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指导大中小学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指导纲要》针对有些地方和学校对国家安全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以及不够全面、系统,未实现全覆盖等问题,整体规划设计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地方和学校的教育责任。 《指导纲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系统设计大中小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学习内容,突出启蒙、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层次递进要求;强调全领域、全学段覆盖,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宏观要求分领域全面阐述,将核心要义具体化细化为可理解、可实施的学习内容与要求;提出实施国家安全教育的保障要求,确保“有人管”“有人教”“有載体”。 《指导纲要》明确了国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2个领域安全以及4个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围绕各领域安全的重要性、基本内涵、面临的威胁与挑战、维护的途径与方法等方面提出学习要求。附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要点在正文基础上,拓展出一级二级知识点,提出起点学段和学科覆盖建议,对每个领域安全主要学习内容进行具体化细化,帮助各学段各学科准确把握、系统融入。 《指导纲要》对实施途径和考试评价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多种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强调考试评价提出发展性、过程性和多元性的原则,要求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等,确保国家安全教育落地。 (摘自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