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智慧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转型 |
范文 | 叶林 杨新辉 城市化在给城市发展带来新的契机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诸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能源短缺以及就业、住宅、教育、医疗、市政基础设施供需不平衡等“城市病”。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智慧城市”成为解决“城市病”问题的可行途径。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应该科学地理解“智慧城市”的内涵,在城市治理的体制框架下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最终实现城市的“智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城市病” 城市化是指非城市地区的人口逐渐向城市地区(包括郊区)集聚,同时出现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动态过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792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82万人;乡村常住人口58973万人,减少1373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57.35%。这意味着,仅仅经过30多年的时间,我国的城镇化率就从改革开放时期的20%迅速上升到现在的57.35%,年平均增长率为2.8%。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经验表明,当城镇化率达到40%60%时,既标志着城市化进入加速阶段,又意味着因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病”进入了多发期和爆发期。 诚然,迅速发展的城市化使城市汇聚了大量的物质财富、技术和人才,给城市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将城市文明推向更高的层次。但不可否认的是,快速发展的城市化使得大量非城市人口涌入城市,在给城市经济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城市病”。“城市病”主要表现为因城市人口迅速膨胀而出现的诸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就业困难以及各种公共基础设施供应不足等的一系列问题。从整体上来看,虽然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并不高,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快速推进,以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能源短缺以及就业、住宅、教育、医疗、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供应不足等为特征的“城市病”越来越明显。 以交通拥堵为例,随着各个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和车辆的迅速增长,我国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持续恶化,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全国各大城市的主干道车多为患。城市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长导致本来就“先天不足”的城市道路资源的供求矛盾愈加明显,与此同时,由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城市停车位缺口的问题也越发凸显,居民停车越来越困难,而停车难的问题又会导致出现乱停乱放的问题,进而导致本来就已经非常“稀缺”的城市道路资源进一步被占用,最终又加剧了交通拥堵的情况。 为了解决城市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必须要改变传统的技术和城市管理手段,打破城市发展的粗放型模式,建立互动、高效、人性化的城市治理机制,实现城市治理创新,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利用最新的通信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和运行效率,提高城市人口承载能力,促进城市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交通流的协调运作,满足治理“大城市病”的内在需求,从而缓解日益严重的“城市病”,建设美好城市,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智慧城市”的兴起与特点 尽管有关“智慧城市”的建设最早可追溯至1992年新加坡提出的“智慧岛计划”,但“智慧城市”概念的兴起则源于IBM公司于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概念,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建设新型的城市——“智慧城市”,为城市的转型升级以及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开辟广阔前景。2009年,IBM公司又提出建设“智慧地球”首先需要建设“智慧城市”的口号,在全球掀起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浪潮。 在2011年,我国的江苏省南京市提出了智慧城市的构想,全国各地的其他城市随之而动。相继,科技部、住建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部和发改委等各部委对智慧城市的发展都下达了相关意见和文件。截至2016年6月,我国总计超过500座城市,明确提出构建智慧城市的相关方案。 由此可见,尽管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获得了多个部委和各地城市的高度重視,发展势头迅猛。各个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数量大而且各具特色;但是,各地对“智慧城市”的概念定义不同,目前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笔者认为可以从技术创新和城市治理的角度对“智慧城市”的内涵进行界定。 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智慧城市以知识与知识资本广泛应用为特征,以互联网、物联网和云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将人、信息和城市的各种要素连接起来,在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等各个领域注入高科技元素,降低城市运行能耗,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创造可持续、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从城市治理的角度来看,智慧城市是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与改革。指通过各种途径和机制汇聚智慧、发挥智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智慧城市包括全方位内容,比如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管理、智慧健康保障体系、智慧交通、智慧安全防控系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等建设。智慧城市是一种看待城市的新角度,是一种发展城市的新思维,是一个有机结合的大系统,涵盖了更透切的感知、更全面的互连,更深入的智能。 三、呼唤城市治理转型 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对“治理”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能够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城市治理”就是将“治理”的理念与城市管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套科学的城市管理理论。城市治理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一是城市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二是城市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三是城市治理是一种各个参与主体彼此高度以来的网络化结构;四是城市治理强调“以人为本”,及时反映市民的需求;五是城市治理模式中,城市管理者处于“划桨者”与“掌舵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我国传统的城市公共管理方式行政命令色彩相对较重。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高达发达的背景下,一些落后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使得城市管理者常常处于被动状态,无法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资源,难于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多元化、异质性的需求。智慧城市的出现使城市管理者能够借助“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和响应市民的需求,使管理者转向强调以人为本,主动回应市民的公共服务需求,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的人性化和高效率。智慧城市中的管理者聚焦于城市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它是一种政府与企业、非营利组织、市民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打破原有的传统的、低效的管理模式,充分吸收国内外优秀的“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创新城市治理体制。因此,首先,应该明确政府在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体现多元治理、协同参与的治理理念。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应该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在宏观层面,作为智慧城市的战略规划者;在中观层面,作为“政府 市场社会”关系的协调者;在微观层面,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在正确定位自身角色的基础上,应该充分发挥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市民的力量,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内部协调和合作,发挥多元主体的智慧力量,既可以保障智慧城市的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价值性,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又能对建设过程进行透明、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形象工程和浪费公共资源的现象。其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市民对城市的主观感知,把“人”放在建设过程中的首要位置,这不仅因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因为“人”是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和活跃的力量,是一切创新的源泉。为此,要充分发挥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城市居民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地发展。最后,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实现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从而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促成多元社会主体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的体制,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的平台,最终实现城市的“智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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