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环境规制下外资引进对环境治理的利弊分析及影响因素研究 |
范文 | 徐学柳+马文强 摘要:大量研究表明,外资引进与我国经济与环境密切相关。在传统外资环境效应分析基础上,重点分析环境规制下外资引进的影响。对我国2004—2012年省际面板数据,采用面板数据回归方法,将环境规制分为税收收入性监管和治理支出性监管,实证检验了不同区域外资引进的影响,结果发现:在不同区域,环境规制下外资引进的利弊不尽相同;并且环境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只适用于我国东中部;最后从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分析了这一结果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而为更好地利用外资和协调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外资;环境规制;产业结构;技术创新 DOI:10.16315/j.stm.2016.03.001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志码:A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对外开放已经成为一种主流形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发展经济,为外资的流入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政策环境,使我国一度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据《中国统计年检》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已达到1195.62亿美元,与2005年的603.25亿美元相比,增幅达98%,这使得外资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外资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对我国环境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近年来,虽然政府采取了各种污染治理措施,但各地雾霾现象依旧愈发严重。环境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自身原因,即一国为实现预定目标不惜以环境为代价;另一方面则是外部因素导致的,最明显的就是外资对环境的影响。正确合理的分析外资的环境效应,尤其是在环境规制作用下,对于政府正确指导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更好发挥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政策指导意义。 1文献评述 对外资环境效应的分析,目前已经形成了2个对立的学派,即“污染光环”假说和“污染避难所”假说,针对这两个假说,国内外很多学者通过选择不同的研究对象、数据和方法,分别来证明各自假说的正确性。前者认为外资引进的同时能带来先进的技术,例如更清洁的生产技术,以此来提升东道国的环境质量,即外资的引进利大于弊,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Wayne等指出FDI的溢出效应可以提高东道国的企业生产效率,进而会改善东道国的环境质量;He通过首次建立五等式联立模型,估计中国29个省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面板数据,结果显示,FDI对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总影响是很小的结论;邓柏盛等通过分析国际贸易和FDI对EKC曲线的影响发现FDI有助于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周力等在对我国30个省、直辖市的面板数据进行联立方程和情景模拟估计后,发现FDI的增加会促使工业污染的减少;黄菁使用我国217个城市的工业污染数据,分析发现FDI有利于我国环境状况的改善;此外,许和连等也得到了类似结果。后者认为发达国家的环境管制较为严格,而发展中国家相对宽松的环境政策会吸引大量污染密集型产业,从而导致东道国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即外资引进弊大于利,主要研究有:夏有福理论分析了外商投资污染密集产业及对我国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Matthew等认为当东道国腐败程度较高时,FDI利于污染避难所的产生;沙文兵等通过分析我国30个省五年的面板数据,得出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负面效应,并且东中西部影响不完全相同的结论;苏振东等对我国30个省份的动态面板数据进行广义举证估计,认为外资引进对我国环境具有明显的负面作用,并且东中西三大区域各不相同。 除此之外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辩证的来看待这一问题,如陈建国等认为FDI与我国各个经济区域的环境污染状况关系虽然密切,但影响方式和程度却各不相同;包群等分析了外资进入对环境质量的双重影响,论证了在环境质量满足正常商品假设的一般情形下,外商投资对东道国当地环境的影响具有倒U型曲线关系;杨博琼等论证了FDI对污染物的排放作用取决于国内投资的结论;杨杰等检验了FDI的环境效应存在收入门槛和人力资本门槛。 以上的大多数分析都是建立在Grossman等提出的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基础上,但是必须认识到,政府的环境规制,尤其在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把政府的作用考虑进来已经很有必要。目前,已经有学者认识到政府环境规制的作用,典型的有郭红燕等、史青和张宇等,但此类研究只是少数,并且都是单纯的把环境规制指标引入到模型中进行实证分析,对具体影响机制缺乏探讨。本文基于政府污染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大,但环境问题尤其是雾霾却不减反增的现实,来探讨政府环境规制在外资引进中的影响机制,更加注重不同区域不同性质政府监管的不同影响,从而更全面的解释我国不同区域的政府环境监管的效应差距。 2模型建立和数据来源 我国引进了大量外资,在享受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时,其是否也会产生其他方面的影响呢?由此,本文在传统的经济活动通过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影响环境的基础上,引入政府的环境规制作用,即将其作为“第四效应”,研究在环境规制存在的情况下,外资的引进通过这些效应对环境治理起到了抑制还是促进作用,及其在不同区域是否有所差异。 首先参考Grossman等首次提出的经济活动通过规模、结构和技术3种效应来影响环境的观点,本文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被解释变量Plu:环境污染情况,鉴于近年来环境污染指标的设定多种多样,在全面反映环境状况的指标设定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此本文只选取了我国碳排放量来进行实证回归。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公布各个生产活动的碳排放量数据,因此碳排放量的估算借鉴徐国泉、杨树旺等人的做法,公式如下: 解释变量包括:外商直接投资fdi,用各省相应年份接受的外商直接投资衡量,鉴于外资单位均为美元,因此乘对应年份的汇率,将其单位换算成亿元,为了消除不同区域之间的规模差距,本文对其作除以当地当年GDP处理。 规模效应,主要包含各省人均GDP(gdp)和人均GDP的平方(gap2),这一设置也可以验证库兹涅茨曲线在我国是否成立,本文以2004年为基期,用人均GDP指数对变量进行平减,得到人均实际GDP,以消除价格变化的影响。 结构效应,本文主要用产业结构来衡量,目前大部分学者对产业结构的衡量只是简单地采取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但随着行业的多样化发展,这一做法不能很好地反应产业结构,本文借鉴张宇的思想,将与碳排放有关的产业结构指数定义为 技术效应tec:本文以政府支出中科技支出份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 除此之外,本文着重改入环境规制作为重要的解释变量,为了更全面的体现政府的作用,本文的环境规制除了包含污染治理支出外,也加入了税收收入性政府监管,即本文将环境规制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ipc,一个是资源税res,均取其占GDP的比重表示。在此基础上对计量模型进行完善,依次建立如下模型进行回归: 其中,Xi包含了规模、结构和技术3种效应。为了避免异方差和各解释变量之间系数差距过大,对所有变量取对数(考虑到产业结构用指数来表示,数值已经很小,因此不对其取对数)。其中的数据均选自《EPS全球数据库》、各省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和各地统计年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鉴于西藏地区部分数据的缺失,本文的分析暂时不包含西藏;统计年鉴中没有上海资源税的数据,考虑邻近原则,本文将与上海最相邻的浙江和江苏的资源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加总求均值,作为上海资源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来近似估计上海的资源税。 3实证分析 3.1实证结果 在进行回归之前,本文先对模型做豪斯曼检验,以决定采用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如果拒绝原假设,则采取固定效应,否则采取随机效应。首先在全国层面上对式(4)进行实证回归,为了全面对比不同环境规制的作用,本文依次采取不加环境规制、只加入外资与收入性环境规制的交互项、只加入外资与支出性环境规制的交互性及两种环境规制均存在的回归方法,结果如表1中的(1)(2)(3)(5)所示。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域之间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不同性质政府监管的力度和实施结果也不尽相同,因此,将我国分为东、中、西3个区域来分析,其中东部包含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11个省,中部包含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等8个省,西部包含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11个省,对3个区域进行同样回归,结果分别表示在表1中的(6)(7)(8)(表1中仅列出本文需要的变量)。 下面对结果进行分析:在全国层面,fdi与res的交互项系数为负,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首先,当fdi不变时,征收的资源税越多,碳排放量就越少;其次,征收的资源税对fdi冲击越大,fdi对碳排放量的抑制作用就越大,这两方面都表明,在全国层面征收资源税会抑制碳排放量,在10%的水平上显著;fdi与枷的交互项为正则说明,政府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越多,越对环境不利,并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即政府的环境规制会直接作用于外资的环境问题,征收资源税从全国看来是有利的,但政府污染治理支出则相反。其次对区域进行分析,中部和西部存在政府环境监管的直接作用,而东部则不显著:当征收资源税时,中部的外资引进会抑制碳排放量,西部则会促进,东部虽然抑制但并不显著,而政府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则会明显促进中西部的碳排放。具体表现为:西部相对于中东部还处于迫切发展阶段,即使征收企业资源税影响了企业收益,企业还是渴望通过引进外资来赢得经济上的更快发展,以弥补其税收支出,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环保问题,但东中部的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面对资源税时更理智;对于政府支出治理环境,当不影响企业自身利益时,企业不会控制自身的污染排放量,继续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追求利益最大化,即先污染后治理的想法是错误的,另一方面,这也可以解释为政府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的正影响小于外资引起的负面环境问题,两则最终都导致治理支出效果事与愿违。 总的来说,环境规制作用下,当政府征收资源税时,中部的外资引进利大于弊,西部则弊大于利;政府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在全国和中西部均表现为弊大于利。 除此之外,人均实际GDP与其平方的系数在不同区域的回归结果中不同,在全国和西部两者均为正,表明在本文选取的数据和方法下,库兹涅茨曲线在我国和西部并没有得到验证,但是在东部和中部均显著成立。 3.2稳健性说明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结论的可靠性,接下来在全国层面对模型的稳健性进行检验,具体结果列于表1中的(1)~(5)中,对比这五列结果可以看出,当解释变量发生改变时,剩余变量的符号和大小以及显著性几乎都不变,同时,对比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方法的结果也可以发现,差异并不是很大,因此可以认为本文的模型是稳健的,即本文的结果是有一定依据的。 3.3影响因素分析 在环境规制下,外资引进之所以对不同地区的影响不完全相同,本文假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和技术进步程度,为了验证这一想法,构建如下模型:其中:GOV代表政府的环境规制,,则代表该地区的产业结构和技术,从全国层面依次进行验证,经检验,均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得到结果,如表2所示。 可以看出,引进外资时,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和技术都会产生作用进而影响我国的碳排放量,这也证实了我们的猜想。当环境规制影响产业结构调整时,结构不完善的地区,外资引进引起的结构优化远不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直接表现为外资更多的外资流向了高污产业;相反,技术落后地区则能从外资中学到更多先进技术,以学到的技术来弥补其引起的环境问题。从以上分析结合上表,也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还不够完善,但是技术创新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如何用先进科技来完善我国的产业结构,是我们以后努力的方向。 4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首先,政府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应考虑到政策的区域差异性。就本文情况来看,政府征收资源税的效果要优于政府污染治理投资,尤其是对于中部而言,因此政府就要转支出性治理为收入性治理,使企业在环境治理时更有参与感,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最明显的就是在征收资源税的同时,加入相应排污税,只有涉及企业的真正利益时,才能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其次,考虑到我国产业结构还不够完善,目前大量的工作就应该放在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本文发现,为了发展经济,目前我国很多地区还存在高污产业,这些高污产业也是外资的重点进入对象,加大对高污产业的整顿,向其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不仅是国家社会,更是每一个先进环保产业的必要职责; 最后,虽然我国的技术创新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我们也不应该停止技术的深入探究,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学习外资中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在如何将外资中包含的先进技术吸收,并融合自身特色加以研发创新上多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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