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福利效应分析 |
范文 | 阿梅娜·阿布力米提 热西旦·依得力思 摘要: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无法适应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老龄化的现象无法协调发展。在此情况下,迫切需要建立多样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商业养老保险,缓解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逐步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本文通过全面分析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及其福利效应,扩大了覆盖参保对象的范围,以期凭借全新的参保模式化解“银发危机”。 关键词:养老保险体系;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福利效应;制度红利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基于我国目前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偏低及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情况,有必要发展养老体系第三支柱,以对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减轻社会养老压力,培养人们的保险意识,推动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 1建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1.1提高养老金替代率,保证个人老年生活质量 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较低。老年人的养老待遇,2015年之前主要通过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确定,虽然我国第一支柱的替代率较高,但国际上补充保险可提供替代率20%的养老金,加上10%替代率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总共获得养老金替代率为70%;而中國养老金替代率与第一支柱替代率基本相同,大概为58%,难以为参保对象提供充分的养老保障。落实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可以扩大第三支柱养老的范围,借商业保险,联合精算平衡,共同承担养老风险,实现老有所养。 1.2促进商业保险行业繁荣,推动经济发展 政府推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推动商业保险向养老领域延伸发展,减轻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压力,为商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机遇。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撬动商业保险的杠杆,扩大了保险市场的产业规模,激活了市场经济,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 1.3壮大第三支柱,迅速形成多层次养老体系 目前中国推行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是迅速发展第一支柱,持续发展第二支柱,突出了第三支柱的短板问题。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发展,解决了短板缺陷,使我国形成真正意义的多层次养老体系。同时发展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政府与市场协同进步,分别履行各自的责任,保证人民群众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试行“税延养老”政策客观体现出了国家政策对保险行业发展前景的看好,所以这样做提升了国内外的投资者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信心,可以促使保险行业吸入大量资金,推动了养老保险产业的发展。 2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福利变化 2.1个人福利变化 评价投保人效用增量时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是所得税跨期税率优惠,保费本金获得政府提供的补贴。纳税程序后移造成投保对象退休后减少了收入,政府降低保费收入的个税力度产生了部分效用增量;二是资本利得的净所得,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政府向投保人返还增值本金,政府每年返还的增值本金产生了投保个人的资本利得。 综合分析,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通过即期所得税税率优惠、跨期所得税税率优惠和资本利得净增加为投保人创造效用增量。不仅减轻了即期所得税税负,同时未来这部分存款还享有低税率。投保人存在收入差异时可以获得不同的效用,需要注意的是,列支保费前后带来的个税税率差,一定程度影响了投保人福利改善的情况。由理论角度分析,高、低收入者都享有个税递延优惠,当扣除的比例相同时,高收入者得到了节税空间,借递延金额获取最大化资本利得,相应减少了即期税负。 2.2政府福利变化 递延所得税的优惠导致政府放弃部分税收人的即期征税权,由此减少了政府的当期税收收入。但仅在即期体现,被视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从即期角度分析,商业保险公司是主要的受益主体。贯彻落实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提高了公众投保的积极性,增加了保险业的营业收入,政府征收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时获得对应的补偿。 大规模推广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政府获得更多的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减少了公共财政对全民养老的补贴支出,通过减支达到效用水平的补偿目标。基于改善投保人个人福利的考虑,未来领取远期保险金无法再为政府提供个人所得税补偿。随着即期流转税与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增大,远期财政将减少养老保险的支出,故而对当期放弃征税的效用损失进行补偿。当投保对象增加收入时,保费未列支前的税率有所上涨,如此政府得到正效用水平的变化量,经过缓慢的恶化发展,极有可能变负,并持续加重这一问题。 由分析税制结构可知,政府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减少了即期个人所得税造成的损失。保险业的整体税负水平明显超过了投保人个人所得税税率平均水平。从个人投保意识了解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推广中若保持较强的投保积极性,远期补偿回收的个人所得税将呈上涨趋势,充分发挥了递延税金的杠杆作用,帮助政府减轻未来支出社会养老金的压力。 2.3保险业的福利变化 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具有商业保险的特点。投保对象的福利不断增加,必定提升投保的积极性,随着国家推出的递延措施,相应地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量。 由广义分析,科学调整投保人的支出结构,增加保险业的营业额。但要清醒地认识增加营业额,一方面扩大了保险公司承揽的业务量;另一方面,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属长期险种,有利于保险公司快速回笼资金,从而额开展其他保险投资,由投资获得的收益使保险行业的经营更稳定,为商业养老发展奠定基础,进一步达到优化养老保险体系的目的。同时,个税递延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一是居民在保险投资中投入更多的资金,提高了资本的投资效率,合理规划金融资源;二是增加保险业务量及研发有关险种产品,要投入人力资本,也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减轻就业的压力,提高了失业群体的福利水平。故税制倾斜推动了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最大的获益对象是商业保险。 3发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建议 3.1优化制度,设计不同递延额度 不同收入和年龄的群体享受的个税递延政策优惠不一样,针对我国居民出现的收入差异现象,需按照不同的年龄和收入采取对应的递延政策。如对高收入群体缩小递延额度,为其提供社会个税优惠的同时减轻了国家财税压力;增加低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力度,培养他们对商业保险的投保信心;对即将退休已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群体,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 3.2扩大受益群体,兼顾公平和效率 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让有政策扶持需求的群体享受优惠。特别是一些个体户和自由职业人应充分享受优惠;同时不断更新优惠方法,全面了解个体户和自由职业人的纳税情况,保证滿足要求的纳税对象真正享受优惠;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以不同方式补助低收入的对象,实施双重的机制,提高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运行水平,最终使各个群体都享受相应的优惠,体现出政策的公平性。 3.3完善有关政策,强化监管 国家立法部门结合政策实施的情况改进工作方式,科学调整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法律条款,进一步对新政策有效适应;完善监管体系,增进金融监管部门和国家财政部门的合作交流,界定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严控保险交易的流程,仔细审核每个操作步骤;同时,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不断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3.4推广宣传,提高群众的保险意识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居民仅购买最基础的养老保险,对商业养老保险缺少全面的了解,甚至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未形成保险意识。为此,需要相关部门深入推广和宣传个税递延型商业保险,引导群众准确把握保险产品的内容,并且从中获益。同时,凭借合理的引导制度,转变人民群众的传统思想,提升他们认知养老保险的水平;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保险,不断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规模。 3.5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并举,扩大覆盖参保群体的范围 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彻底激发低收入群体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激情。故要综合分析商业养老保险的问题,联系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补贴方案,吸引低收入群体积极投保。需要注意的是,如何对低收入群体的真实意愿综合把握,设计适当的补贴金额,在政府财政预期内,为这部分群体提供最大补贴的额度,是关键的内容,要求有关单位给予最大支持。因此,为高收入群体提供税收优惠,给予低收入群体财政补贴,推动了高收入群体积极参保,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 3.6增加试点数量的筹建 近些年来,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研究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理论,但是我国在实际应用商业养老保险方面与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依然比较落后。直到2018年5月1日,我国的上海市、福建省等地才开始试运行“递延养老”政策。从全国的范围分析,只有几个“税延养老险”的试点明显不够,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的养老需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养老规划,积极地筹建“税延养老”试点,从而有效适应市场的需要,最大程度保证广大老年群体的晚年生活质量。 4结束语 我国完善和发展养老保险体系时,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体现出较大的现实意义。此外,优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可以通过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释放制度红利。完善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体系,减轻国家的养老压力,进而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杠杆作用,这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只有不断改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才可以保证民生工程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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