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台湾合唱文化的形成与发展(1945—1987) |
范文 | 洪宜德 [摘要] 1945年—1987年,中国台湾地区合唱音乐逐渐形成并发展。除了教会持续的以圣诗合唱为宣教手段的传统之外,更将合唱音乐通过教会学校等途径拓展至中国台湾地区整体的音乐环境中,并在学校西方音乐教育模式及各种社团组织及合唱团体的推动下,渗透到岛上的每个角落,成为中国台湾音乐环境中最为普及的音乐形式。 [关键词]中国台湾;合唱;西式音乐;音乐教育;教会 [中图分类号]J6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20)05-0013-03 在中國收复台湾初期,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稳定等诸多原因,阻碍了合唱音乐乃至音乐活动的发展。自国民党败退台湾后,部分大陆音乐家赴台发展,促使台湾地区的音乐回归到当时中国主流的音乐轨道中,当然也促进了合唱音乐的发展。自20世纪6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新音乐运动之后,原本属于西方音乐类型的合唱,转变成为具有民族以及本土色彩的音乐形式,涌现出大量新创作的合唱作品,在学校音乐教育的推广下,合唱音乐逐步普及。20世纪80年代开始,台湾当局所推行的教育政策让岛内合唱迅速成长,拓展至中国台湾地区整体的音乐环境中,并由学校西式音乐教育的推动,让原本隶属于教会音乐的合唱,渗透到岛上的每个角落,成为中国台湾音乐环境中最为普及的音乐形式。 一、新音乐运动对合唱音乐的推进 因时代背景的关系,日殖中国台湾时期台湾岛内的合唱多属于宗教合唱曲。而从光复初期开始,台湾当局在音乐政策上大力支持京剧、国乐等中国传统音乐与艺术文化的发展,同时抗日歌曲、艺术歌曲、学堂乐歌等新的音乐形式逐渐传入中国台湾地区,从而为岛内合唱音乐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这一时期出现的合唱作品,多强调以本土化的旋律结合西方调性和声等作曲技法进行创作,旨在改变当时社会合唱只存在于基督教音乐领域的状态,由此也产生了不少艺术性较高的具有本土化风格的合唱作品。更重要的是,1945至1960年这一时期的中国台湾音乐,在音乐发展史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不但摒弃了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带有严重殖民色彩的殖民音乐文化,恢复了中华音乐文化传统,而且为日后中国台湾地区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一些来自大陆的音乐家及文艺界人士投身到中国台湾地区的新音乐文化建设中。如,中央大学教育学院音乐系毕业的张锦鸿等,他们多是留日归来的音乐家,为中国台湾音乐环境注入新的力量。这些音乐家来台后,与李金土、张彩湘等台湾地区的本土音乐家相互交流,活跃在音乐创作、教育与表演等各个领域,尤其是合唱音乐的创作及研究上,掀起了西式音乐在台湾地区交流与发展的新面貌。在海峡两岸音乐家的携手努力下,中国台湾地区从被动的文化接收者的历史形象转而成为新音乐的创作者,在合唱创作中融合了很多中国传统音乐的形式,创作出大量带有中国元素以及爱国题材的合唱作品。 20世纪60年代之后,中国台湾掀起了新音乐运动,将歌谣及合唱作为宣传的重要途径,从而推动了台湾地区合唱音乐的表演、创作等方面蓬勃发展,合唱逐渐成为中国台湾地区不可或缺的一种新兴音乐形式,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台湾地区“本土化”思潮的兴起,以及西方文化观念的进一步涌入,岛内的社会文化生活及思想日趋多元化,并反映在文化艺术领域。在合唱音乐的创作方面,开始出现加入台语、客家语及原住民语等地方方言的作品,使得岛内的合唱这一原本属于[CM(24*2]西方音乐的形式,转变成为具有民族及本土色彩的大众音乐形式。 这一时期涌现出大量的合唱创作作品,其题材内容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对故乡、亲人和友人的追忆与眷恋,如《枫桥夜泊》(张继诗,郭芝苑曲)、《怀友》(王毓騵词,陈喜孟曲)等;一类是对民俗生活的描绘或是对生命的讴歌,如“台湾合唱之父”吕泉生作曲的《农村酒歌》(居然词)等;一类是为政治服务,紧密配合时势的作品,如《慰劳歌》(贾荫林词,沈炳光曲)、合唱套曲《华侨爱国大合唱》(杨丽生词,计大伟曲)等。[2] 二、音乐教育在台湾学校的推行 1945年之前,日本殖民统治者虽然在中国台湾设立师范学校,但其目标仅限于培养基础教育的师资,并没有专门的音乐教育机构。当时的教会学校或日本人开设的公学堂和师范学校,承担了音乐人才培养的任务。抗战胜利后,许多日籍音乐教师被遣返日本,而中国台湾本土的音乐师资人数有限,曾令岛内音乐教育陷入困境。自1949年后,部分中国大陆的音乐人才随之赴台,与台湾本地音乐家携手合作,弥补了当时台湾地区缺乏音乐人才的情况。与此同时,台湾当局在岛内系统推广西方音乐及音乐教育模式,开展学校音乐教育,为以后中国台湾现代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时的台湾当局对于音乐教育极为重视,各个院校陆续设立音乐科系培养音乐专业人才。如,1946年成立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今台湾师范大学),并设有“音乐专修科”(1947年改组为“音乐系”),培养中学音乐教育的师资力量,为中国台湾地区现代音乐教育的开启埋下重要一笔。此后,政治作战学校音乐系、台湾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等多所音乐科系相继成立。并且,这一时期设立音乐科系的各级院校都将“合唱”列为正式课程内容,并组建合唱团。如,师范类音乐系科的课程内容上规定:“以基本乐理、音乐史、音乐欣赏、简单作曲等中小学课程大纲中所要求的教学类别为主;以指导乐团比赛为辅,如设置有儿童乐队、合唱、指挥法、国乐等。”[3]在这些专业音乐院系的推动下,已在台湾地区发展十年的合唱音乐,正式成为台湾地区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合唱音乐的发展增加了更多的可能。 在基础音乐教育领域,合唱音乐也得以大力推广。1948年,初等教育阶段音乐课程均已包含合唱内容。1968年颁布的中小学暂行课程标准中就已规定:“合唱、器乐合奏应加强练习,在团体活动或课外活动时间实施。”[4]1972年,成立“资赋优异儿童教育实验指导委员会”,选定在音乐教育实施成效绩优的学校改设音乐实验班。1984年,通过“特殊教育法”,将音乐资优教育列入“资赋优异教育”之列,将“音乐实验班”改名为“音乐班”,使实验性质的音乐班正式成为教育体制的一部分。[5]由于多年来重视音乐教育,并且彻底执行各种教育计划,有效保障了各级学校音乐学习风气的蓬勃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几乎每一个中小学校都建有合唱团,甚至有的班级也组建合唱组织。这些学校的合唱组织选出音乐课中成绩优秀的学生,集中训练,参加校内外的音乐比赛及表演,促进了合唱音乐在台湾中小学的推广与发展。 三、教会合唱音乐的转变与发展 1945年之后,在中国台湾地区的音乐教育领域,除了当时来自中国大陆的音乐家、日殖时期所培养的音乐人才之外,还有许多教会体系培养的音乐教育人士。自荷西时期基督教传入中国台湾以来,经过传教士长时间努力与教化,教会的合唱歌曲等音乐对民众来说并不陌生。中国收复台湾初期,岛内的基督教会势力也开始增长,传教士陆续返台。南北长老教会系统除了组织合唱团、唱诗班以外,还经常举办音乐聚会活动,助力中国台湾音乐教育的发展。教会学校也开展音乐教育活动,培养音乐人才。如,1948年由淡水女校改制的纯德女中(今私立淡江高中),首设音乐科,而后各神学院亦陆续成立音乐科系。[6]他们以圣歌队、布道团等形式用歌声及音乐吸引会众,推进合唱音乐的发展。 自荷西时期教会合唱被引入台湾地区以来,《圣诗》一直都是贯穿中国台湾教会合唱音乐发展的主要教材。台湾地区的长老教会也顺应这一时代文化的发展趋势,为《圣诗》的发展注入新的曲风与活力。在许多传教士的努力下,这一时期的《圣诗》不仅收录欧美、日本等国家的赞美诗歌,更在后期加入许多台湾地区本土圣诗作家的歌谣及土著居民的赞美诗歌等,赋予《圣诗》浓郁的本土色彩。此外,除了创作新圣诗之外,《圣诗》还延续马偕的精神,继续利用不同曲调进行填词。如,骆维道牧师将平埔族民歌曲调加入圣诗采用的西方和声形式,变成四声部合唱。1964年,德明利姑娘等人出版今用523首的《圣诗》,其中包含很多台湾人作品。2002年,骆维道在主编的《世纪新圣诗》中主张,圣诗应具有“多样性,音乐风格涵盖世界各民族多样性之特色”。[7]2009年出版的《圣诗》,共650首,收入了73个国家的圣诗,还有台湾客家、平埔族、土著居民等本土的圣歌。 除此之外,从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各地兴起“灵恩运动”与“敬拜赞美”运动,也对中国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诗歌形态带来很多影响。这一时期的聚会以“操练说方言”“充满活力的歌唱”为特征。20世纪70年代左右,受到中国大陆、韩国、美国等地的影响,中国台湾地区也掀起了灵恩运动的热潮。在这种聚会形态的运动中,礼拜音乐增加了新的特色。如:重复短句的短诗和更新诗歌、肢体语言的表达等。1987年起,“敬拜赞美”被传入台湾教会后,每次聚会时都以“短歌”的重复唱诵作为礼拜的主要中心,长老教会也深受此影响。“礼拜开始先由一小群团队领唱,再依会众感动重复歌颂,接下来开始传统礼拜的形式。”[8] 中国台湾地区活跃的教会合唱团大概分成两类。其一,独立于教会及其神学院系统外的教会合唱团,其组成团员来自教会。1945年后,新成立的此类性质的合唱团有:1947年林和引组建的台北YMCA圣乐团;1963年成立的第一个全职专业侍奉团“天韵合唱团”,等等;其二,隶属于教会、神学院的圣歌团。如,1978年组建的以推广华人圣乐、培育人才为目标的“圣乐圣乐团”。1984年,以有着岛内外音乐教育专业背景的团员组成、呈现精致化圣乐演出的“音契合唱团”,等等。这些教会合唱组织为社会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很大的贡献,他们除了传道之外,还经常举办音乐聚会活动,为社会提供音乐服务。合唱团成为教会之间情感联结的重要纽带,推动了中国台湾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 四、合唱团与社团组织的成立 1946年,时任台北市长游弥坚倡设“台湾文化协进会”,下置文学、美术、音乐三委员会,且就当时台湾音乐教育、歌谣、古乐、业余大众合唱团等问题进行讨论。[9]并由台湾文化协进会主办多场音乐会推广合唱音乐,但当时合唱内容多与政治有所关联。此外,“台湾文化协进会”还于1947年—1952年期间举办五届“台湾全省音乐比赛”来促进音乐人才的挖掘及音乐艺术的发展,合唱虽未被纳入赛程,但已奠定台湾音乐比赛的雏形,对音乐教育与音乐人才的培育影响深远。1957年—1959年,“台湾省教育会”与“台北市教育局”连续三年主办“国民学校合唱比赛”,成为中国台湾地区小学合唱比赛的开端。 1957年,中国台湾地区成立“中华民国音乐学会”协助“台湾教育厅”接办之前由“台湾文化协进会”所主办的全省音乐比赛。1960年,当时的“台湾省政府教育厅”决定开始每年举办台湾省音乐比赛,并将国民学校与中等学校的“合唱”正式纳入赛程,[JP2]社会各个层面均可参与,其中合唱项目比赛组别分成八组。1978年起,为鼓励本土音乐家创作,比赛开始采用台湾本地人创作的合唱作品为指定比赛曲目。此后这一全台湾地区的音乐比赛每年举办一次延续至今,在赛制、内容等方面不断修订,参与人数也不断增加,带动了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育与合唱风气的形成,有效促进了合唱音乐的推广。此外,1967年“儿童合唱推广协会”成立,该协会举办了“亚洲儿童合唱大会”等赛事,对20世纪70年代的音乐普及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JP] 整个中国台湾地区各种音乐比赛的实施,推动了音乐事业的发展,也加强了学校与民间的音乐互动。各级院校培育了相当多而且优秀的合唱团体参赛,为合唱音乐的发展增加更多的可能。同时,学校教育重视合唱,社会各个层面合唱组织与音乐性社团的盛行,也助推了整个中国台湾社会合唱风气的逐步形成及发展。自20世纪60年代起,社会各界陆续成立民间合唱团体,如,乐友合唱团(1964)、中华合唱团(1965)、荣星合唱团、台北市教师合唱团(1972)等。台湾合唱风气已由台湾的学校、教会发展到社会各个阶层。 结语 在1945年—1987年间,中国台湾地区合唱音乐的成长及茁壮发展的过程中,除了教会中持续的以圣诗合唱为宣教手段的传统之外,更将合唱音乐通过教会学校等方式拓展至中国台湾地区整体的音乐环境中,并在学校西方音乐教育模式及各种社团组织及合唱团体的推动下,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成为岛内音乐环境中最为普及的音乐形式。如今,台湾岛内的合唱文化兼收并蓄、蓬勃发展,吸收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音乐风格,融合本土及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元素,呈现出更加丰富、更具创意与多元化的面貌。 注释: [1] [2]张娟.台湾地区新音乐(1945—1960)发展管窥[J].音乐研究,2009(03):31,72. [3][4]靳敏.台湾中小学学校音乐教育史[D].上海音樂学院,2013:11—15. [5]赵广晖.现代中国音乐史纲[M].台北:乐韵出版社,1986:91. [6]吕钰秀.台湾音乐史[M].台北:台湾五南出版社,2009:168,178. [7][8]萧嘉莹.台湾基督教长老会运用首调唱名法于诗歌教唱之研究[D].台南大学,2011:14—17. [9]同[6]. (责任编辑:张洪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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