺应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适老化改造所带来的宜居环境能够更好地保证老年人在生活、生理上的需要。宜居环境突出的是居家养老中的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如果没有以更好空间环境和设施为主的“硬件”满足和以更好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主的“软件”满足,良好的养老体系建设就是一句空话[3]。通常情况下,老年人身体各部分生理机能会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退行和衰弱,养老设备、设施以及服务体系如果不能符合老年人生活的要求,会对老年人生活起居带来一定障碍影响,甚至会造成危险,所以适老性改造的重点应是构建适老居住、出行、健康支持、生活服务以及文化包容的环境体系。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老旧社区设施陈旧且没有健全的服务体系,功能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室内活动起居的要求和室外可选择性活动需要,社区内公共环境及服务设施,包括家庭内的生活起居设施和用具,都迫切需要从新进行适老宜居的研发、设计与改造。 2 当前旧社区适老性改造存在的问题2.1适老性意识淡薄是制约社区适老性改造的门槛 从政府方面看,“适老化改造”作为民生工程,应成为政府承担的一项公共责任[4],但政府的取利行为往往把老年人集中的老旧社区一并归入旧城拆迁、改造之中,很少考虑老年宜居环境因素的存在;另外,政府虽提出为老年人创造宜居环境,但如果不能成为政府“显耀”的政绩存在,也不会引起政府重视和更多的投入,相关政策引导虽有,但一些做法也不是基于老年宜居“大环境”作出的长远安排,从城市规划、交通、医疗等全维度的考量和设计,而是走形式和“面子工程”,这使得适老性改造只能浮于表面,不能获得更深入的发展。 从开发商和服务提供商的角度看,虽然能够意识到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规模之大,但并不能与市场相结合,市场意识不强,其诱发参与适老化改造的动力不强,另外,也由于不能更好解决将环境改造技术与老人需求进行良好匹配的关键问题,因此所表现出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2.2老旧社区的适老环境基础设施薄弱使得适老性改造难上加难 对老旧社区公共设备设施、居民住宅实施适老化改造是提升适老性宜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但大多建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小区普遍基础设施薄弱,结构不合理,设施不齐全且陈旧老化,安全性差是首要的问题。普遍缺乏适老设计及无障碍设施,室内活动不便,室外没有电梯,再加以小区道路平整问题,使老年人出行困难。二是社区户外环境脏、乱、差,交通、照明、无障碍、户外活动场地及休憩设施匮乏,都给老年人带来生活的困扰。三是表现为社区适老性服务设施不配套、不适用、不规范问题突出,导致社区服务能力弱,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以上种种问题客观上导致适老性改造的难度加大。 2.3适老化改造价值是关注环境还是关注老年人需求 适老化改造解决的是老年人生活环境问题,因此就应该从改造环境开始,但任何环境如果不能与人有机地结合,环境改造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事实上,适老化改造首要关注的是老年人需求问题,需求决定了环境改造,不能满足居民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就不会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即使在同一个城市甚至城区内,老人对于社区居住环境也呈现出显著的需求差异,政府政策性引导和标准实施应避免一刀切,适老化改造一定要以人为本而不是面子工程,应从精细化、人性化的社区建设和发展理念出发,否则某些改造根本没用,甚至成为障碍。 2.4适老化改造是市场化行为还是政府行为 专业化是适老性改造的关键,而专业化是与市场化紧密结合的,但当前适老性改造仍处于市场空白,因此很难达到专业化。政府政策主导与市场主体积极介入脱节,表面上是技术、费用和利润协调问题,实质上反映出政府管理机制与市场化主体选择的动力问题。一方面,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在政策方面已经将适老化改造工程纳入养老产业的发展之中,如强化旧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的标准达标,限期通过购置、置换和租赁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完成社区无障碍改造;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老龄化国情的需要,适老化改造本身市场需求大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25年近4亿的老龄化人口将会带来3万亿以上的适老化改造市场份额,因而住宅内区域和社区环境改造会拥有巨大份额市场。仅仅靠政府政策支持和策划、规划,不能激活市场活力,适老化改造难以获得持续、规模化发展,如果推行市场行为,就必须协调好社会效益与市场主体间经济利益机制的矛盾问题。 3 城市旧社区适老性改造的路径分析 3.1适老性改造标准应明确 从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和经济性方面出发,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和改造要标准先行,标准制定重在适老,政府有关部门对适老性改造的服务质量、定价等方面应有统一的标准执行依据。虽然近年来国务院和各地区相关部门也有相关的规定出台,但各部门间并无衔接和一致化,各地方政府也仅停留于试点状态,并缺少监管。标准制定应特别关注老年宜居社区的规划布局、道路交通组织、居住建筑建设及养老设施建设水平等方面,将适老化设计作为普通住宅建設的通则和标准,应用于老旧社区改造和未来所有住宅建设中,充分考虑室内室外环境布局的便利性、宜人性。 3.2适老性社区住宅内外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改造 从外在环境改造认识,适老出行环境改造应是第一步。道路的安全和可通达性是增强老年人活动的关键环节,应强化社区无障碍通行,道路改造不只是停留在安装个电梯了事,而应对坡道、楼梯、扶手等公共建筑各部位都要进行改造,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重视社区道路系统的休憩设施、标识、夜间照明等细节方面设计的无障碍改造,强化小区的路径、出入口、区域的可识别性,通过标志物、颜色、灯光等明确标示,以利于老人识别。场地环境改造在地面、高差处理及动静区分上应从老年人身体活动的便捷、安全性要求考虑,还要从绿色理念出发,给老年人提供一个活动、休憩的优雅环境,由此,适老性外部环境改造既要把握宏观整体环境改造,也应抓好细节问题。 从住宅内环境改造认识,对于楼内走道、室内外高差、灯光、楼梯扶手等部位也要进行无障碍化改造;对于室内空间可变性改造,应本着老年人方便、舒适、实用原则,结合老年人个体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在设计、装修和施工中着重考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设计出个体化的改造方案,使改造后的室内结构环境真正能够适老,符合老年人的居住生活习惯。 3.3适老生活服务环境的改造 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改造是增强老年人生活便利性的有效途径,但大多老旧社区服务上的配套设施缺失,适老环境改造应统筹考虑、统一规划,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区支持环境,在银行、商场、超市、便民网点、图书馆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方面进行无障碍化改造;特别在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改造方面,应增添老年病治疗、护理、老年康复方面的设施和服务技能提高,推进基层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3.4建立政府主导下的资源整合体系,做好适老性改造的保障工作 适老性改造社会主体参与性不强,市场化程度低,政府应加强组织统领作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依据目标和任务制定,明确责任,把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是加强规划统筹,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推进老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参与,引导社会力量介入适老性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多方联动、高效运转的议事协调机构,在改造中将城市规划、土地保障、财政扶持、定价补偿、金融支撑、人才培养、医养保障等机制统筹起来,综合推进适老社区改造与建设。再次是优化政策措施、加强政策支持。老旧社区适老改造更多体现社会公益性,在市场没有充分介入限制下,资金问题就是落实关键,适老改造必须从多种渠道寻求资金的支持,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通过灵活务实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统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集体收入及产业基金等,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3.5启动试点工程,尽快建立适老化社区改造模式 目前我国适老性旧社区改造还仅处于示范、起步阶段,而且也仅在一些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展开,缺少标准依据和示范样本,没有形成统一的可执行模式,示范工程的示范效应对适老改造的推广有重要作用,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进行住房改造,各地区根据适老住区实际,由相关部门先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搞好顶层设计;在无障碍通道建设、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急呼叫系统建设、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等重点项目适老化改造方面先行一步,作出示范。 参考文献: [1] 董洁,黄鹂,张学辉.既有社区户外空间适老化调查及改造策略研究[J].山西建筑,2015(7):3- 4. [2] 张强.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居住环境及生活行为的调查研究[D].同济大学,2007. [3] 于一平.北京太阳城国际老年公寓规划设计[J].建筑学报,2002(2):33- 35. [4] 陈雨蒙.浅析城市老旧住宅适老化改造策略[J].艺术与设计,2017(8):51-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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