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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于任务驱动的应用型本科税法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范文 刘熔芬
【摘要】税法存在种类繁多,在实际运用中更新调整速度快等特点,相应地给传统讲授式教学方式提出了一定挑战,税法教学模式的变革势在必行。文章将任务驱动式教学方式引入应用型本科税法教学过程,以期能提高应用型高校财会专业学生处理涉税的能力,毕业后能在最短时间内适应社会的需求。
【关键词】任务驱动;应用型本科;税法教学模式;创新
在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大背景下,独立院校培养的人才要能以最快速度适应企业的需要。因此,应用型本科教学内容以及教学过程必须要与未来的职业标准以及工作过程相结合。作为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税法的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旨在使学生理解税法,运用税法,并能将自己在学习过程中掌握的知识运用在企业实践中。本文将任务驱动教学方式引入税法教学过程,期望能达到此目标。
一、任务驱动法概述
任务驱动教学适用于实践性、操作性较强的教学内容,要求以富有趣味性、能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与好奇心的情景为基础,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的任务为载体,使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知识与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任务驱动法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属于行动导向教学法
行动导向法由一系列教学方法及技术组成,其实施的基础是“用心+用手+用脑”。其基本意义在于: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中心,教师是学習过程的组织者和协调者,遵循“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这一完整的行动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互动,让学生通过独立地获取信息,独立地制订计划,独立地实施计划,独立地评估计划等亲身实践,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从而构建属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以行动为导向的教学,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融为一体、不可分割的。
(二)实现了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
任务驱动教学法强调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成为教学的组织者、咨询者、引导者和评价者;学生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成为知识的主动建构者。任务驱动教学法提倡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学习方式,改变以往学生被动接受的方式,创造条件让学生能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尝试。在教学过程中以小组为学习单位,采取合作学习方式,在让学生学习和运用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充分发掘学生的思维潜能和创造意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通过成果展示和评价来强化学习效果
任务驱动法要求学生完成一个项目或者任务后,及时交流、展示和讨论,对学习情况做出反馈和评价。这个阶段能使学生有效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同时也能极大地培养学生的成就感。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
任务驱动法实施过程一般由教师在项目开始之初就设计典型任务,安排每项任务时间,然后在小组完成任务过程中,将任务进行分割,每位小组成员在每一次任务过程中可以轮换角色,从而熟悉每一项任务要求。税法课程模式较为相似,每一税种均涉及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相同内容。因为,采用任务驱动法就可以以某企业某年经济业务为项目,了解各种税的缴纳情况。通过“设计典型任务-进行任务说明-介绍相关知识-分析任务-跟学任务-小组完成任务-过程评价”几个环节,可以有效地促进学生对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锻炼学生的纳税实践能力。任务驱动教学法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主体性。
税法课程实践性较强,将任务驱动法引进税法教学,必然能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将任务驱动法引入应用型本科税法教学过程的方法
(一)任务路线——设计典型任务
将任务驱动法引入教学过程中的第一步就是要设计典型任务。本阶段要以教师为主导来进行。税法课程涉及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以及资源税类,而每个税类下面又有不同的税种,各个税种的征收对象、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各不相同。设计典型任务要以税种为基础进行。教师进行理论讲授的同时要列举不同案例,让学生对税款的计算有较强的感性认识,并明确告知学生其主要任务就是掌握各税种的计算和申报工作。
例如税法中“出口退税”教学中关于“免抵退”的理解和计算是教学和实践中的难点。在设计典型任务时,教师要对相关任务进行基础知识的介绍。比如,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一种国家制度,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缴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营改增”后,我国出口退税对象已从货物和劳务扩展至现代服务。出口退税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有“免抵退”和“免退税”两种,前者适用于生产企业,后者适用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制度是为了贯彻实现出口对象的零税率。“免”是指免征出口环节的销项税;“抵”是指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内销的销项税额;“退”是指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对应的进项税抵扣内销销项税额之后的余额退税给企业。
(二)任务分割——设计团队角色
任务的分割是任务驱动的核心环节。本阶段要求以学生为主体来进行。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学习能力的强弱来进行统筹安排,在学生自愿结团的基础上合理调配,达到互补效果,每个团队设置组长一名,组长需要对团队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每名组员在了解自己角色的基础上发挥最大积极性去完成任务。以增值税为例,团队任务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销项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结转及上缴、增值税纳税申报等。而纳税申报环节中,还要填写增值税主表、若干附表、固定资产抵扣情况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营改增分析测算表等。这就需要组长将每项任务分配给团队成员,在规定时间里完成任务。任务完成后,教师可根据完成的效果及效率来进团队奖励,激励学生。
例如上述案例,在本阶段,教师可以指导学生首先汇总当期进项税额与期初留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分配的基数,然后按照剔税、抵税、退税与期末留抵税额的顺序进行分配。只有经过上一个环节分配后有余额时,进项税额才可以进行下一环节的分配,否则分配过程结束,其后各分配项目为零。所谓剔税就是计算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并将其从进项税额分配基数中转出的分配环节,其计算公式为: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对象销售额-免税购进原材料金额)×(出口对象正税率-出口对象退税率)。所谓抵税就是对进项税额分配基数在剔税后的余额进行的二次分配,即用该余额抵扣内销的销项税额,如果抵扣之后还有余额,则可以进行后续的分配,该余额被稱作“留抵税额”。所谓退税就是在“抵税后退税前的留抵税额”范围内进行进项税额的第三次分配,即计算实际应退税额的过程。
(三)人机演练——模拟纳税实训
通过对典型任务的理解以及课堂团队任务的实现,学生对各个税种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但只是参与了其中部分工作。最后人机演练阶段,学生利用税务实训软件全面模拟各税种的纳税计算和申报工作,并独立填制相关的表格单据等。例如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引入的税务实训软件包含了电子报税实训教学平台,以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真实案例,根据案例资料,进行税款的计算、申报并自行填制实务中各类表格,真实模拟企业整个税收计算和纳税申报过程。教师也可以通过教师端来追加新的任务并检查每个学生的完成进度。
纳税实训后,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评价。例如上述案例,学生完成项目后,就进行了深一步思考,在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一定、剔除环节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一定时,抵税、退税和期末留抵税额的分配会在时间价值上影响企业的税收收益,因为抵税和退税意味着可在当期收回预付税款债权,而期末留抵税额则反映了当期未收回的预付税款债权,该部分预付税款势必增加企业的资金占用,影响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率。因此,企业在安排一定的采购、生产、内销和出口计划时,需要把增值税相关因素作为一项参考依据,通盘考虑,以实现合理的税收收益。
总之,任务驱动法的精髓就是由学生理解任务、完成任务的进度来推动整个课程的教学进程,通过师生合作、团队合作、人机合作模式的结合来让学生充满兴趣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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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