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学生“网红”负面效应及教育引导策略 |
范文 | 李思诗 周芳检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越发便捷的网络互动催生出数以百万的“网络红人”,并且也越来越成为身处“象牙塔”大学生们的“新宠”。大学生“网红”目的呈现多样化、成名方式多路径,其不良的言行,容易引发一系列负面效应。大学生“网红”负面效应源自于价值认知偏差、个人利益至上、网络直播泛滥、法律法规缺位,需要从抓好思政教育课堂、用好校园文化载体、管好网络直播现场、把好法治建设口入手。 关键词:大学生“网红”;负面效应;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432.64 文献标识码:A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29亿,普及率达59.6%。[1]随着网络日益全方位地渗透到人们生活中,我国网民规模不断扩大,现实生活中的某些行为或事物都有可能随时被上传至网络上,由此引发广大网友广泛讨论,进而产生各种类型的“网络红人”。90后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与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被称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其敢想敢做、不盲从、崇尚“我就是我”的特点,比较容易使自身也成为“网络红人”群体的一分子。 1 大学生“网红”现象透视 正是因为有着不同于80后的生活方式,90后大学生能更好地接受网络、融入网络、学习网络,紧随时代的潮流,大学生“网红”也就应运而生,并且其目的和成名方式形形色色。 1.1 目的呈现多样化 第一,把“网红”作为成名跳板。90后大学生张扬自我个性、崇尚自由、自我意识强烈、性格相对独立,不希望成为别人心中的配角,更愿意成为主角。也就是说,90后大学生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网红”这个平台给大学生提供了捷径,使其有可能成为别人心中的焦点。且“网红”具有成名速度快的特点,能够满足大学生一夜成名的欲望。 第二,把“网红”作为赚钱手段。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红”开始成为一种产业。在网络走红后,网友通过打赏等行为实现变现。可以说,大学生成为“网红”后,将粉丝对自身的喜欢转化为购买力,并通过推销广告、粉丝打赏、微商、代购等方法实现变现,一定程度上满足大学生对金钱的需要。 第三,把“网红”作为历练平台。部分大学生根据自身专业知识的需要而成为一名“网红”,认为成为“网红”可以锻炼工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把学到的知识和工作相结合,能够很快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如,美术专业的大学生“网红”,可以根据自身对专业知识的认识,与视频直播、微信稿联系起来,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还能从中吸引粉丝。 1.2 成名方式多路径 第一,意外走红。部分大学生本身并不想走红,却因为自己的某些言论或者事件被眼光独到的的网友通过视频、照片上传到网上,迅速引起众多网民们的关注。比如,武汉大学校花黄灿灿,通过他人上传的一系列照片,迅速走红网络,引起网民的关注,并在某个综艺节目中受到邀请担任嘉宾,受到许多网友的赞美。 第二,自身打造。在成名之前,许多大学生“网红”一般都采用“自己经营自己”的方.法,或者利用自己的才华才艺、爱好特长、行为举止等方式,不断探索,逐渐增加粉丝量,慢漫地就成为了“网红”。例如,有的大学生“网红”利用拍摄工具、化妆工具,进行自我改造,迎合粉丝们的需求,与粉丝们分享自己的才华,逐渐成为一名人尽皆知的“网红”。 第三,团队策划。成为一名出色的“网红”且具有持久性还需要团队的智慧和力量。错误的发展方向、没有明确的定位和一定的运营团队的“天然网红”就会在短时间内失去关注度。所以大部分大学生‘网红”都有着专业的运营团队为支撑,为其提供脚本、策划方案、未来走向,以此来保持大学生“网红”的持久度。 2 大学生“网红”的负面效应 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使大学生“网红”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大学生网红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而一旦大学生“网红”在网上散播不良言行,必定会给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并且可能引发一系列蝴蝶效应、破窗效应、羊群效应、青蛙效应。 2.1 蝴蝶效应:放大错误社会思潮影响 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度和点击率,从而实现自己一夜成名的梦想,部分大学生“网红”就开始在网上不断秀豪车、高档奢侈品以及传播低俗文化来博取观众的眼球。他们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行为无形之中向网民们传递了新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潮,影响他人健康成长的环境。90后大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深受父母的宠爱,不同程度地受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物质至上的观念影响,部分大学生“网红”极端个人主义,在直播过程中表现出过度以个人为中心、急功近利的心态,将自己的个人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个人本位尤为突出。比如通过炫富、传播恶俗文化等方式来赢得名利、金钱,丝毫不考虑对社会的影响,为了满足个人私欲而不惜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带来社会秩序松弛,这些都会悄无声息地给网友的思想与行为带来难以估量的负能量。 2.2 破窗效应:扩大不当价值观念危害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西方各种思想意识形态借助网络平台得到传播进而影响当代大学生。部分大学生“网红”就深受西方意识形态的影响,价值观取向扭曲变形,借助网络平台,肆意传播错误价值观,甚至还给马克思主義主流价值观带来不同程度冲击。在审美观上,“网红脸”的出现导致整体社会的审美越来越低俗化,特别会对缺乏辨别能力、价值观还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的审美价值体系产生巨大的冲击,诱使他们为了自已也拥有所谓的“网红脸”而不断地整容、修图。如Alian为了摆脱丑萌的脸庞而通过整容获得“网红脸”。在消费观上,大学生“网红”还会在自己的直播间里推荐从衣服到美妆等一系列产品,其中的很多女生为了追求网红爆款、网红妆容就选择超前消费,并且粉丝为了打赏主播做出了许多不符合自身消费水平的行为,未成年人用父母的钱巨额打赏主播的新闻也屡见不鲜,甚至不惜陷入网贷的漩涡之中。 2.3 羊群效应:带动不良社会行为蔓延 许多大学生受到“网红”行业所带来的暴利所诱惑,不惜一切代价成为“网红”,从而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想当“网红”的心理使其受到欺骗的新闻屡见不鲜。如高校学生夏小朵因临近毕业玩上了直播,遇到一位土豪粉丝送礼并私下见面,最后夏小朵反而被騙财骗色,上了“粉丝”的圈套。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庭长助理舒锐表示,除了骗取押金以外,大学生盲目跟风当“网红”还容易陷入传销陷阱、被迫做黄色表演、获取不雅照并敲诈勒索等。同时,还有部分大学生“网红”为了获得名利不惜出卖肉体,这会毒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男性青少年看见网上如此多色情文化,容易激起男性的荷尔蒙,最终步入犯罪的道路;女性青少年看见其则会进行一定的模仿,最终会遭到家人、朋友等的唾弃,甚至可能会导致自杀。部分大学生“网红”由于受到直播擦边球所带来的巨额利益的引诱,触发一连串的不良社会行为。 2.4 青蛙效应:断送自身未来美好前程 一些网红经纪公司与大学生签约时,手中掌握着大学生“网红”的不雅照,以便日后对其进行勒索和提出过分要求,迫使大学生“网红”走上歧途,也因此断送了其美好的前程。还有一些大学生“网红”最初维持着自己的底线,但受到高关注度和高金钱的诱惑,使直播内容尺度过大,甚至进行色情表演,低俗内容充斥直播间。但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在网上散播色情内容者,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大学生“网红”不能迷失在“网红”行业的大浪中,不能只看重短期利益,更应该看到长期利益,做一位有法、有德、有底线的大学生“网红”。 3 大学生“网红”负面效应的多维归因 大学生“网红”带来负面效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是由于价值认知偏差、个人利益至上、网络直播泛滥、法律法规缺位。 3.1 价值认知偏差,道德体系滑坡 西方国家借助互联网工具进行文化渗透,将个人极端主义、享乐主义等落后的腐朽思想输入中国,使得部分心智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对其价值认知产生偏差。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道德新旧交替的时期,旧道德和新道德的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矛盾,而我国高校还存在着德育观念与时代发展不符、德育与实践相脱离等问题。特别是应试教育带来的很多家长并不重视道德修养、只看重考试成绩的得分问题,使得一些大学生出现集体主义精神淡薄、道德感淡漠现象,突出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极少关心他人和国家前途命运。 3.2 个人利益至上,利已主义熏心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社会环境的多样性所引起的矛盾日益凸显。马克思曾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的产物lz]。社会的复杂性,必然会影响到大学生的价值观念。部分大学生“网红”就受到长期的个人利益至上等社会风气影响,价值观陷入极端。现在社会上功利主义和利已主义的思想大有市场,部分大学生“网红”在进入网络直播这个大染缸时就深受影响,他们的理想信念开始松弛,对远大目标失去了追求,价值观取向越来越趋向于功利性。像浙江女大学生楠楠为获取高报酬进行涉黄直播,这些负面的大学生“网红”,就是在这种复杂的社会环境所产生的畸形产物。 3.3 网络直播泛滥,观众追捧乱象 对于大学生“网红”而言,直播为他们提供了张扬个性的舞台。由于技术、经济效益、好奇心理三大主要原因导致网络直播泛滥,许多大学生纷纷加进网络直播行业,成为“网红”。但是“网红”的数量极其之多,行业竞争力大,于是部分大学生“网红”为了从中脱颖而出,不惜触犯法律红线,借助直播内容尺度大来取得观众们的追捧和巨额的金钱。据统计,网络直播的受众大都为学生,他们正处于对新事物的好奇时期,当网络直播出现不良内容时,会感到好奇和刺激,被吸引走进直播间,对主播不断进行打赏和提出相应诱导性动作,满足他们对性的刺激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正是观众的追捧导致大学生“网红”不断试探法律的红线。 3.4 法律法规缺位,监管执法困难 近年来,虽然我国政府也相继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但是大学生“网红”作为一种新兴事物,这些已有的法律法规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网络世界管理需要,况且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在具体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不时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在虚拟世界的效力。因此,有部分大学生“网红”利用自己的学识,钻研法律的空子,走在直播擦边球的边缘内,从而获取高回报。同时,大学生“网红”使网络监管也面临了巨大的挑战。在虚拟空间里,任何人都可以共享、传播、接受网络上所有的信息。大学生“网红”凭借网络的虚拟性和多元性等特点,无差别扩散到各大网络平台上,再加上无新法的“真空状态”,使得网络世界成为大学生“网红”逃避法律谴责的避风港,监管部门对于其网络行为的监督更为困难,法律法规的约束机制在网络世界失去了应有的效用。 4 大学生“网红”的教育与引导对策分析 基于上述原因的分析,有效化解大学生“网红”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从抓好思政教育课堂、用好校园文化载体、管好网络直播现场、把好法治建设口入手。 4.1 抓好思政教育第一课堂,抢占网络意识形态第一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坚持不懈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高校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的模范之地[3]。”消除大学生“网红”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高校必须要加大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力度,抢占网络意识形态第一阵地。第一,高校将网络素养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加大关于网络素养的法律政策教育。大学生网络素养教育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4]。在大学生“网红”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有效地融入网络安全意识、法制道德观念等网络素养教育内容,不但会提高提高大学生“网红”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还会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网红”的网络素养。第二,将网络素养教育延伸到课外。在高校举办的实践活动、一些选修课也可以增加网络素养教育等相关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宣传和培训。高校可以把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融入学校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网络平台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网红”。 4.2 用好校园文化第一载体,打造身边网红榜样第一品牌 在网络社会里,“网红”在传播过程中处于开端,对信息的内容、流向和导向以及受众的影响有着重要的控制作用。因此强化大学生“网红”正能量尤为重要:一是要因勢利导。各大高校对大学生“网红”进行相应的分类,对于正能量的大学生“网红”要更加向着有利于弘扬主旋律的方向发展,宣传具有正能量的大学生“网红”的优秀事迹。对于负能量的大学生“网红”,要敢于采取校规、法规加以惩戒,坚决抵制负面“网红”的不良举止、不良言论和不良思想,尽量将负能量的大学生“网红”改造为一名为社会做贡献的“四有新人”。二是要积极打造健康的大学生“网红”。大学生“网红”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借鉴“网红”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积极参与高校举办的活动,例如演讲比赛、公益活动等,这样可以塑造出具有正能量、有素养、有道德的大学生“网红”,让校园正能量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风向标。例如浙大胡思昀靠赢得全国大学生跆拳道冠军成为一名“网红”,激励人心。 4.3 管好网络直播第一现场,树立网络媒介素养第一形象 大学生“网红”的一言一行都会在网络上放大,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网络媒体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此,树立网络媒介素养第一形象的关键在于加强网络媒体行业自律,而提高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必须做到内外结合[5]。对内而言,从事网络媒体行业的相关人员要对相关监督机构、广电局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严格遵守,并把法律法规潜移默化到日常运营之中,加强网络媒体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对外而言,网络媒体行业加强自律还需要落实于行动。用举办活动的方式号召相关从事网媒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比如定期开展以学习网络媒体法律法规为主题的讲座或者组织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不但可以增强网媒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又可以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做到外化于行。网络媒体行业自律意识的提高,将带动网络媒介素养的提高,也可以有效地减少大学生“网红”在网络上肆意妄为的举止,促进网络直播现象的健康化,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4.4 把好法治建设第一关口,筑牢网络生态环境第一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晴朗的网络空间[6]。而大学生“网红”网络行为的规范,可以保证在展现个性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一是完善网络立法。以法律等方式对“网红”传播的内容提出具体的禁止、停播等规定,严格审查“网红”所传播的内容,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大学生“网红”,都要严格加强相关责任追究处理,并且规定不仅要处罚负能量的大学生“网红”,还有处罚其所在的网络直播软件。对于屡教不改者以及严重违纪者,一定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加大举报力度。面对网络直播乱象从生,不仅要有相关的监督机构监管,还需要网友对于传播负能量的大学生“网红”勇于举报,比如可以设置有效的奖励措施来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去举报不良现象,实现网络全覆盖监督,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8-01-31].http://www.cac.gov.cn/2018-01/31/c_1122347026.htm.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001). [4]王亚鹏.“网络红人”现象剖析[J].当代青年研究,2007(12):34-37. [5]许向东.我国网络直播的发展现状、治理困境及应对策略[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0(3):70-81.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001).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高校突发事件网络典情治理研究”编号: XJK17BGD024)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思诗(19%一),女,汉族,籍贯:广西贵港,学历:本朴,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周芳检(1975-),男,汉族,籍贯:湖南永州,学历:博士,职称: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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