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民办高校师资建设现状的思考 |
范文 | 徐冠群 【摘 要】师资队伍建设是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落脚点。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缺乏科研及教学中坚力量、青年教师缺乏发展晋升空间、缺乏与公办院校教师平等竞争的环境等主要问题。为加强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政府主管部门应提高民办高校办学准入门槛,重质不重量;应有扶持民办高校教师成长的政策心态和举动;应加强保障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监督检查。 【关键词】民办高校 师资建设 内涵式发展 师资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重要资源,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未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中国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这一目标的实现显然离不开对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投入。然而对于学校数量占据全国高校总数近1/3,在校生数量占全国高校在校生总数1/5的民办高校,其教师群体的生存发展现状却不容乐观。无论是现有的上层制度设计还是基层的管理保障,都无法满足民办教师群体对尊严感、归属感和足够的发展空间的需求。作为中国梦的筑梦人,教师必先有梦,才有可能带领学生共同圆梦。促进民办高校师资建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一、师资队伍建设是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落脚点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民办高校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获取了其未来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就是以高等教育的内在发展因素为其发展动力和主要源泉的发展模式。它的核心特征并非是盲目地兴建新校区、不停地扩大办学规模,而是在现存高校数量与适度增加的规模基础上,通过内部的体制创新、结构优化,努力发掘高校现有潜力,从而实现高等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等的统一协调发展[1]。对于民办高校来说,创新的办学体制、先进的办学理念、灵活的办学模式都是其内涵式发展过程中的先天优势,而师资队伍建设困难二三十年来一直制约着民办高校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民办高校特殊的办学机制,特别是其非国家财政性的经费来源,各高校在初创阶段均将主要精力投入于对准确的学校定位、先进的办学理念、充裕的办学经费的追求上,对于师资的建设培养,以能够满足甚至只是应付日常教学为限。这种情况,一方面与顶层设计对于民办高校的制度安排不合理甚至是缺失有极大的关系。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缺乏具体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与各民办高校的实际管理运作团队牺牲教育规律以换取学校短期发展有莫大的关系。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从这个角度看,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无疑应当成为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落脚点,他们不仅关系着一所学校是否能有长期发展的持久耐力,也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二、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民办高校来说,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应该具备以下特征:一是专职教师数量稳定,专、兼职教师比例合理;二是中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有相当比例且年龄结构合理,形成师资梯队;三是教师道德素质较高,知识水平、教学水平与科研水平过硬[3]。但在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实际建设过程中却暴露出种种问题: 1.缺乏科研及教学中坚力量 从民办高校教师的基本构成看,其师资队伍主要由公办院校退休教师、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或研究生、兼职教师和小部分具有较高学历和职称的骨干中青年专职教师组成。除兼职教师以外,民办高校专职教师师资年龄、职称结构呈现出明显的“沙漏形”,通俗地说就是“老的老,小的小,高的高,低的低”。 在民办院校各学科充当学科带头人的通常是来自公办院校的退休返聘教师。这批教师一般都具有几十年的教学科研经验,学科知识丰富,科研能力较强。但退休教师,由于其组织人事关系与民办高校并无直接联系,对于民办高校而言,他们是纯而又纯的“被雇佣者”,除与酬金相适应的劳动以外,校方没有能力对公办退休教师提出归属感、责任心以及对学校未来发展的使命感等任何要求。退休教师虽大都凭良心做事,量力而为的工作态度,但是学校未来发展与这一群体的无关性也导致了退休教师不可能担当科研与教学中坚力量的现实。 缺乏科研及教学中坚力量,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教师梯队尚未形成。民办高校,由于长期以来在社会上低人一等的办学地位,导致无法吸引高质量人才,中坚力量的培养实质上只能依靠本校青年教师自身成长。民办院校的青年教师,虽然近年来学历层次明显上升,但由于专职教师队伍较小,缺乏科研与教研团队支持,长期处于孤军奋战的状态,以“吃老本”的方式开展科研教学,其发展的可持续性极其堪忧。 2.青年教师缺乏发展晋升的空间 对于青年教师而言,一旦其决心投身教育,他的忠诚便自然分成了两个部分,即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和对其所属学校的忠诚。对教育事业的忠诚主要依靠每位青年教师的师德操守来维系,而对于所属学校的忠诚则主要取决于青年教师在该学校未来发展晋升空间的大小。在这一过程中,青年教师成长的要求与民办高校能够提供的条件之间存在两个基本矛盾。 第一,青年教师成长的长期性与民办高校要求学科建设的速成性发生了激烈的矛盾。民办高校发展离不开学科建设,但学科建设却未必需要青年教师。在民办高校的初创阶段,对学科建设的迫切需求使得民办高校来不及等待青年教师成长。你不成熟,校外有的是成熟的学科建设者,只要花钱聘用,一样可以速成打造。特别是一些公共文化课程,只要课能开起来,有没有学科建设都无所谓。在这种情况下,专职青年教师成为一支单纯维持日常教学运行的队伍,只要学校觉得有必要,随时可以从校外聘请学科带头人来领衔本校的教学科研,青年教师的成长变得可有可无。 第二,人力资本投入与固定资本投入之间产生激烈矛盾。资金是卡住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在这个瓶颈上,人力资本投入往往不得不给固定资本投入让路。此外,如果青年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了本身学历或科研上的长足进步,达到了职称晋升的条件,此时对于民办高校,则意味着人力使用成本上的“涨价”,因此,民办高校一般缺乏人力资本投入的热情。一些民办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依然处在传统人事管理阶段,其主要工作也只是计算工资、管理档案等,远远不能满足青年教师对成长的要求。 3.缺乏与公办院校教师平等竞争的环境 平等竞争的环境,一是指平等的科研环境,二是指平等的评价环境。 就科研环境而言,此处的平等,并非是指校与校之间绝对的平等一致、绝对相同的重视程度、绝对相同的投入力度,而是指民办高校在创造最起码的科研环境上都存在困难,科研投入严重不足。一些非校内重点学科的科研经费长期得不到保证,不能满足教师最基本的科研条件。且民办高校教师普遍一人身兼多职,除教学科研本职工作以外,日常的行政工作,包括对兼职教师的服务占据大量业余时间。面对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公办院校有一个团队可以分工完成,而有的民办高校部分学科只有两三名专职教师,面对接连而来的各类比赛、活动,民办高校教师虽有热情,也只能疲于应付。因此,无论是科研经费还是科研时间,与公办院校根本无法同日而语。 就评价环境而言,虽然教师一直是备受尊重的职业,但是人们对民办高校还是存在着各种偏见。民办高校受其社会地位、办学资源等条件限制,很难招录到高考成绩比较优异的学生,因此在生源方面处于劣势。所以民办高校被先入为主地判定为教学质量低于公办院校,加上民办院校科研条件有限,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院校教师尚未较量就仿佛已高低立现。在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的过程中,民办高校所得份额一般都无法与其占高校总数三分之一的实际比例相协调。这虽然与民办高校实际科研能力的确普遍低于公办院校有极大的关系,但若任其发展,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质量差距必将进一步拉大,民办高校教师的发展前景必将更加堪忧。 三、对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面对“无投入、无团队、无成长”的现实,相当一部分民办高校青年教师面临的是“无选择”的弱势处境。学历尴尬,成果寥寥,团队薄弱,导致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即使不满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当自身成长的梦想被现实击碎,试问民办高校青年教师用什么去浇灌学生们的梦想?《学记》有云:“善教者,使人继其志。”教师有梦,学生才有梦。针对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现状,提出以下三项建议: 1.提高民办高校办学准入门槛,重质不重量 民办高校创办的时间过于集中,数量过大,招生规模发展太快。几年之间,全国范围内涌现出几百所民办高校,在校学生数超过百万,需要多少教师?我国政府和社会显然没有这方面的准备。由于没有自己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民办高校对教学质量的控制显得力不从心。如果放任这种状况继续下去,既难以稳定教学秩序,也难以保证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控制民办高校的数量,整体提升民办高校的办学水平,有利于获取社会对于民办高校的认同,优化民办高校教师的生存环境。 2.政府部门应有扶持民办高校教师成长的政策心态和举动 民办高校教师的教育者身份,是法律所赋予的,他们代表国家和社会从事培养人的工作,因此,政府对民办高校教师队伍负有培养和建设的责任。在公办院校,政府对于教师培养的责任随着经费投入而转移到了高校层面,在民办院校,这份责任绝不应该由于办学性质的私立而有任何消减。当民办院校无力承担教师培养职责或承担不理想的情况下,在民办与公办教师教学科研能力距离较大的现实下,政府部门应有意识地予以扶持,来体现政府部门的此项责任。比如上海市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协作组就是一个有益且有效的尝试。但这样的组织在民办高校范围内十分有限,绝大多数学科还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之中。 3.加强保障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监督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的考察、视察,应深入实际,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对于某些学科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不要以填表、汇报代替检查。应多听取教师的声音,诸如教师的工作职责范围、工资、福利待遇、业务培训、职务聘任等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问题。多和投资者或举办者沟通,能解决的应督促学校给予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也应尽量列入计划。 民办高校师资建设问题在整个中国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也许并不是重要问题,甚至在民办高校未来发展的议题中也未必是最首要和最紧迫的问题,但这却是一个对未来中国高等教育质量影响深远的问题。有的时候,权力可以放,但责任不能放,民办高校师资建设就是鲜明的一例。 【参考文献】 [1]李楠,许门友.内涵式发展趋势下的高等教育[J].教育评论,2013(1). [2]李琼.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0. [3]张钰.论民办高校人力资源工作的特殊任务[J].中国校外教育,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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