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扎实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
范文 | 黄晓玲 近年来,我们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两个关键,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为洛阳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谋划教育发展 实现教育现代化,法治是可靠保障;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基础。我市在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不断完善教育法治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已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及《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洛阳市学前教育条例》已经批准立项,今年将进行立法调研工作。在立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了《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同时启动了各县(市)及洛南城区的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我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全覆盖。去年年底,我市把《洛阳市2016-2020年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并聘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规划课题组进行科学编制,为今后5年的教育发展规划蓝图。 二、简化行政审批 敬畏法纪,遵规守矩是一切工作的红线。我们在教育行政工作中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为构建我市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懈努力。根据效能优化原则,我局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对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实施归口管理、“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使审批时限缩短了70%,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为加强中小学管理,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我们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招生秩序和教育收费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点,出台了《洛阳市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中小学校务公开的范围和问责处理办法,成立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原有治理模式,建立异地交叉联合执法机制。仅2014年就查处涉及教育收费案件23起、违规收费32.15万元,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午托班和非法校车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都组织一到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洛阳市校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午托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校车管理、午托班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近几年,我市没有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午托机构的投诉也逐年下降。 五、建立依法治校长效机制 为深入持久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大力提升办学水平,我市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要求各学校建立依法治校工作台账,将创建成果固化,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示范校28所、市级示范校220所。今年,针对各学校规章制度杂乱、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已启动全市中小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合法性清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为依法办学打下坚实基础。 六、创新普法教育方式 为更好地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在做好常规普法教育的同时,我们积极创新普法教育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积极建立校外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法治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和法治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结合普法教育工作实际,我们与省、市有关部门合作,定期邀请知名法律工作者走进课堂,开展法治巡讲和宣传教育。如“平安河南进校园” “平安洛阳进校园”大型巡讲活动、“模拟法庭”教育活动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巡展”活动。今年,我市还根据国家和省里要求,将法治课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 七、做好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按照《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我们逐步建立了全市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全覆盖机制、安全教育课常态化教学机制和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机制,在市直学校及部分县区学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依法治教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借助全省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大好时机,努力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市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洛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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