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回顾与展望 |
范文 | 摘要:当前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主要集中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行为影响因素和社会责任行动三个领域。在对重点文献进行回顾基础上,文章提出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不明、环境分析框架待整合、针对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研究待加强,以及经验性研究待深入是当前研究的主要问题,并由此提出了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跨国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方 一、 引言 自从鲍恩在其开创性的《商人的社会责任》中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尽管近年来跨国公司在推进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比其它国际商务领域研究,跨国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研究相对滞后,尚处于早期阶段(Kolk & Van Tulder,2010)。本文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现有研究主要文献进行回顾,提出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由于跨国企业同时在母国和东道国经营,其在母国的社会责任与一般企业没有显著区别,因此本文所称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是指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社会责任。 二、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重点文献回顾 Taneja等人(2011)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分成相互联系的五个领域,分别为企业社会责任含义、定义和模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行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利益相关方及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决定因素研究和企业社会绩效的衡量研究。根据该标准,本文认为目前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一、二和四领域。 1.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型和框架方面的主要文献有Hemphill和Lillevik(2011)的五阶段组织企业社会责任驱动模型、Arthaud-Day(2006)的跨国企业社会责任三维框架和崔新健(2007)的基于“跨国化梯度”的母国、东道国、国际社会三层次社会责任概念框架等。 Hemphill和Lillevik(2011)基于Angus-Leppan等人(2010)提出了一个适用于全球组织的五阶段企业社会责任驱动模型,模型本质上是能够带来持续道德行为的五个层面制度性驱动力,即跨文化价值体系、国家商业体系、组织领域、组织本身以及组织内的个体。Arthaud-Day(2006)提出了一个兼顾了灵活性和包容性的跨国企业社会责任三维框架,模型的第一维度源于Bartlett和Ghashal(1998, 2000)的跨国企业战略类型理论(多国化、全球化、国际化、跨国化)。第二维度是联合国《全球契约》(2003)所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三领域(人权、劳动力以及环境)。第三维度是Zenisek(1979)所描述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社会和实践三个视角。崔新健(2007)基于跨国公司与一国公司在“跨国化梯度”方面的差异,构建了一个跨国企业母国的社会责任、东道国的社会责任和国际层面的社会责任组成的概念框架。 2.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动的影响因素。已有文献主要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讨论了环境因素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动的影响。在企业外部环境方面,跨国企业东道国与母国在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文化、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巨大差异(Kolk & Van Tulder, 2010)。学者着重分析了这些差异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影响。Campbell等人(2011)研究了跨国公司母国与东道国的距离(即国家之间差异的程度,包括文化距离、制度距离、地理距离和经济距离)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意愿和能力的影响。研究发现,东道国距母国越远,跨国公司东道国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可能性越低,社会责任投入越少。Husted等人(2016)使用新兴市场国家企业数据研究了地理因素对跨国企业子公司和国内公司通过模仿性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取得当地合法性的影响。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子公司会模仿与其地理接近的公司取得国家层面的社会责任认证来取得合法性,克服外来者劣势(Liability of Foreignness),相反,国内公司会模仿相近公司取得国际层面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来减少当地劣势(Disadvantages of localness),研究表明地理因素是跨国企业取得社会责任认证的影响因素。在各种距离中,制度距离是学者更加关注的方面,肖红军(2014)在Campbell等人(2011)研究的基础上,对制度距离对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制度距离对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是存在的,但不同制度距离的影响不同。Surroca等人(2013)在制度理论的基础上,检验了母国利益相关方对跨国公司不断提升的社会责任压力对跨国公司将不负责任的实践向利益相关方压力宽松且制度约束不强的国家转移的影响。结果显示,这种转移确实存在。通过这种做法,跨国公司表面上从事“装点门面”的活动,提升母国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性,同时在国外机构从事著不负社会责任的活动。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对污染避难所假说提供了支持。 在企业内部环境方面,Zyglidopoulos等人(2016)的经验研究证明了跨国企业的国际化水平与企业社会绩效正相关,而且这种关系在运营于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更为突出。Ma等人(2016)的研究使用中国工程承包企业数据得到了类似的结论。Huemer(2010)研究了跨国公司组织个性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影响。Huemer(2010)认为,组织个性是建立全球和当地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一个隐性的哑概念,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根植于组织个性之中的概念,组织会根据自身的个性来选择一个社会责任战略。通过对智利的两家个性不同的挪威跨国水产公司进行比较案例分析,研究发现,组织个性差异会对跨国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产生显著影响。王增涛和杨雪艳(2010)应用国内机构对在华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排名数据,分析了企业规模对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在华跨国企业规模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有积极影响。 3.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动。 (1)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选择。已有研究主要基于Bartlett和Ghashal(1998,2000)的跨国企业类型理论,讨论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选择及绩效差异,主要研究有Muller(2006)、Husted和Allen(2006)和Newenham-Kahindi(2011)等。 Muller(2006)探究了欧洲跨国公司墨西哥子公司“中心化(centralized)”或“分散化(decentralized)”母子公司关系与社会责任绩效的关系。结果发现,在像墨西哥这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较低的环境下,“分散化”的决策在实际中与较高的当地企业社会绩效有着更积极的联系。Husted和Allen(2006)提出了战略性和制度性两种处理企业社会责任议题的方法,并使用墨西哥经营的跨国企业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支持了制度性方法假说,即跨国企业倾向于复制已有的产品市场战略来处理企业社会责任议题,而不是针对重要利益相关方的压力进行反应。Newenham-Kahindi(2011)對加拿大一家金矿公司在坦桑尼亚实施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进行了案例分析,该公司正试图实施全球社会责任政策以平衡国际业务与当地战略。研究表明,全球社会责任政策仍然没有缓解当地社区和公司的紧张状态,公司仍需更好办法解决问题。 (2)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议题管理。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议题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议题和社会责任沟通议题。Gouldson(2006)研究了美国和欧洲的跨国企业在贫穷国家应用低环境标准的问题。研究发现,在东道国当地,石油和天然气精炼厂高水平排放与低收入、雇佣和人口密度相关。但该研究并没有说明二者是因果关系,并不能证明这些企业在低收入国家应用了低环保标准。Dam和Scholtens(2008)对实施环境标准的公司是否常常处于贫穷、腐败或者环境管制弱的国家展开调查,经验研究结果支持污染避难所假说,即跨国企业将高污染的业务转移到环境管制较弱的国家,但不一定是最贫穷或者腐败最严重的国家。同时,他们证实,有着高度责任感的跨国企业会避免把其业务在环境管制弱的国家中经营。Hartman等人(2007)在分析了美国和欧盟公司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和态度差异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美国和欧盟16家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沟通情况。研究结果表示,美国公司倾向于使用经济和三重底线的术语和论点来解释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而欧洲公司则更注重使用公民、企业责任和伦理承诺这样的术语或理论来支持他们的利益相关方沟通行动。 三、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有待明确。尽管有学者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模型的概念化进行了尝试,但这些研究没有建立在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定义基础上。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不明限制了该领域研究的发展。跨国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跨国企业特殊性增加了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义的难度,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本身尚存在诸多分歧。学者、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都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做出过定义(Dahlsrud,2008),但到目前为止,学届仍未形成共识。一方面原因在于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研究领域,不同的学科背景的学者和机构站在不同的研究视角,对社会责任的理解不同,提出了不同维度的社会责任概念。另一方面,一些学者为了便于研究,在定义时表现出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这也是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丛林”的原因之一(李伟阳和肖红军,2008)。 2. 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环境分析框架有待整合。尽管一些学者致力于对跨国企业的经营环境的研究(Rosenzweig & Singh,1991),但是已有研究中对环境因素的描述仍然是碎片化的,没有形成相对系统性的环境分析框架。可能的原因是社会责任与企业各个方面的环境发生着联系,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显性的制度环境和隐性的文化环境、国家环境和国际环境。除了环境的多样性以外,跨国企业母国与东道国的环境差异可能更加重要。 3. 针对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研究有待加强。从研究对象来看,已有研究重点关注母国是发达国家、东道国是社会责任标准低于母国标准的发达中国家跨国公司。近年来,以我国为代表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正在加快对外投资的步伐。一大批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正在形成。2017年我国有115家企业上榜财富世界500强,而2007年这一数字仅为30家。随着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的影响力日渐提高,对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将更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然而极少有文献直接关注发展中国家企业的伦理导向和企业社会责任(Gugler & Shi,2009),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在发达国家或其他发展中国家经营的社会责任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4. 经验性研究有待深入。当前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以规范性和描述性研究为主,经验性研究相对比较缺乏。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关系研究本是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一个研究重点,但跨国企业层面鲜有文献涉及。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经营活动数据获取困难可能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Yang & Rivers,2009)。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衡量方法方面的分歧也是经验研究须要面对的困难。 四、 未来的研究方向 首先,在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研究方面,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运动兴起于企业出现一段时期以后的20世纪中期,企业社会责任是否是企业的一个根本属性值得探讨。另外,从企业社会责任演变来看,其具有的制度性和契约性难以忽视,基于企业契约性质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定义可能是一个可取的研究方向。 其次,在跨国企业环境分析框架研究方面,已有研究基于制度距离对跨国企业的环境进行了分析,并取得了有益的研究成果(如Campbell et al.,2011;肖红军,2014)。制度理论一直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的重要视角之一(Yang & Rivers,2009),已有研究已经部分证实了跨国公司母国和东道国制度差异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可能产生影响,未来研究可以基于制度理论做进一步拓展。 第三,在研究对象方面,在当前少量关于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的研究中,学者或者将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同等看待,或者与一国经营企业同等看待(Doh et al.,2016),这种方式忽视了发达中国家跨国企业相对于发展国家跨国企业或一国企业的特殊性。在发展中国家经营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其母国和东道国环境差异的方向是由高到低,这与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则正相反。Preuss等人(2016)研究表明,来自穷国或治理水平低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比一国经营企业更可能采纳企业行为准则,比发达国家跨国企业更可能做出综合性的承诺,以填补Miska等人(2016)所描述的制度空隙(Institutional Voids)。可见,将跨国公司研究的主要结论直接应用于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应该更加谨慎。以在发达国家中经营的发展中国跨国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已有主要结论进行检验将会是一个有前景的研究方向。 最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需加强对跨国公司东道国子公司经营活动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和跨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研究。在此基础上,以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数据检验国际商务领域的主要结论,并以此发展新理论是一个值得努力尝试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 崔新健.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框架[J].世界经济研究,2007,(4):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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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Yang X.,Rivers C.Antecedents of CSR Practices in MNCs'Subsidiaries: A Stakeholder and 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9,86(2):155-169. 作者簡介:陶野(1984-),男,汉族,黑龙江省北安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管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企业社会责任、跨国企业、战略管理。 收稿日期:2017-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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