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幼儿奖惩方式的使用 |
范文 | 田乐乐 摘要:当孩子犯了错时,我们是应该批评还是应该安慰并引导他们朝对的方向走呢?相信这是每一位幼儿教师都会面临的选择。无论是鼓励还是惩罚,都是处理幼儿不良行为的手段,要达到的目地是一样的,但是对幼儿的影响却大为不同。 关键词:幼儿;奖惩方式;找准时机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1)-03-151 学前阶段对孩子来讲是一个特殊阶段,同时也是启蒙阶段,在这个你重要的阶段,如何选择适合3-6岁的奖惩方式,并将其贯穿于幼儿的一日活动中,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提升幼儿的自主能力!那么如何在活动中使用这些奖惩的方式,在使用时该注意什么?笔者就平时经验归纳如下,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引导为主,惩罚为辅 在幼儿园小班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为了快速集中幼儿的注意力,常常会说“小脚并并拢,小手放膝上”,“我看看谁的眼睛最漂亮”。幼儿为了得到表扬自然会坐得端端正正并全神贯注地瞪着教师。这时教师就会逐个表扬幼儿,“我最喜欢xxx了,她的眼睛真漂亮。”,“我还喜欢xx,他的眼睛很漂亮。”,“……”。其实,每个幼儿都渴望得到表扬,这让他们觉得自己被关爱,在伙伴间也有了炫耀的资本。所以教师当着所有幼儿的面进行表扬是可以激励其它幼儿向着被表扬的榜样学习的,这时批评就显得多余了。 批评也是一种惩罚,一种剥夺幼儿自信的惩罚,尤其是当着许多人的面批评幼儿时。即使是3岁的孩子,也已经有了强烈的自尊心,不适合的批评会使他们受到其它幼儿的嘲笑以至抬不起头来,还可能导致幼儿因缺乏自信而变得胆小怯懦。 在我带的小班上,有一个叫昊昊的两岁幼儿。昊昊十分腼腆,相对于其它幼儿口齿不清地叽叽喳喳,他显得有点儿沉默寡言。一日,班上正在播放动画片,昊昊突然哭了起来,边哭边对我说:“老师,我要回家。”不管我怎么哄他,他也只是不断地哭着重复“我要回家”。我以为他闹脾气,就打算装作不理睬他。我忽然想起之前看到的有个老师骂一个拉大便在裤子上的孩子的情景,那个孩子每次说要拉屎时都在哭,我本来心存疑惑,后来才知是老师的责骂使他对拉屎这件事感到恐惧。我想也许是幼儿园的老师曾经责骂过尿湿裤子的昊昊,导致他把撒尿和挨骂联系在一起,从而对撒尿产生焦虑和害怕的情绪。这么想着,我便放柔语气对昊昊说:“你看,便盆在那儿,尿尿的时候要对准那里,才不会弄湿裤子。来,老师给你换条干净的裤子。”这时他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换上新裤子后,昊昊高高兴兴地坐回小凳子上看动画片了。 这件事让我明白对幼儿要尽量避免使用严厉的责罚,越年幼的越是如此。幼儿分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们根据周围人的反应来判断事情的对错。教师切不可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影响幼儿的判断。有的时候幼儿犯错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做法”,所以教师只需要告诉幼儿如何去做就可以了,不应一味抓住错误开骂。 二、找准时机,公平奖励 在幼儿园中,个别教师常常偏重使用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这其实是对正面教育产生了理解上的偏差。奖励并非不可取,但是要适当分配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比重。物质奖励多了,幼儿行为的目地会变得功利,一但撤消了奖励,好的行为也会跟着消失。如教师对不肯吃饭的幼儿说:“你要是吃完这碗饭我就给你一颗糖果。”幼儿可能会为了糖果勉强吃下饭,但以后若没有了奖励,他们仍然不会吃饭。精神奖励占的多了,对幼儿会渐渐失去吸引力。如教师在每次幼儿表现良好时给予鼓励的眼神,或摸摸他们的头,时间一长幼儿对此感到麻木便会放松自己的行为。合适的方法是在每次幼儿的好行为出现时给予言语奖励,当好行为持续一段时间后再给予物质奖励或大的精神奖励。 预防胜于治疗,在平时的教育活动中教师就应注意对每一位幼儿进行奖励。不必要求所有幼儿都达到同样水平,只要他们在自己的水平上有所进步就可以得到奖励。 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在儿童心理学的领域里,我们被告知要坚持对幼儿进行正面教育。即当幼儿做了对的事之后我们给予奖励,当他们做了错事时则不给奖励,这样幼儿就愿意去做能得到奖励的好事。可是身处一线的幼儿教育工作者却不以为然,因为惩罚往往更快见效,这一点有几千年的中国教育史为证。“棍棒出人才”这几乎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虽然在现代教育中已不允许体罚出现,而且幼儿园中的惩罚也要温和得多,但惩罚依然是处理幼儿不良行为中使用最广泛的手段。当然,她们可能并不反对在错误形成之前正面引导幼儿,可是当错误已经形成时,她们更信赖惩罚的效果。 不同手段的选择,直接反映了教师不同的教育理念。这两种教育理念并无对错之分,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往往是奖惩并用的。可是到底什么时候该用鼓励什么时候该用惩罚,并无定论。每一个幼儿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无法预知它们作用在幼儿身上的具体影响,因此不管运用哪种手段,都务必要慎之又慎,一不小心就可能对幼儿的心灵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四、细心观察,对症下药 奖励是给予幼儿额外的权利,惩罚是剥夺幼儿的某种权利,但是当這些权利对幼儿都不具有吸引力时,奖惩手段便失去了效用。在实际教学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儿童”,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无法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他们成了最令教师头痛的“捣蛋鬼”。 小杰今年3岁,是小小班里年龄最大的幼儿。小杰有明显的攻击性行为,班上的幼儿都受到过他的“亲密接触”,连老师也无一幸免,时常一不留神就被他狠狠抓了一把。奇怪的是他的攻击行为出现得毫无预兆,有时当其他幼儿走过他身边时,他会突然出手猛地将他们推倒在地。我曾一度认为小杰的行为是出于无心的,试图跟他讲道理,并多找他的好行为进行奖励,可是失败了。一次当大家正在玩玩具时,小杰冲到我身边抡起拳头打在我大腿上,边打还边嚷嚷:“打你!打你!”我又怀疑他是有意为之,便采取惩罚的手段,如限制他两小时之内不许玩玩具,可他对此完全不在乎。除了攻击行为,小杰还有许多其它不良行为,象收玩具时将其它幼儿已经放入筐中的玩具掀翻在地,吃饭时故意把饭菜撒得到处都是甚至爬到桌子上面,上课时在地面上爬来爬去或跟其他幼儿扭打在一起。我也试过忽视、隔离等方法,结果证明,小杰不是为了获得关注,所以这些方法也失效了。 运用奖惩手段一定要建立在熟知幼儿心理的基础上,幼儿不同于成人,他们的心智还很不成熟,许多在教师眼中“令人生气的行为”在幼儿看来可能是理所当然的。当幼儿出现不良行为时,首先应弄清楚原因,再对症下药。不然,任何手段都可能是在做无用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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