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左忠毅公逸事》赏析 |
范文 | 王长富 清代文学家方苞在文学创作上,倡言“义法”,尤为讲究剪裁取舍,对人物传记,更强调去粗取精,舍其“末迹”,著其大节,以精当的材料,表现人物主要的精神品格。他在《与孙以宁书》中提出了:“晰于文律者,所载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的创作主张,也就是为文要善于剪裁,精于取舍,突出中心,抓住人物精神的闪光点。 方苞的观点对文学创作很有指导意义,他在自己的散文创作中实践了这个观点,其中《左忠毅公逸事》,就为我们提供了精妙裁剪的范例,值得细心体味。 從《左忠毅公逸事》的标题可以看出,方苞并非为人物立传,而只是写对人物的印象。作者旨在表现左光斗的为国寻才爱才“忠”心和“威武不能屈”的“毅”的品质。左忠毅,即左光斗,明末著名东林党人,他一生的经历十分丰富,如反对宦官集团,捕治贪官污吏,检举揭发假官;在北方兴修水利,提倡种植水稻,等等。他官做御史,因弹劾专断朝政的宦官魏忠贤三十二斩罪,被害死于狱中。以左光斗如此丰富的经历,可写者自然很多,但为集中而深刻地表现文章主旨,作者紧扣“忠”与“毅”二字,只精心选取了几个最富表现力的事件和场景,或娓娓道来,或慷慨陈述,与“忠”与“毅”无关者,则一概摒弃,不作铺陈,使所选材料发挥了“以一当十”的作用。全文仅四百八十一字,竟使得左光斗的“忠”“毅”形象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确显示了作者巧妙剪裁的艺术匠心。 文章开始写了两件事: 其一,求贤偶遇史可法。当其时,左光斗在京城一带担任督学,一天,他隐匿身份,于风雪之中外出察访。来到古寺,见到一书生伏案熟睡;墨迹未干的文稿,置放案头。这里作者未作渲染,似为闲来之笔,但细加玩味,却觉不然。作者采用的是一层面的凝聚方法,即选取一个生活片断来表现一个思想的方法。茅盾说:“所谓生活片断,并不能死死板板地解释为时间空间,应有一定的限制。从大师们的作品来看,空间可以在一个屋子里,也可以广阔得多。”这里正是如此。读到这里,我们立即会领悟到,风雪之中,尚能暗访求贤,可想他是经常到各处延揽人才的。 接着,写左光斗阅文稿。文稿内容如何,写得怎样,左阅后感想如何,作者只字未提,只写了他阅毕文章的具体行动:始而“解貂覆生”,继而为之“掩户”,唯恐书生着凉;最后又“叩之寺僧”,打听书生情况。这似乎都说不上是什么惊人之举,但正是在这些不引人注目的活动中,惟妙惟肖地反映出左光斗发现人才后那种充满喜悦而又悉心爱护的心情。左史二人,素昧平生,左却能使出那些体贴入微的举动,这不就既说明他有知人之明,又表现他爱才心切吗? 其二,为国举荐史可法。后来史可法应试,一“呈卷”,左光斗 “即面署第一”,并召入拜见其夫人,连称赞道:“吾诸儿碌碌,他日继吾志者,惟此生耳。”这些行动和赞语,进一步表现左光斗的喜悦、激动之情。句中的“惟”字,足见其对史可法的评价之高;而以“诸儿”作比衬,更见其“爱才之心”胜过“爱子之心”。 文章正是通过上述两件事,揭示了左光斗为国求贤、爱才如命的品格。 随后,文章便径直转到写左光斗入狱、左史二人狱中相会的动人场面上来。至于两人相识之后的过从交往,则一概不说。 左光斗被陷入狱后,“逆阉防伺甚严,虽家仆不得近”。史可法朝夕焦虑,徘徊狱外,探听消息。后闻左光斗受炮烙之刑,危在旦夕,便苦苦哀求,并以重金贿赂狱卒,扮成清洁工混进牢房探视。当他看到左公“面额焦烂”“左膝以下,筋骨尽脱”时,便悲痛欲绝,“前跪,抱公膝而呜咽”。作者之所以不惜笔墨写史可法的冒死探视和见到左光斗后的悲痛,不仅在于表现史对左的深情厚意,更在于衬托左光斗人格的感人之深,从而更突出他的高大形象。 当时,左光斗脸受炮烙,两眼难睁,但当从呜咽声中辨出是史可法时,他一未表示感谢,二未抱头痛哭,三未怒斥奸臣,却一反人情之常,强忍剧痛,“奋臂”“ 拨眦”,训斥史可法:“奴,此何地也?而汝来前!国家之事,糜烂至此。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拄者!不速去,无俟奸人构陷,吾今即扑杀汝!”说着,“摸地上刑械,作投击势”,史可法不敢吱声,赶忙退出。 行文至此,文章达到高潮。这段文字,既直接写了左光斗的音容、举止,又以史可法作陪衬,使左光斗这个顶天立地、大义凛然的忠毅形象,有如拔地而起的奇峰,巍然屹立在读者面前。他那不计个人生死荣辱而以国事为重的忠诚品质,那不畏权贵的高风亮节,感人脏腑,催人泪下。这里处处结合着酷刑的残忍来写,一个“奋”字,可见他的手臂已伤残,不奋力已难以举起;而一个“拨”字,说明他的眼眶已经被烧烂,不用手拨,眼已难以睁开。这就突出了他的“毅”。尤其是他对史可法那些慷慨激昂的“训斥”,字字千钧,掷地有声,真可谓“惊天地而泣鬼神”。读到这里,我们掩卷闭目,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不能不肃然起敬。 左史二人,肝胆相照,息息相通,所以左光斗对史可法的“训斥”也好,“扑杀”也罢,完全是出于对国家前途的关心和对国家人才的爱护,这就更加赢得了学生的崇敬。“吾师肺腑,皆铁石所铸”这正是史可法对左光斗忠烈精神的高度评价,也是史可法以后报效国家、为国捐躯的力量源泉。作者在写完直接表现左光斗的三件事后,又补写了史可法的军旅生活及其在军务繁忙之余,亲自去问候左光斗父母和夫人的事,乍看起来,似与写左光斗无甚关系,实则不然。史可法不忘师教,忠于职守,勤于军务,恰恰印证了左光斗的知人卓识和他对史可法的影响,同时也使“他日继吾志者,惟此生耳”的预言有了着落,从而,作为主人公的左光斗的形象也就愈加丰满了。 塑造人物形象,必须注意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写出“这一个”的与众不同来。而要做到这一点,要就省略与人物、事件、环境无关的内容,如茅盾所说,善于删去“游离情节”和“横逸情节”。这样才能以个别知一般,以部分知全体,收到“一叶知秋”“以小见大”之效。《左忠毅公逸事》正是这样做的,作者匠心独运的剪裁艺术,被后人所称道与借鉴。 [本文系南通市级课题“促进农村高中学生双语阅读经验的课程开发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通联:江苏海安市曲塘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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