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研究 |
范文 | 杨效方 摘要:混合所有制、股权激励、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项目。本文结合国有文化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背景,结合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定位和管理特质,阐述了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初步建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股权激励方案社会效益业绩指标设置、明确审批流程等。 关键词:国有文化企业 股权激励 业绩指标 管理特质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股权激励作为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重要方式,是理论和实践界均持续、重点关注的问题。国有文化企业囿于性质特殊、转制晚等原因,股权激励探索并不顺畅,A股上市公司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只有东方明珠(股票代码:600637)1家,结合国有文化企业特质,探索符合国有文化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激励约束体系,股权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方式。 1 国有文化企业和股权激励的界定 1.1 国有文化企业 国有文化企业是从事文化信息、产品的生产和传播等活动的国有企业,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企业资产所有权或控制权归属于国家,二是从事的活动均与文化相关,属文化产业。国有文化企业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社会文化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截至2016年底,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共计14838户,同比增长6%;资产总额36937.1亿元,同比增长16.3%;营业总收入15673.9亿元,同比增长11.3%;利润总额1373.6亿元,同比增长4.7%。”国有文化企业的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在持续、稳定扩大。 1.2 股权激励 1.2.1 股权激励的界定 股權激励是通过股权分配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利益,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使经营者勤勉尽责做好企业经营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20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逐渐成为欧美地区企业经营者中长期激励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于2005年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理论界的研究、企业的实践已历经10余年,理论逐步完善、政策渐趋成熟、实践日益丰富,股权激励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的主要方式。 1.2.2 股权激励的相关研究 股权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基础、实施效果、影响因素等方面,焦点是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关系,理论研究没有达成一致,但多数学者的研究证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务存在正相关关系。Benston(1985)、Mehran(1995)和Aboody等,通过实证等研究方法,证明了对公司经营者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李海洋、赵英(2013)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并实施的6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ROE为解释变量,通过相关性检验等方法,证明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后三年的公司ROE,明显高于前三年,股权激励效果明显。周嘉南、陈效东(2014)通过对以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A股上市实施股权激励的437家公司为样本,对实施股权激励的动机与公司业绩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动机为激励性时,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的 绩效。蒋瑶、张庆君(2016)以2006年股权激励正式实施以来至2015年3季度京津冀地区沪深两市的83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描述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得出股权激励比例增长初期和后期,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 2 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内外部环境 2.1 政策导向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进入深水期,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人才市场化、中长期激励机制等方面,逐渐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探索区。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两个规定》,明确提出“探索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经批准允许有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为国有文化企业探索股权激励机制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皖新传媒、时代出版、中南传媒、南方传媒等启动对国有文化企业的股权激励进行探索。2014年,皖新传媒、时代出版己准备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2016年7月,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的意见》,提出“根据国有文化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国有文化企业有关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具体方案,提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根据分类改革要求,探索适合国有文化企业特质的激励约束机制。 2016年7月,证监会印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完善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激励方式选择等内容,规定“上市公司启动及实施增发新股、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期间,可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限制,为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扫清了障碍。同年11月,A股上市的东方明珠股权激励方案获批,成为A股上市首家股权激励方案获批的国有文化企业,为国有文化企业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树立了标杆,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2.2 经济环境 2013年到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从59.5万亿元增长为8 2.7 万亿元,增幅近40%,增速却从7.8%降为6.9%。 2018年1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速为6.8%,基本保持平稳。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下行压力相对较大。2015年11月,中央财经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着力研究经济结构性改革问题,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思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发展重心的转移、国内产业的结构性调整、税改减负等,会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在机制体制创新、人才引进与开发、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不断突破。 2.3 市场环境 科技创新促使文化产业格局不断变化,电子阅读器、智能手机等,促使电子阅读市场风生水起,短视频、短资讯等碎片化阅读逐渐崛起。电子图书在全球图书市场占比逐年上升,纸质图书市场占比萎缩,纸质图书和报刊遇到巨大冲击,面临巨大挑战。前瞻产业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订销报纸份数全年累计订销数1799487万份,累计下降4.3%”。 股权激励政策的不断明晰、经济体制机制改革的趋势,为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合适的土壤、明确了发展方向,科技创新和互联网的热潮促使市场环境的变化,迫使国有文化企业必须不断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在人才开发和激励方面不断创新。 3 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定位和管理特质 3.1 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属性 3.1.1 社会效益为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统一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文化企业的定位愈发清晰,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要求国有文化企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切实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同时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好企业经营,创造经济效益。2016年7月,中宣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的意见》(中宣发[2016]22号),将国有文化企业分为新闻信息服务类、内容创作生产类、传播渠道类、投资运营类和综合经营类五大类,要求“各类别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均应占50%以上,其中新闻信息服务类企业应占60%及以上”,从具体实施层面,强化了国有文化企业的公益角色。更加关注社会效益的定位,使其区别于国有控股的完全竞争型企业,股权激励方案,尤其是指标选择方面,需着重关注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定位和业务属性。 3.1.2 区域特征明显,业务范围影响力区域局限性大 截至2018年5月,A股上市的27家出版传媒类企业中,国有企业22家,地方性国有出版发行企业16家,地域特色明显。国有文化企业多数是从各省出版局、教育厅的下属事业单位转制而来,各省的出版社负责本省政治、经济管理、科技、文学、少儿等各类的出版,省属的新华书店负责本省图书发行,对本省域的图书出版发行、报刊等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输影响很大,但对省外的辐射很少,影响范围较为有限,省域界限非常明显。 3.1.3 多部门协同管理,市场化程度较低 国有企业多数归中央、地方国资委主管,而文化、金融等领域比较特殊。中央、各省市的国有文化企业,如出版、报刊、电影电视等,多数归中央、省委宣传部主管,同时与出版、教育等国家机关联系密切,有些省份偏市场化国有文化企业归国资委主管,但须按照宣传部指导做好导向管理。此外,新闻出版、报刊等实行采编分离机制,部分编辑部门仍是事业单位,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相比其它国有企业,国有文化企业更偏向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国有企业。 3.2 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是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保障。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定位和管理特质则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审批流程和最终的成效密切相关。源于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机制和管理特征,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仍存在方案设计、审批等方面的问题。 3.2.1 公司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使企业经营管理权,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前提。国有文化企业改制晚,经营中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公司治理结构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一是董事会、监事会形式大于实质,功能并没有得到完全发挥,甚至一些企业的董事会流于形式,审议议题成为走过场;二是国有文化企业多为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经营管理会议审定的事项很难在董事会遇到挑战,外部董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3.2.2 股权激励定位福利大于激励 不仅是国有文化企业,这是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都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国内、国外股权激励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虽多数研究结果是股权激励有助于提高企业效益,但同样有部分研究证明股权激励与企业效益无关。作为国有企业的特殊群体,国有文化企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相对比较单一,多数为国家绝对控股,作为激励范围的经营管理人员,对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具有较大的决定权,股权激励的作用,常被作为经营管理人员报酬的额外补充,而不是为创造企业优异业绩。 3.2.3 股权激励社会效益指标设置难 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需要按照国资委、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要求,设计激励方案,同时,必须按照中央、省委宣传部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设置社会效益方面的考核指标。证监会规定,经济效益分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企业持续成长能力和企业运行质量三类,有指标库,并明确了指标选择的规则;社会效益指标则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没有指标库,没有指标设置规则,企业的操作空间、自由裁量权过大。此外,经济效益指标要求必须与同行比较进行对标,社会效益指标则没有明确。 3.2.4 股权激励审批流程不明确 國有文化企业多由宣传部主管,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宣传部、证监会等多个部门,与国资委主管国有企业不同,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机制、流程并不成熟,中央和地方宣传部,是应层层审批,还是有报备、有审批,是应宣传部先审核,还是证监会先审核,还是各自负责各自部分,经济效益指标归证监会审核、社会效益归宣传部审核等问题,并不明确。 4 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建议 国有文化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应着力解决自身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主管机关可结合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情况,通过政策制定,做好引导,明确审批流程,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多做探索,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 4.1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 一是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设置,建立完善的企业资源配置和决策机制。二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要改变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层强,董事会弱的情况。同时,按照国有文化企业分类管理原则,综合性国有文化企业,可对内部不同的业务属性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非文化企业尽快市场化,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 4.2 准确引导设计方案,通过方案树立股权激励正确导向 主管机关应进一步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相关规则,优化股权激励方案社会效益业绩指标设置的指引,改变自行设置指标,由主管机关审定的做法,建立社会效益指标库,由各实施单位从中挑选,严格社会效益方面的业绩条件;同时,参照经济效益指标设置规则,建立社会效益指标的同行对标机制,必须处于同行业对标企业的50分位或75分位以上,方可行权。 通过机制设置,一方面减少企业自由裁量空间,严格业绩条件设置,建立以激励为主,而非福利为主的股权激励明确导向;二是促使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股权激励不仅是对经济效益的引导,更应是对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创造的引导。 4.3 明确方案审批流程,形成明确规范 理清国有文化企业主管机关中央和地方宣传部、证监会等对国有文化企业上市的政策要求、审批要求,董事会审定的股权激励方案,由中央、省委宣传部哪个部门审批,证监会和宣传部之间谁先谁后等流程,应进一步优化完善,为企业提供明确引导。 参考文献: [1]李海洋,赵英.股票期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相关关系实证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3(23):66-68. [2]蒋瑶,张庆君.股东控股权、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一基于京津冀上市公司数据[J].金融教育研究,2016(6):42-47. [3]皖新传媒时代出版将推股权激励安徽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改革破题[N].证券时报,2014-4-1(A09). [4]财政部.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6)[R].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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