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教学现状调查 |
范文 | 马晓飞 虞凤珺 季婷婷 [摘?要] 高校的音乐学师范专业除了开设必修的音乐专业课程之外也都开设了相应的舞蹈课程,目的是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然而舞蹈课程的实际教学状况却令人担忧,出现了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教学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工作者逐渐意识到,高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需要探寻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去解决这些在教学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发轫于美国的OBE教育理念对于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具有一定的适用性,OBE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逐步走出困境。 [关键词]OBE;教育理念;音乐学;推动 [中图分类号]J6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21)03-0151-03 众所周知,音乐学师范专业开设舞蹈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普及性舞蹈教学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希望音乐学师范专业所培养的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不仅仅能教音乐方面的知识,还可以胜任中小学基础的舞蹈教学,甚至是担负起一些舞蹈演出及比赛的排练任务。 一、中小学音乐老师舞蹈工作能力现状调查 本课题组对南京市部分中小学的音乐教师在舞蹈方面的工作能力进行了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在日常的工作岗位上对于舞蹈方面的教学与演出工作还是比较生疏、薄弱,对于相关的舞蹈展演比賽活动所需要的舞蹈编排工作更是无法胜任。我们知道,在一些重大的节庆活动以及各类文艺比赛活动中,舞蹈部分都是极其重要的,舞蹈是视听的艺术,其艺术的魅力及震撼力是任何其他艺术学科所无法替代的。但是,我们在课题调研中却发现了一个普遍且又令人尴尬的现象,似乎只要一遇到舞蹈类相关的活动,很多学校都是聘请校外专业的舞蹈教师来本校进行舞蹈剧目的创编与排练工作,还有个别学校的音乐教师遇到学校需要排演舞蹈节目的时候,居然把任务摊派给承担演出班级的班主任。众所周知,中小学的班主任一般为语、数、外学科的教师,自然是无法胜任舞蹈演出比赛任务。但问题仍需解决,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班主任再把任务摊派给家长,这种事情听起来虽然感到很不可思议甚至是滑稽,但却是课题组在调研南京市部分的小学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化,学校只要一遇到舞蹈类的比赛,有时甚至是校内节日庆典的活动演出,就要外请专业的舞蹈教师来负责完成。学校之所以外请专业舞蹈教师完成相关比赛演出活动,是由于本校的音乐教师无法胜任此项工作。但是,中小学的音乐教师绝大部分都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或综合类大学音乐学院的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都是经过一系列考核才能上岗任教。几乎所有高校的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专业都开设了相关的舞蹈课程,在一些学校里舞蹈甚至是必修课程,可是目前的实际状况却是中小学的音乐教师在接受过舞蹈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依然无法胜任工作岗位中舞蹈演出、排练的任务。这种状况反映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在岗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在其本科学习期间虽然接受了舞蹈课程的教育,但是却没有掌握音乐学师范专业教学大纲里所规定的、必须掌握的知识,而是处在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这绝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更值得我们深刻反思。所以,我们必须追根溯源,了解相关院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的教学实践情况。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高校从事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的教学已有十余年,在这十余年的教学过程中从未停止过对音乐学师范专业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最后教学成果的思考。为了更好地研究、了解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教学现状,力求避免个案调查的片面性,笔者在选择自己的工作单位——南京晓庄学院音乐学院作为个案研究对象的同时,还考察调研了江苏省内部分其他开设音乐学师范专业的高校。课题组在调研的整个过程中发现,所考察院校的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都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师生对于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理解存在误区 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多类别、多层次、多结构的,就业竞争的巨大挑战已非常现实地摆在每位毕业生的面前。[1]目前为止,中小学还没有设置专门的舞蹈教师岗位,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这种情况看作是中小学岗位设置的盲区,有待完善。就目前而言,中小学所设置的音乐教师岗位实际上是要求音乐教师去承担相应的舞蹈方面工作,绝不仅仅只是音乐教学如此简单,教师除了掌握相应的音乐知识,还应该掌握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音乐学专业的两位毕业生同时去中小学面试,在音乐技能考核水平相当的情况下,自然是舞蹈技能强的教师胜出。的确,在当今就业竞争如此残酷的背景下,也只有拥有多方位、多层次、多类别知识结构的音乐学师范专业的毕业生才能满足社会工作岗位的需求。同样,音乐学师范专业所开设的舞蹈课程任重道远,是为了培养具有普及性舞蹈教学能力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希望培养的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不仅仅能教音乐,还可以胜任基础的舞蹈教学,甚至是担负起一些舞蹈演出及比赛的排练任务。 可是,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就在如此的教育背景以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很多院校居然将如此重要的舞蹈课程仅仅当做“塑形”的形体课程,认为该课程仅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气质、陶冶学生的情操而开设,甚至有的院校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名称赫然就是“形体”。形体课程与舞蹈课程无论是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还是教学手段、内容等方面都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音乐学师范专业开设的如果是形体课程而非舞蹈课程,那就犯了最基本的逻辑错误,学科定位不明,混淆了音乐学师范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音乐学师范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甚至可以说“使命”不同,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的是进行舞台歌唱或者演奏的演员,因此以塑造形体、培养气质的教学目标开设形体课程毋庸置疑。然而,音乐学师范专业培养的是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能弹、能唱、能教、能舞),肩负教书育人的使命,属于复合型的人才。[2]因此,将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等同于形体课程,这属于专业定位认知上的错误。 (二)师生对于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缺乏重视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学生甚至部分教师将舞蹈课程等同于形体课程,这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舞蹈课程的“轻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这种“轻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学院对于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就缺乏重视,课题组所调研的几所高校音乐学院的舞蹈课程大都只开设一年,在这一年中每周也仅一次课程而已。舞蹈作为一种肢体的艺术,和其他学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他学科的知识重在文本展现,而舞蹈则是肢体展现,也就是说学生在练习舞蹈的过程中光是达到意识上的认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理解的知识传递到自身的肢体上,才算真正的“解惑”。所以舞蹈课程重在实践练习。而目前这样少的课时量根本无法让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课堂时间内去完成那些具有表演性和观赏性的舞蹈或者组合。近年来,慕课、微课等教学方式盛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教师甚至某些音乐学专业的专业负责人都认为,既然线下的舞蹈课时量不够,那也可以通过慕课的方式来解决课时量不够的问题。殊不知,慕课原是建立在若干微视频课程即微课的基础上,通过翻转课堂的方式,使知识点逐渐分解,其本意是针对缺课学生进行有效补课,再回到课堂面授讲解难题并完成作业,而不是提倡大部分学生都采用这种学习方式。[3]慕课的教学方式对于舞蹈课程来说只能是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但是绝不能替代传统的课堂面授。因为舞蹈课程不仅仅是机械地模仿动作,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舞种的风格和动作的感觉,所以舞蹈课程的师生互动性是极其重要的,学生在模仿教师动作的过程中,需要教师不断地去纠正,到了一定的阶段,学生模仿的不仅仅是教师的动作,更是要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捕捉教师对舞蹈动作的感觉与理解。同样,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教师的火眼金睛去严格把关学生的每一个动作之间的姿态、连接、路线,以及舞者眼神、表情与动作的配合等,并且不断的针对这些细节持续地对学生的舞姿动作予以纠正、提炼,这才是舞蹈课程中师生真正的互动,是舞蹈课程教学中的灵魂部分。显然,这样的效果绝非慕课所能望其项背。此外,音乐学师范专业学生之间个体的差异也十分明显,每个人的舞蹈功底不一样,并不是每位学生在初学舞蹈的阶段就能接受慕课学习的方式,所以指望以慕课的方式弥补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课时量的不足,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其次,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教师教材的使用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教学内容完全取决于教师的兴趣和所擅长的舞种领域,甚至部分院校的音乐学院舞蹈教师自作主张,将课堂教学内容与实际所制定的教学大纲脱离,心血来潮地选取当地的民间舞蹈作为教材,美其名曰“传承地方特色”,却不思考将此素材纳入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的合理性以及教学时间安排的规划性等问题,教学内容完全没有针对性,没有认真的根据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培养目标来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再次,客观来讲,舞蹈课程对于学生自身的条件也是有一定要求的,具体表现在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个人的肢体协调性方面,肢体协调性较弱的同学在学习舞蹈过程的起始阶段模仿教师的动作会感到很吃力,而且做出的动作和其他肢体协调性较强的学生相比缺乏美感,舞蹈课堂是集中授课的大课课堂,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会不自觉地相互比较,肢体协调性欠佳的同学在这个过程中就会感到自卑,如果教师不能耐心、细致地进行分类化的指导,那么这一类的同学在今后舞蹈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将会逐渐失去学习的兴趣与动力。 三、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引入OBE教学理念的意义 OBE的教育理论由SPADY在1981年率先提出后,在迄今四十年的时间里以惊人的速度获得了各学科的重视和广泛应用,不仅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而且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那么,如此风靡而又先进的教育理念自然也会引起我们舞蹈教育工作者的关注。笔者通过对于OBE教育理念的学习发现,OBE的教育理念并不止适用于工程教育等理工科,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如果能够引入OBE的部分教学理念,亦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对舞蹈课程教学的质量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前文中,笔者明确地指出了音乐学师范专业舞蹈课程现存的问题,并且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传统舞蹈课堂填鸭式的教学模式极大地扼杀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一直以来,无论是舞蹈或是音乐专业的舞蹈课堂都完全由教师主宰,这种主宰非常的“霸道”,不仅仅是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全由教师说了算,更重要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并不及时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也不在乎学生的心理感受,强行地进行灌输式教学,学生完全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教学安排。这一点,笔者最是感同身受,当年笔者是歌舞团舞蹈队学员,每天训练课程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机械地重复模仿教师所示范的动作,教师隔几日会推一些新的组合,在此过程中教师只关心推组合的数量,却不关注我们的实际接受能力与当时的学习状态,更不顾及我们学习过程中的心里感受,也不担心我们会反感、懈怠,因为教师掌握着非常严厉的惩处措施权限。如此一来,我们完全处在被动麻木的学习状态,甚至在课堂上战战兢兢,生怕出错受到教师的责难,在这样被动学习的环境下,全班大部分学生都缺乏学习此门课程的兴趣,学习效果自然很糟糕。而老师却片面地认为,学习效果的糟糕只是学生的思想不集中,却从不反思课堂效果糟糕的原因,不去思考如何加强课堂学习中师生之间的互动,更不明白学生的内因与外因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进而直接影响到学生舞蹈学习的直接效果。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重视教师的教,而轻视学生的学,是传统教学理念所形成的痼疾,急需改变。而OBE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正是改变传统舞蹈课堂重教轻学现象的“法宝利器”。以学生为中心的舞蹈课堂强调的是学生的学习状态以及师生之间的互动,一旦学生进入了学习状态之后,师生之间就会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将会被激发,舞蹈课堂自然也就从灌输课堂向对话课堂所转变。 任何一门学科只有不断深化教育改革,顺应时代的要求才能够顺应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而不被淘汰。因此,如何運用新的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地设计真正适合于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舞蹈课程教学内容,在教学实践中掌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则是我们舞蹈教育工作者终其一生,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 注释: [1]徐?兵.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改革研究[J].艺术教育,2011(11):110—111. [2]李田田.关于高师音乐专业舞蹈课程设置的思考[J].美与时代(下半月),2008(11):81—82. [3]吴鼎福,诸文蔚.教育生态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20—23. (责任编辑:刘露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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