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
范文 | 喻亚军:开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 湖南省宁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亚军撰文说,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人大监督权,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更是县乡两级人大基础最扎实、行使最广泛、作用最关键的重要职权,必须依法全面履职到位。一是紧扣历史新方位,增强新时代人大监督的思想指导。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人大监督要有新气象和新作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要自觉增强“四个看齐”意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全面落实市委“四个打造”决策要求,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在维护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中争取党委全力支持。深刻领会新时代的新变化新要求。立足解决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多元化需求与当前监督工作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更多将监督的重点落脚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利益更好实现和依法推进改革上。深化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以“四个自信”坚定人大监督重要地位,推动从思想上、行动上实现根本性转变。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法定职责必须为。市乡人大要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意识,大力提升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战胜监督的畏难感和畏惧感,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一府一委两院”要正确看待人大监督行权,加快建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机制措施,依法依程序报告人大监督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精准确定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栗战书委员长强调:要牢牢把握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人大,为民用权和为党尽责是高度一致的。突出市域发展的大事要事。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聚焦西线工业走廊和全域旅游景区,全力监督支持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监督破解在政府投融资、实质化扶贫和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突出群众的难事烦心事。坚持“少而精、实而透”的监督原则,通过扎实调研、代表接访等多种方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将代表建议相对集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本民生事项纳入人大监督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出成效。突出法律实施重点。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三是完善程序运行机制,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要求。全面加强人大监督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以规范的程序运行和问责条款严肃监督行为、树立监督权威、实化监督效果。完善全链条工作机制。形成包括监督选题、调研、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等环节的“全链条”工作流程,在选题中更多听取代表和群众建议,调研中更多听取利益群体和普通民众的意见,反馈中更多强化对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持续监督。健全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充分整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主要监督形式的同时,积极实践、依法探索更加具体明确的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职务等刚性监督形式运行制度,推动由软到硬的实质性监督进程。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细化“一府一委两院”在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及失职追究,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依法依程序确保人大监督意见的最终落实。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快形成人大监督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代表与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是人民的代言人,人大监督离不开代表参与。提高代表监督能力。不断优化代表结构和素质,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比例。通过集中学习、以老带新、互动交流、网络课程自学等多种形式,有计划、重实效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强化代表意识,增强履职水平。搭建代表监督平台。按业务领域组建专业代表小组,聘任代表担任人大常委會工作机构兼职委员,探索网上征求代表对监督事项的建议,创造条件让更多代表参与集中监督活动。丰富代表监督形式。健全代表多级联动、持证视察、约见、询问等监督机制,以监督工作的更有力、更直接、更灵活激发代表活力,“面对面”跟进建议办理和问题整改,“背靠背”进行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放大监督力量,形成整体合力。五是监督者应接受监督,探索建立人大监督的评价体系。持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以监督工作的实效评价来强化人大依法履职担当。建立评估机制。对人大监督事项逐个开展效果评估并向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书面报告,组织审议意见办理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探索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大代表开展独立评估,常态化开展对乡镇(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的实绩评价。扩大社会公开。将人大监督履职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向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报告。配套责任追究。对实效评估结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监督事项和责任主体,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责令其继续监督和整改后再次接受实效评估;对两次评估仍未达标的事项纳入专题询问或质询内容,特别严重的依法启动特定问题调查或罢免职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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