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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园欺凌的防治与研究
范文

    范天裕 李彦瑶 李祎笑 朱彤彤

    摘 要 校园欺凌是世界上各个国家都会存在的现象,而且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治理的难题和关键。比如在我国,近年来全国各地欺凌事件频发,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2017年5月26日,《安徽商报》发表的一篇文章《女生校园遭围殴 家长一个多月后才知晓》就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同年9月4日,《法制晚报》一则“14名女学生皆因校园欺凌被判刑”的报道同样引爆网络。校园欺凌治理的路径已经从多学科、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但是校园欺凌的现象屡禁不止,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教育层面,解决校园欺凌都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关键词 校园欺凌 防治 研究

    中图分类号:G474 文献标识码:A

    1校园欺凌的界定

    纵览国内外学者对校园欺凌的不同定义,尽管针对“校园欺凌”尚无统一的概念。综合各个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校园欺凌是指一个或多个学生,有意或恶意通过殴打、辱骂及网络等手段伤害或者欺压其他学生,造成受害者受到生理、心理、财产等方面伤害的行为。

    2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2.1肢体欺凌

    这类型的欺凌主要是通过身体冲突、推搡、抢劫、扇耳光、剪头发等形式进行的,一般都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且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一定影响欺凌行为。

    2.2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是目前中国校园欺凌中,占比最高的校园欺凌的形式。虽然语言欺凌仅仅通过一些辱骂、恐吓、嘲弄等形式进行,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不了影响,但其实质是一种软暴力,其危害比其他影响更大。

    2.3社交欺凌

    经常出现在学校中的一种欺凌方式,欺凌者利用一些社交手段散播一些对受害者不利的谣言,让受害者被孤立,被排挤在校园的社交活动中。

    2.4性欺凌

    性侵犯是一种性欺凌,其还包括以性别、性特征、性取向为取笑点的一种欺凌方式。

    2.5网络欺凌

    现代社交网络发达,QQ、微信、微博、论坛等,都是中小学生社交活跃的平台。在这些平台上利用网络舆论的力量恶意中伤学生的行为就是网络欺凌。

    3校园欺凌行为的严重后果

    3.1校园欺凌对受欺凌者心理产生影响

    3.1.1产生消极人格

    绝大多数的受害者在面对欺凌的时候,都选择默默忍受,不敢告诉老师、家长,也极少对他们寻求帮助。只是自己去忍受欺凌带来的后果,压抑自己的情绪,慢慢的就会变得更加内向、孤僻、自卑等这种类型的人格特征,受害者也会产生自我否定,还会丧失自我价值感、认同感。

    3.1.2学业适应困难

    校园欺凌的地点主要在教室、走廊、大厅及上下学的路上,这些行为隐蔽性较强很难发现。但是,对于受欺凌的学生而言,这样被欺负的场所会让学生产生害怕、恐惧等心理。而为了避免自己再受到伤害,他们往往选择不靠近学校的这些场所,在这样的过程中,对学校的兴趣也会逐渐丧失,最后甚至选择离开学校。

    3.1.3出现社会化障碍

    很多欺凌者在面对弱者的时候喜欢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或者网络等便利条件,散播一些不利于受害者的谣言,或者利用这些便利条件让其他同学对他暴力相向,然后孤立他、排挤他。受欺凌者往往认为自己人际交往能力低下,自己智力与社会交往能力评价偏低,长此以往,社会交往就会出现障碍,直接影响其社会性的正常发展。

    3.2校园欺凌对欺凌者心理产生影响

    3.2.1产生不良人格

    对于长期在校园中实施欺凌的同学而言,大多是骄横跋扈、恃强凌弱或者是心思非常敏感的学生。这类型的学生,会认为这样欺凌的方式可以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如果这种欺凌行为不能在成长中得到有效矫正的话,在长大成人以后,暴力、极端的思想会对他自己、别人和社会都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

    3.2.2出现社会化障碍

    对于很多欺凌者来说,并不会因为欺凌的行为多么“酷”或者因为他的威力而不会受到孤立。相反的,他们的人际关系非常的薄弱。而在慢慢长大的过程中,一部分的欺凌者会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但是也会对他们产生打击,会让他们觉得自己难以适应正常社会,易偏离正常社会化轨道。

    3.2.3助长攻击性倾向

    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在欺凌的过程中,可能是以暴力的形式进行的欺凌活動。对于这类型的学生而言,就会在欺凌的过程中产生暴力倾向。他们喜欢的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攻击性心理倾向,也会让他们陷入一种思维定势——一切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的一年时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就将近2000人。

    4校园欺凌的原因分析

    4.1家庭因素导致校园欺凌现象显现

    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时候,学校将双方家长请到学校处理这种事件,一般会请求家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欺凌者的不会因为这次事件而受到惩罚,被欺凌者的家庭也会在自尊上得到保护,甚至会得到一些“经济利益”。这种简单处理的方式,经常会引起欺凌者的报复。而被欺凌者也会因为家长的态度,而选择“忍”。

    家庭教育观念与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密切相关,对家庭教育观念忽视的家长,孩子在个性培养、生存技能、人际交往方面都会表现出明显的欠缺。在校园生活中,他们崇尚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跟随着校园里面的一些不良风气而变化,造成校园欺凌的现象。

    4.2学校因素导致校园欺凌现象频发

    学校和教师是治理校园欺凌的重要一环,同样的,学校和教师出现疏忽同样会影响到校园欺凌。而老师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不准确、教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不足、学校制度供给的不足,不仅会为校园欺凌提供了温床,还为社会失范创造了条件。

    5校园欺凌法治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不得不说,在研究校园欺凌的过程中,确实发现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借鉴。在此,从所学的经验中,针对校园欺凌的法治化治理,提出以下几条路径:

    5.1尽早出台《反校园欺凌法》

    尽管在近几年国家下发了不少方案文件,但是这些文件都是规范性文件,缺少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文件。我们期望通过制定统一的《反校园欺凌法》,明确政府、学校及有关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义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校园欺凌的法律惩处力度。

    5.2明确学校及教师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学校在处理校园欺凌案件中,受社会失范、功利化等因素的影响,学校的经营者和教育工作者并不能够妥善的处理好校园欺凌事件。所以,在制定反校园欺凌法中,首先要做到的是明确学校和教师的责任。

    5.2.1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教育培训

    学校要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到校园欺凌的违法问题,让学生知法、守法。对已经受到校园欺凌的孩子,宣传好学校的保护措施完善,绝对不会让学生继续受到伤害。

    学校要做好对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案件时的处理能力以及预防案件发生的能力。需要向老师们传达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国家针对校园欺凌处理的措施以及老师在其中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辨别校园中可能存在的欺凌情况,教育引导学生对欺凌的态度,警告其欺凌所应该负的责任。

    5.2.2确定校园欺凌案件中的报告责任

    在此,借鉴瑞典的《学校法》,教育机构以及教育工作者有义务像负责人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校园中存在的欺凌现象。需要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的欺凌事件必须要经过报告,由教育部门协调处理。如遇非常情况,比如危及到学生生命安全的情况,可以直接处理,事后报告于上级部门。

    5.2.3法律层面责任

    针对学校中老师的责任,将其划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针对学校教师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的影响应该将其划分为行政责任;而针对校园欺凌者在学校中受到伤害的时候,且是在学校可以预知并妥善处理的范围内发生的,学校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责任;而对一些严重不负责任并让社会蒙受巨大损失的学校和教师,同样应该负有刑事责任。

    5.3强化家庭在反校园欺凌中存在的法律责任

    针对家庭,同樣应该在校园欺凌案件中承担责任。

    5.3.1家庭应该承担教育责任

    一个家庭是孩子们成长中第一个学习的场所。所以,家庭应该承担教育的责任。首先,家庭应该和睦、团结、友爱。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的孩子,在面对世界时基本上会保持一个善良的心。有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时候,不会因为外界的一些不良文化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家庭应该避免将错误的社会影响带入家庭,让孩子无忧无虑的成长。最后,对于已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孩子,家庭同样有保护孩子、走进孩子心理的责任。需要让自己成为孩子可信任的依靠,可以诉说的对象,可以寻求保护的港湾。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了解孩子的所想,将孩子引导上正确的道路。

    5.3.2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责任

    对待一些已经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未成年人来说,年龄永远不是逃避责任的避风港。相反地,作为孩子的家长,除了要承受孩子所做的错误行为所付的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身为监护人的责任。

    5.4明晰欺凌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欺凌者,必须要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4.1情形较轻的行政责任

    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欺凌者,在实施欺凌的过程中对受害者的心理和身体未造成巨大危害且其欺凌行为尚未购成犯罪的欺凌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比如针对尚未满14周岁的人,需要对其实施收容教育,要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而对已经年满14周岁的人,需要对其实施行政拘留,接受行政处罚。

    5.4.2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之外,对于在欺凌行为中造成受害者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欺凌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已经有劳动能力并且有一定财产的未成年人,应该由其财产先支付受害人的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补上这一部分赔偿款。完全无财产的未成年人,不具备承担能力,由监护人全额赔偿。由多个欺凌者同时实施欺凌行为的,需要先认定各个欺凌者的责任大小,根据责任大小划分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责任大小,由欺凌者共同平均承担。

    5.4.3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

    在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同时,如果欺凌行为触犯刑法,则需要欺凌者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例如在欺凌中导致被欺凌者人身伤亡的,若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按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其故意杀人罪等;若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总结

    希望在校园欺凌法治化治理路径探析的过程中得到的经验能够对有关部门得到警示作用,也希望在未来治理校园欺凌的行列中不再局限教育部门的责任,从司法部门到社会,从学校到家庭纷纷参与到反校园欺凌中来。

    参考文献

    [1] 康鹏飞.女生校园遭围殴,家长一个多月后才知晓[N].安徽晚报,2017-05-26.

    [2] 洪雪.校园“小霸王”农场军训接受法制教育[N].法制晚报,2017-09-04.

    [3] 单一良.精准释放强大检察监督能量——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J].人民法治,2017(04):20-21.

    [4] 任海涛. “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35(02):43-50.

    [5] 王楚婧.校园欺凌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J].理论导报,2016(02):50-52.

    [6] 张杰.浅谈日本的校园欺凌问题[J].中国电力教育,2008(23):233-234.

    [7] 刘雅梦.日本校园欺凌现象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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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3: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