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雄安新区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刍议 |
范文 | 王跃东 摘要:做好雄安新区职业培训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培训载体的作用,规范相关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行为。本文就加强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升培训载体办学水平,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培训机构管理 培训机构认定 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已经由规划阶段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新区劳动者技能提升愿望迫切,再就业和充分就业问题突显。做好雄安新区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培训载体的作用,已是当务之急。雄安人社部门應该着力规范相关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行为,加强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切实提升培训载体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本文就如何做好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交流参考。 一、政府履职尽责 雄安新区各级人社部门应站在服务于新区大规模建设和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职业培训载体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始终把对培训载体的管理作为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节点常抓不懈,不断研究职业培训工作的特点和细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此探索创新职业培训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提高职业培训的实效性、就业率,推进职业培训载体规范化,提高培训载体的社会效能,切实发挥好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经济转型发展的作用。 二、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 (一)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数量 建议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按照新区级和县级两个级别分别认定、各自管理。确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数量的原则,一是考虑到新区共辖三个县30多个乡镇,认定定点学校要合理分布,能够做到乡镇全覆盖,保障实现就近培训方便群众培训;二是拉开档次,鼓励新区级高端学校的发展;三是考虑培训学校之间招生竞争和培训任务的完成。结合新区年度培训任务量和实际工作情况,两级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数量之和控制在30家左右为宜,其中新区级认定数量控制在10家左右,各县6家左右。 (二)认定定点培训机构方式 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应采取专家评估优中选优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新区和县级人社部门在认定定点培训学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认定方式。其中县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应报新区人社部门备案。 (三)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有效期限 为了保障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应该坚持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原则。建议新区和各县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有效期限控制在3年以内。 (四)认定时间 考虑到每年年底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建议在考核评估工作完成后,新区和各县结合考核评估情况于第二年年初进行定点培训机构集中认定。认定结果由新区统一汇总公示。 (五)认定条件 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应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新区级认定的几项硬性条件:学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师生比不低于1:30;在新区或三县范围内注册或京津地区来雄安联合办学的机构;年培训能力达1000人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30%以上。县级硬性认定条件:学校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师生比不低于1:30;限定在新区或三县范围内注册;年培训能力不低于600人;培训后就业率在20%以上。 三、培训学员范围 为更好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建议新区级定点培训机构面向新区户籍以及在新区工作、发展的京津冀人员,县级定点培训机构面向本县符合条件的群众以及在本县工作、发展的京津冀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新区级和县级定点培训机构在招收学员时,互不干涉,鼓励优势互补、相互协作。 四、考核与惩罚 为了高质量开展职业培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培训学校监管和奖惩力度。建议对存在恶意竞争、违规招生、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资金、管理混乱、培训档案不完善、资金账目混乱等现象的培训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式的退出制度。 根据实绩,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奖惩。制定定点培训机构考核评分办法。每年年底,对各定点培训学校进行任务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对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撤销其定点资格。对连年完成任务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认定为大型就业培训基地或新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于培训任务完成量大、培训质量高、就业率高、社会效应好的培训机构要广泛宣传其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在新区加以推广。 五、创新培训监管方式 在传统监管方式基础上,实行培训承诺制或者信息化人脸识别技术监管。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培训监管部门可通过职业培训承诺制、微信视频电话检查、人脸识别手段监控、摄像头监控、不定期现场查看(暗访)、学员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培训学员出勤率、教学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查验,切实保障培训不走过场、保质保量。对于实行职业培训承诺制的,通过暗访抽查发现违反承诺问题的,一次性扣减当期培训补贴的50%;对于再次违反承诺的,给予100%扣减。对采取人脸识别手段监控或安装摄像头监控的,每期开展不少于3次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按人数扣减当期培训补贴。对连续2年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质量高、培训社会反响好、诚信负责的培训机构,从第三年起试行培训预拨奖励措施,即在核准开班申请计划后,先按当期开班培训计划拨付30%~50%补贴资金,待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后兑现剩余补贴。 六、优化培训补贴方式 扩展培训管理系统功能,通过各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互鉴的方式,减少申请补贴所需的纸质证件材料,通过信息互鉴和信息比对,在系统录入、审核培训情况后,通过系统完成培训补贴审核,并直接将培训补贴支付给培训机构,最大限度压缩申领手续及流程,缩短人工审核时间,提高培训补贴审核效率,调动培训学校的积极性,保障培训机构培训资金。 七、创新招生方式 可以通过学员互串、微信群发方式,动员县、乡、村三级妇联、党组织、团委、包村队员方式,以实行校校合作、工种互补、学员互换的方式,扩大招生;可以利用村村广播、社区宣传、流动宣传车、微信、商店超市派发宜传单等方式开展招生宣传。 八、拓展培训方式 在传统集中授课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和扩增新的培训方式。根据当地群众成人教育的特点,采取夜校、车间、田间地头、以工代训、现场观摩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实现随时随地培训。 九、注重培训效能 不断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和培训层次,保障培训效能。建议要求新区级定点培训机构每年培训职业(工种)、专项能力的数量不少于5个。不能只培训传统工种,要针对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培训急需紧缺工种;培训等级向中高级过渡,而不能单纯地培训初级工;关注培训后考证率,培训后通过技能等级评价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检验学员培训效果;注重培训后促进就业的效果,培训后就业率要逐年增加;采取电话回访、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培训成效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低、社会效用差的培训机构要约谈整改,直至撤销定点资格。 十、定点培训机构的前瞻发展 对优质培训机构,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型就业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雄安新区职业培训学校联盟,实现培训资源互补、就业信息互通、对外拓展合作式发展。要统筹新区安监、工会、妇朕、残联、退役军人、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新区各类培训,共同促进新区职业培训向高端化、集团化、全面化、高效化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新突破。 雄安新区各级人社部门应该把对培训载体的管理作为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节点来抓;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培训学校监管和奖惩力度,并力求监管方式的创新:优化培训补贴方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指导培训机构注重培训效能、拓展培训形式、创新招生方式。 (作者单位: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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