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电力行业国企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的构建研究 |
范文 | 吴悠 [摘 要] 文章结合电力行业国企现阶段实际,分析电力行业大部分国企内部控制监督存在的不足,提出科学的内控监督策略,并围绕构建电力行业国企内部审计监督格局展开探讨,提供思路。 [关键词] 电力行业;国企;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现状 中图分类号:F406.7;F426.61 文献标识码:A 内部控制对于电力企业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科学的内控流程能够规避内部风险,是及时解决经营问题的有效手段。内部控制监督作为持续防控企业经营发展风险的利器,必须始终具备对于各种风险问题的识别应对机制,因而需要企业在设计内控监督时考虑可调控性、长期性和规划性,促使企业内控与时俱进、科学发展,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可靠保证[1]。 一、电力行业国企内部控制监督现状分析 (一)风险监控手段缺乏 电力行业国企传统的内控监督手段,通常定位于偏向财务会计事项监督的事后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企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对内控做出自我评价,通过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内部控制评价机构执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工作。由于部分电业国企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缺乏事前防范、事中监控的手段,对内控的充分性和潜在风险没有良好的预判和识别能力,使得问题隐患往往事后才能暴露;处置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在风险发生时,积极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 (二)内外部监督严重不足 就内部监督而言,一是不少国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一些企业即便设置了内审职位,如果该岗位工作人员与财务管理或其他职能部门合并办公,独立性较差、专业能力欠缺,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广度受限,也无法完全满足内部控制监督的实施要求。二是信息化系统落后,生产经营管理系统集成度不够,数据关联性差,严重影响管理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无法适应现代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对于公司层面的内部监督,在实务中外部监督发挥作用也十分有限,尤其是电力行业国企集团层面的审计,受时间与空间的约束,对下属企业内控能力的关注不充分,在缺乏内部监督的前提下,很多外部监督机制的监督效果不能发挥,外部监督不能与内部监督相呼应。同时,企业从管理成本以及监督机制建设的角度考虑,其在外部监督的打造上各不相同,有些国有企业甚至不去进行外部监督机制的打造,导致了监督功能乏力[2]。 (三)评价考核、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 电力行业国企在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各个经营管理流程较为繁杂,尤其是涉及到电力生产和多种能源供应的企业,整個生产周期需要占据的管理资源量大,在众多的管理环节中,难免存在流程漏洞、制度不完善、合规监督缺失等问题,导致对管理岗位的评价考核不到位,因而部分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中不能胜任应履行的管理职责。加之,如果企业不具备责任追究机制,内部人员不合规行为难以受到约束和限制,制度执行缺乏刚性。 二、电力行业国企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建立合理的内控监督机制 内控监督要能实现对电业国企风险防控的功能,首先要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机制,而监督机制的建立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内控、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监督制度的制定;二是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特性,确定内控监督的责任部门,并明确监督部门对内控、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职责;三是建立年度、专项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在完善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还应将内控业务流程及风险的监督嵌入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高度集成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检查评价的常规性、可追溯性。 (二)确保内控监督覆盖面 内控监督的覆盖面与风险管控的有效性是呈正相关的,内控监督的目的是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对监督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行拓展和渗透。在广度上,电力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应要求各级企业每年度开展内控自评工作,职能部门的监督评价工作每三年应覆盖全部下属企业,监督评价业务范围应涵盖重点业务流程、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在深度上,内控监督的全面性建设,要能深入地分析和划分电力生产和能源制造过程的各个环节,以科学细化的经营结构单元,全面、具体地执行好内控监督制度,确保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经营绩效、合规性等全覆盖。 (三)科学应用监督评价结果 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及所属各单位内控体系有效性开展专项审计,暴露出内控管理缺陷、风险和合规问题,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于内控体系的科学升级和持续改进管理。一是将内控有效性检查和评估发现的缺陷,与风控执行策略进行比较,有针对性地设计改进风控手段。二是建立健全与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结果挂钩的考核机制。在薪酬考核和干部管理等工作中,应一定程度上考虑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自评价及结果上报等情况。评价结果可以为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价分析机制提供依据,实现对电力行业国企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科学评价,并促进内控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关于构建内部审计监督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基于全流程的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不能脱离电力企业的发展实际,要针对各个产销环节和经营特性开展监督评价活动,检查内控设计的合理性、内控流程是否得到执行、能否服务于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国有企业内控监督可以考虑将内部控制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纳入监督范围,一并监管。监督应采用现代审计通行的制度基础,关注内部控制环境和风险管理,通过各个结构单元对企业内部风险实施管控,并将内控监督的评价结果加以科学利用,以维护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提升企业风险分析和应对能力。 (二)建立风险防控导向的内控监督机制 电力行业国企在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变化适应性不够强,加上市场环境、国际形势局面时刻的变动,企业固化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必然不能有效地实现对于基本风险应对能力的控制。由于不能与时俱进地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对潜在的风险问题并不敏感。内控监督的设置应与发生风险的实际表现相对应,例如:面对政策影响、技术更迭、市场变化等特点,内控监督应对各种环境开展周期性评估,针对复杂市场条件建立长效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机制。 (三)加强过程监督,提升风险预测及规避能力 内部控制的目标就是要对企业发展中可能发生的潜在问题进行预测,并可靠地识别风险,促进具体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电力企业常见的各种风险,尤其是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物资管理领域等问题,要促进内控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定期检查预防性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才能及时、精准、高效地解决问题,科学地规避风险、减损挽损。例如:检查生产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物资采购系统等平台的访问、修改、控制等权限是否分离。同时,内控监督要在发现具体业务问题的同时,改进内部控制缺陷,将风险消除于萌芽阶段,能减少企业在风险问题解决中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成本,体现监督控制的成本效益原则。 (四)内部审计监督的闭环管理 对内部控制活动实施闭环管理,使各种监督手段协同运行,管理层应当采纳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注册会计师有关内部控制的建议,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的偏差,根据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落实整改,发挥改善内控有效性的积极作用。企业内部审计应當为决策层、管理执行层、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并包含提高经济效益及合规管理水平的服务职能。 (五)对激励机制的科学监督 与股份制企业代理风险相似,电力行业国企的廉洁风险决定了对管理人员的监督是内部控制监督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经过长期监督管理,企业员工一直处于被监控的状态,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内控监督要对此状况适当地进行调节补充,比如促进激励机制的建设,过程中应关注人员个体素质的实现和客观需求的满足,保证激励评价指标和评选工作的公平性,调动人员的积极工作情绪,激发人的决定性作用。对于此控制活动的监督应包含对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激励控制内部审计监督,以及下级单位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控制内部审计监督。 四、结语 加强电力行业国企内部控制监督工作,要以科学的理念作为引导和依据,根据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问题,分析其深层原因和发展趋势,确保内控流程的有效运行,避免管理层凌驾,提升内部控制监督的科学性、全面性,使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维护的促进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2017. [2]杨贞武,田耀贵.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企业管理,2016,S2(1):38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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