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模式构建 |
范文 | 徐载娟
[摘 ? ?要] 我国城镇化与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家庭的和谐稳定、社会的平稳发展。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主体——政府、家庭、社区均出现了失能的现象,基于此,构建养老服务协同主体迫在眉睫。因此,需要从供给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建设、风险管理体制建设等方面来构建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模式。 [关键词] 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养老;养老服务协同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20. 07. 078 [中图分类号] C924 ? ?[文献标识码] ?A ? ?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20)07- 0189- 02 0 ? ? ?前 ? ?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与城镇化的双重推进,农村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的数量日益庞大,农村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农村老人在经济支持、生活料理、精神陪伴、心理疏导方面都有要求。但同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机制不健全:家庭养老功能的退化,社区未承担相应责任,政府职能的失能,导致了养老服务供需不对等,致使抵抗老龄化风险的能力不足。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广东省作为老龄人口大省,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俱增,形成了老龄人口基数大,发展形势快的特点。基于此,本文基于对广东省的实地调研,考察农村养老服务协同机制的现状及不足,进而提出科学性建议。 1 ? ? ?农村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分析 多方协同供给机制应在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下,为家庭、农村社区提供养老服务,满足农村老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市场处于养老资源的配置和使用过程中处于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但由于市场的局限性,导致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养老服务的不公平分配、信息的不完全性,筹资渠道不畅,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需要政府对养老服务进行干预与扶持。政府可通过PPP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组织和资本进行合作,择优选取综合实力比较强的社会力量,按照订立的合同,由社会资本来实现对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政府负责监督与绩效考核,从而有效地弥补市场失灵。多元农村养老协同机制如以图1所示。 2 ? ? ?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机制现状及不足 依据《广东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显示:2010年到2020年,广东省年均增加28.77万老年人,年增长率为4.33%。据预测,2030年,广东省的老龄化程度会达到顶峰。2050年,老龄化程度达23.83%,呈现重度老龄化的态势,老龄化程度由粤西、粤北向珠三角蔓延。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方出现协调度不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 家庭主体功能弱化 家庭作为农村养老服务最主要、最重要的供给方,给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物质支持、精神慰藉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居家养老成为农村老年人的首选。但随着城镇化程度的推进,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出现了较大缺口,主要表现在:其一,家庭成员不能给老年人提供及时的物质支持和日常生活照顾。很多家庭因代际之间生活习惯的不同,子女都外出工作,孙子孙女在城里求学,使得老年人并未跟子女生活在一起。晚辈对老人的物质和生活需求不能给以及时的帮助。其二,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得到及时的满足。晚辈们在城里工作上学,只是节假日偶尔回家看看,而老年人居住城里又不习惯,一家不能经常团聚,老年人享受天伦之乐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老年人的精神出现贫困现象,甚至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心理疾病。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计划生育的实施,使得农村家庭呈现小型化,单一化,老年人抚养比上升,子女赡养老人的压力和负担加大,从而削弱了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其次,随着城镇化程度的加深,大量的年轻人涌入城市工作,空巢老人增加。最后,尊老敬老观念的动摇。年轻子女在市场化观念的影响下,把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工作学习中,缺乏对农村老人的关心和照顾,从而导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减弱。 2.2 ? 社区互助功能失灵 “远亲不如近邻”,农村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延伸,能够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与照顾的要求,丰富老年人的生活,给精神带来陪伴与慰藉。但目前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农村社区网络零散,互帮互助的氛围减弱。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由农村涌入城市,很多农村地区成为“空心村”,只有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在农村,人员的流失使得农村社区建设得不到人、财、物的保障,致使社区建设工作处于搁置状态。第二,志愿者服务机制有待完善。志愿者服务能够为农村老人提供生活与心理方面的帮助,但农村社区志愿者缺乏整体性的规划,财政得不到保障,缺乏合理的激勵机制等,使得农村社区建设缺乏志愿者的力量与保障。第三,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但地方政府在建设农村社区的过程中,往往停留于表面,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并未落到实处。 2.3 ? 政府职能的缺位 政府失灵的表现主要是政府在配置养老资源时存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能缺失的现象。具体表现在:第一,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中处于缺位状态。长期以来,政府存在“重城轻乡”的倾向,造成了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第二,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力度不够。政府对家政服务、长期护理、康复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角色错位,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较小。2016-2018年,广东省共建立1.99亿元建设居家养老示范项目,但在农村投入仅为0.64亿元,仅占32%。第三,政府在农村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较少。目前全省没有出台统一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在资金投入方面、土地供应保障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方面缺乏对应的措施和方法。第四,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对于高龄的失能、失智老人,缺乏长期护理保险体制,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应给以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针对老人的意外保险保障也需进一步完善。 3 ? ? ?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机制对策 3.1 ? 壮大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队伍 2019年11月广东省颁布《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引导家政服务、养老机构、社区物业服务等企业,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政府通过购买方式来提供服务。因此,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合资、参股、租赁的方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中来。政府要给以供给方一定的税收和政策优惠。对于民办资本的介入,政府不得以各种理由设置阻碍,在享受补贴方面要不分公办还是民办,鼓励与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农村养老机构,发展智慧养老、健康养老、旅游养老等方式,满足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需求。政府在市场、社区、家庭等多方面的供给主体中,应处于引导的地位,各个供给主体应具有互补性与差异性。政府主要提供政策与财政支持,市场为农村居家老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与协会、慈善组织、村老年人协会为农村居家养老提供补充。农村社区为养老服务提供较好的环境。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心理辅导等。多元化主体在政府的引导下,各司其职,共同构建良好的养老服务网络。 3.2 ?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鼓励各类高校设置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培养既懂护理医学知识,又兼具管理意识的养老服务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当地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共同培养人才,采取订单式培养的方式,解决好学生对未来就业的后顾之忧,支持专业的养老机构兴办职业教育,扩大养老服务技能的培训规模,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第二,注重对从事农村养老服务人才进行鼓励与扶持,在社会保障、就医买房、子女入学、户籍落户方面有一定的政府倾斜。完善养老服务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鉴定机制,对相关的人才进行一定的奖励。第三,加强敬老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建立“志愿者+社工”的机制,为农村老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与福利奖励的关系。 3.3 ? 加强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风险管理 多元养老服务协同供给要在政府的引导作用下,将供给主体并入到农村养老服务的系统中来。这种协同机制融入了公共组织和私营企业、志愿者与有偿服务,社会服务与家庭护理的结合,长期护理与应急需求,这加大了协同合作的难度与不确定性。因此,政府应建立以协同为导向的风险掌控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机制。健全权责对等的跨部门协同监督体制。各部门不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确保其能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服务,提高工作实效。其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政府建立专项资金来帮助“双困”家庭渡过难关。同时,建立农民互助制度,将风险分担化,提高农村抗风险的能力。 3.4 ? 发挥农村社区在协同供给中的助养作用 农村社区养老应以村委会为载体,通过合理利用社区的人、财、物,调动农村劳动力的积极性,节约农村家庭养老支出,塑造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缓解农村老人因入住养老院而增加的支出,为农村老人提供及时的,多元的养老服务。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政府应履行好职责,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财政支出,加强农村居家养老的网络建设,推广“互联网+养老”模式,加大5G用品、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大对便携式、居家养老监控、康复护理器具的研发与应用。根据不同农村社区的需求,不定期地开展老年人专用品博览会,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用品的宣传,发展银发经济,从而建立有特色的农村社区。其次,政府要以农村社区为单位,建立社区服务站,为农村养老需求的提供对接平台。完善居家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村养老人的基本信息档案,服务对接和派单管理的运营管理平台,建立预警机制,快速处理老年人的紧急需求。最后,根据老年人的特征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可在社区兴办自理型、协助型、失能半失能护理型的养老机构。针对老年人的不同狀况来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妮娜. 欠发达地区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J].人口与经济,2017(1):54-62. [2]包先康. 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模式建构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16 (5):38-46. [3]景小红,赵秋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路径:协同供给机制[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1):33-36. [4]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公共财政投入现状与需求[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1-11. [5]宋洋.农村社会福利的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研究[ 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2):86-89. [6]张世青,王文娟,陈岱云.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责任再探——以山东省为例[J].山东社会科学,2015(3):9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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