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府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深化探究 |
范文 | [摘要]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校企合作无疑是保障其实践教学工作高质高效开展的必然选择。然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得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始终难以深化。为深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政府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构建法律保障机制。 [关键词]政府视角? 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保障策略 [作者简介]张婷婷(1984- ),女,重庆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重庆? 400072)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8年度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项目“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工学结合模式的园林工程实训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8JGY14,课题主持人:张婷婷) [中图分类号]G717?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0-0049-03 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政府的参与起到重要作用,不仅能够规范校企合作的运行,保障校企合作的开展,还能管理校企合作的内容。因此,政府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深化保障策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政府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作用 为深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应根据合作教育的属性,找到合作的切入点与方向,保障合作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实现合作程度的深层次化。校企合作的属性包括公益属性和产业属性。第一,由于校企合作的公益属性,政府应积极扮演好指挥者的角色,全力推动校企合作,使校企合作创造出最佳育人效果。第二,校企合作还具有产业属性,是一种市场行为,但如果仅靠市场的调节作用,政府不进行宏观调控,则无法达成校企合作的初衷。只有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導作用,才能实现程序化、规范化的校企深度合作。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有利于培育出理论基础深厚与实践能力高超的复合型人才,优势明显,为教育提供了新的形式和方向。校企合作是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要打破原有的制度框架。只有政府充分发挥指挥与引导作用,才能使校企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培养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 政府应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企业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保障校企合作顺利进行。政府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规范校企合作的运行。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创造条件,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第二,保障校企合作的开展。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通过立法手段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应加快校企合作立法的进程,通过立法明确院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第三,管理校企合作的内容。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规范和监督院校和企业的合作,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实现院校和企业的互利共赢;健全评价机制,委托专门的机构对校企合作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全面科学地评价校企合作的进展情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保障合作双方利益的同时,规范合作行为,使校企合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我国校企合作起步较晚,法律制度不尽完善,使得校企合作层次较低,浅层次、表面化合作现象严重。当前,我国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财政投入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若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 1.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我国针对校企合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明确提出要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以及加大对学生与教师实践能力训练的资金支持。然而从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进展情况来看,有的地方政府尚未意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上及推动校企深入合作上表现得较为懈怠。 2.财政投入不足。在校企合作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有限,政府往往对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高职院校倘若仅靠政府补助,则无法保障正常运营,这导致高职院校将经济利益摆在首位,而政府将人才培养和促进社会发展视为校企合作的初衷,因此,高职院校和政府在校企合作的目的上出现分歧。当前,高职院校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招生方面,盲目扩大招生规模,放松了对学生的要求,致使在学生的后续培养上出现很多问题。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在师资队伍管理、资金链管理,以及教学目标、课程设计、教学模式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3.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进展较为缓慢,尤其针对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疏漏,使得校企合作缺乏必要的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涉及校企合作的条款和内容都非常少。 三、政府视角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深化保障策略 1.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第一,政府完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目前,我国针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宏观政策较多,具体配套政策较少,解决该问题政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在校企合作的宏观政策方面。政府应针对校企合作的宏观政策难以落实、涉及范围较窄和操作性较差等不足之处,加大政策制定力度。其次,在校企合作的具体配套政策方面。政府应在税收优惠、财政投资、公益捐赠等方面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例如,政府通过减少税收、加大财政支持等方式调动院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校企合作的具体细节,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现代企业的特色,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放宽我国的就业准入条件,实施就业准入机制。 第二,政府加大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首先,在加大校企合作的执行力度方面。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措施,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校企合作的队伍当中。对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参与校企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院校和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相反,对于在校企合作中表现不积极或未发挥明显作用的院校和企业给予相应的惩罚。其次,在加大校企合作的监管力度方面。政府既要制定关于校企合作的宏观政策,也要制定关于校企合作的微观政策;既要制定面向高职院校的政策,也要制定面向行业企业的政策;既要制定优惠政策、激励政策,也要制定惩罚措施,从而使得校企合作的全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监管,提高校企合作的实效性。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当前,阻碍校企合作深度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缺乏。只有政府、高职院校、企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校企合作资金缺乏的问题。 第一,政府方面。首先,政府广泛吸纳社会和民间资本。政府不应仅仅依靠捐赠的方式利用民间资本,而应构建健全的资金筹措体系,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校企合作成本。其次,政府设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奖励资金,专门用于奖励积极响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取得较大成效的院校和企业。最后,政府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的用途,提高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高职院校方面。首先,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院校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借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设立专项资金,如培训经费、实践基地建设经费、课程创建经费等,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政府金融部门、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对高职院校给予融资便利、税收减免和经费扶持等。其次,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进行横向课题的研究合作。院校应与企业达成人员定向培训合同或课题项目合同等,从而获取经费支持。 第三,企业方面。除了高职院校要积极为校企合作争取资金支持外,企业也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如教育奖学金、实践劳动报酬等。另外,企业每隔一段时间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资金,这些资金由政府安排去向,一般情况下用于企业培训学生。 3.构建法律保障机制。第一,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制定法律法规。首先,中央政府制定法律。迄今为止,我国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立法较少且较为宏观,缺乏处理校企合作相关事务的规范和标准,导致院校和企业无法深入开展合作。因此,中央政府应根据当前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市场发展趋势制定法律,从法律上规定院校和企业的权利与义务、资金使用方向、人才培养模式、奖惩机制等。其次,地方政府制定专门的校企合作法规。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尽快制定和颁布校企合作方面的制度性文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第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首先,明确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义务。高职院校的义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院校根据行业和市场的发展方向,积极改进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二是院校建立专门的机构与企业进行沟通,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服务。三是院校保障学生的实习权利,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注重学生下企业实训,培养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其次,明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汪占熬,钱翀,叶春霜.创新创业共生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8(6). [2]詹华山.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冲突与平衡机制构建[J].教育与职业,2017(23). [3]谢金楼.我国台湾地区应用型高校工作室“学习共同体”的运行及启示——基于校企合作的视角[J].中国成人教育,2017(10). [4]李忠,王雅蓓.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问题及其应对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27). [5]汪建.政府有效介入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J].教育与职业,2017(9). [6]郑荣奕.基于利益共同体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J].教育与职业,20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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