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思路探讨 |
范文 | 宋耀辉 杨锦秀 赵若淇
摘要:以25个高职创新创业试点学院为研究样本,从人才培养、政策指引等方面阐述其建设内涵;从组织架构、办学模式等方面探讨其组织机制;从功能定位、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等四个方面探讨其运行机制;从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探讨其保障机制。以期为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提供思路。 关键词: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8?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672-5727(2021)05-0076-06 创新创业学院已成为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平台。陕西省已批复108所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其中高职院校建设25个创新创业试点学院。为深入探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思路,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函件咨询、浏览院校网站、查阅文献资料等方式,对陕西省25个高职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及国内部分典型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模式、办学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和经验梳理,以期为高职院校建设创新创业学院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一、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内涵 (一)高职院校具有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内在要求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1],要求建设一个稳定的结构状态和制度机制,形成“思维、知识、培训、实践”专创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质是提升大学生的开拓性素质和能力,更加重视创新精神和创业品质培养。在专业及课程设置上,创新创业教育注重创新知识和创业能力培养。在教学形式上,创新创业教育更突出开创性和应用性。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创新创业教育重视培养创新型创业人才[2],强调创业就业技能提升。为系统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很多高职院校进行了积极探索,组建专门机构,成立实体化的组织部门,建设创新创业学院成为高职院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在要求。 (二)政策支持高职院校建设创新创业学院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同年,陕西省制定《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颁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到2019年陕西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高校应结合专业优势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根据2016年《意见》,在省教育厅等政府部门推动下,陕西省各高职院校积极行动,按要求申报和实施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的创建工作。 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整体起步较晚,部分高职院校基础相对薄弱,但是按照全省双创工作要求也相继成立相关的主管机构或部门,而一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较早,可以将原先职能部门或机构、相关教学单位的职能重新整合,以承担创建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工作。为发挥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的示范带动作用,陕西省教育厅分别于2016和2017年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评审工作,最终确定15所高职院校和1所高等专科学校承担25个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的建设任务。(见表1) 从入选院校来看,大多数院校创建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具有建设基础,部分院校前期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在探索中形成了各自的办学特色。如何建设好创新创业试点学院,成为一个深入思考的目标,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实现特色发展。 二、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组织架构 由于各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及办学特点、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造成各个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的组织架构建设存在较大差异。虽然统称“创新创业试点学院”,但在组织架构设立上却未必是二级学院的形式。根据大多数院校情况,院校在组织架构上通常分为教学部门与职能部门两种基本模式[3]。关于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的组织架构归属问题,根据调研结果及实际情况,陕西省内外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试点学院一般设置为教学单位、职能部门、教学—职能部门、附属机构、混合组织等四种模式。 (一)教学单位 教学单位,通常划分成二级学院或者分院、系等基本教学单位,例如师范学院、机电系等,一般将属于相同学科或相近专业放在同一个教学单位。当前,国内部分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创业学院)设置为教学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業技术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在机构设置上将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归为教学单位序列,在其内设部门上与其他二级学院一样,均作为教学单位范畴,属同一个序列,承担人才培养、教学任务和对外交流合作等。 (二)职能部门 高职院校职能部门划分是依据具体业务和工作属性,如学生处、教务处、纪检处、科研处等,同时接受上级教育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部分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学院)设置为职能部门(管理机构)。例如,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将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归属于职能部门:校企合作与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产教融合处与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内的创新创业管理工作,与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处在一个序列,在职能定位上更加倾向于“创业工作处”,负责二级学院创业学生的管理,协调全校创业工作的开展。 (三)教学—职能部门 部分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定位于教学—职能单位,既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任务,又协调开展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即承担一定的职能部门工作。在实际创新创业工作中,创新创业学院既具有部分教学单位功能,又具有一定的职能部门功能。如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创新创业学院挂靠在经济管理学院,没有独立运营,不仅承担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工作,还要协调其他二级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包括教育教学和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 (四)附属机构 部分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定位于二级教学单位的内部附属机构,其所承担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受限于所属二级学院范围内。例如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所承担的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任务分别由会计与金融学院、机电工程系具体负责,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即创新创业教育仅是二级学院内部教学活动,教学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范围限制。 (五)创新创业试点学院——混合组织 2015年国家及2016年陕西省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都未对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有具体指导,高职院校可以结合办学情况对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架构设计进行积极探索。未明确创新创业学院的归属部门和相关职能,可以将其组织架构视为混合组织模式。例如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充分发挥合作企业创新创业教育主体地位,共同成立西部创新创业研究院,承担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与教学、双创大赛和创业项目孵化等实践活动。实际上,这类混合组织模式,既承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也承担创新创业管理职能。 在创新创业学院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可以借鉴先进经验。例如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成都创业学院”组织架构,实行“理事会+院务会”管理机制。“理事会”是创业学院的决策层,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知名或龙头企业及部分高校共同构成;“理事会”下设执行机构“院务会”,行使对创业学院具体管理的运行职能。因此,在创新创业学院的组织架构设计上,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办学情况来合理设置。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如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充足,体制机制灵活,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真实创业项目的学生数量较多,可选择独立运行的二级学院模式或者校企共建创新创业学院,教育教学由校内外专兼职教师共同完成,包括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基地建设等,更广泛地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然而,陕西省部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起步较晚,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不充分,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数量较少,校园创新文化不浓厚,可以将创新创业学院设置成职能部门,协调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通过完备创新创业制度,不断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三、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运行机制 (一)明确创新创业学院的教育功能 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现已成为加快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在统筹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上产生了积极作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全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应具备如下四项功能: 一是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全校创新创业教学活动。除开设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外,还组织创业讲堂、创业实践等活动,全面推行创新创业课程教育。譬如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管理体系,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创新创业课程的统筹安排。 二是整合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通过引进校外创新创业教育优势资源,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参与方协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为校内学生创建创业平台。譬如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与渭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签约共建创新创业一体化平台,在开设创业类课程的同时,共同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活动,培育创新创业项目。 三是健全创新创业导师选聘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建设创业导师选聘,分类别、分层级构建导师结构体系和业绩评价机制,建设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综合素质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为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供强大的师资保障,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效果,因此,打造一支理论知识和实践素养都过硬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非常重要。 四是理顺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创新创业学院通过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来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在组织全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应发挥关键的协调作用。创新创业学院要整合和充分利用社会、政府资源,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职能,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成效。 (二)改革创新创业学院教学体制 《意见》明确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因此,在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中,高职院校需要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制,倡导开放式办学,引进社会资源参与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利用地方举办的创新创业平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等,共同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引入校外创新创业机构共同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教学活动,分专业、分类别开发多样化教学形式,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模式。扩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主体,不仅整合校内资源,还要积极引进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教育主体,参与创业实践教学,突破理论局限,注重实践创新,其教學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培养符合地方创新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创业人才。 在创新创业教学体制改革上,高职院校应结合专业特点,引进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教学改革,不断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开放性、开创性,可以推行混合所有制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形成优势资源互补,为创新创业教学提供全面支持,提升学生创业就业能力,支撑地方创新发展。譬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三阶段推进、三课堂联动”的建设理念[4],就是联合社会资源开展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推进教学改革,其经验可以借鉴。 (三)改革创新创业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应对接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标准,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要强化人才培养的靶向性,培养符合地方创新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创业人才。要在人才培养上敢于突破,培养“勇于创新”“敢于创业”“能够创业”的“三创人才”,打造特色创业班、创新人才班等特色教学班,形成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带动下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格局。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就是培养以创新为内驱、以创业为指向的创新型创业人才,包括创新素质培养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创新素质包含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知识和创新人格等,创业能力包含专业能力、技术能力、社交能力、管理能力等。因此,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为根本目标,不断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要以培养地方创新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大量支撑地方创新发展的创新型创业人才。 (四)拓展创新创业基地功能 目前,全国各高职院校都在积极落实《意见》所强调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并尝试开展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方面的研究,同时将校内创业空间(园区)专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能力与素质培养、创业项目实践紧密衔接,其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功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集“教、学、创”于一体,把创新知识和创业技能全面融入进人才培养中,同时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双创教育元素,从而将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5]。大学生可以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创新知识,开展创业项目实践,同时不断总结、拓展创新创业知识,全方位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二是创新创业实践功能。创新创业基地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创新创业知识与创业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创业导师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指导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实践能力,从而培养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还能进一步提升创业导师项目管理和实践教学经验。三是创业项目孵化功能。创新创业基地通过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建立创新创业项目服务体系、提供创业项目孵化平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实践所需场地,支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创业项目一旦孵化成功,创新创业基地还应为创业团队提供各种创业培训和相应后续服务,帮助解读创业政策,规避创业风险,扶持创业实体稳健成长和发展。创新创业基地功能的拓展,有助于创新型创业人才培养,支撑地方创新发展。 四、地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的保障体系 (一)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 当前,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的关键之处是对原有人才培养机制的深化改革,要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核心,不断完善和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基于人的自我成长的教育,它不仅只是一种教学活动形式或者课外第二课堂,更应是一种人才培养的理念和教育目标,理应渗透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6]。高职院校要大力提倡创新文化和开展多样化的大学生创业体验,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开拓性素质,造就未来创业的品质及能力。 (二)设置较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 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当前,高职院校十分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建设,在机构设置上,专门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或管理部门,在学校相关部门和创新创业工作领导机构监督管理下负责全校的创新创业工作。学校应从顶层设计完备创新创业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职能,承担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功能,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运营管理。 在管理体制上,高职院校应成立主管校领导负责的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可以吸收合作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创新创业学院承担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创业实践工作。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主要解决创新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各二级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部门,协同创新创业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业务接受创新创业学院指导和监督。管理上,学校对创新创业学院采用协调运行、开放办学的管理模式。 在运行机制上,高职院校应不断完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导师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在教育政策指導下,应结合办学特色,针对相关政策的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运行机制的有效路径。 在制定创新创业相关制度时,高职院校应着力解决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借鉴其他高职院校的有关经验,结合实际创新管理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师资配备,完善创业导师制度建设 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对师资配备、导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师资配备上,一般由校内外创业导师构成。目前,校内教师主要来源于高校毕业生,因而大部分创业导师都是学术型教师,缺乏必要的创新创业履历和行业企业实践经验。要破解创业导师短缺问题,高职院校应统筹和强化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既需要一线专业教师,也需要行业企业创业者和企业的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创建一支创新理论与创业实践“双肩挑”的专兼职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同时完善创业导师管理制度,提升创业导师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由于校内创业导师缺少实际创业经验,针对创业中的很多现实问题难以“精确、准确”指导学生,高职院校可以设立校外创业导师聘用制度,特聘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者为兼职校外创业导师。以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该校创新创业学院不仅拥有校内创业导师,还特聘地方手工艺大师、民间非遗传承人等能工巧匠为校外创业导师。校外创业导师由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特色来聘请,创新创业学院结合创业特点统筹安排,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通常校外导师入校进行创业讲座,探讨和分析创业问题及市场变化趋势,讲解创业相关问题。换言之,在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中,师资配备成为当前一个严峻挑战,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较高创新理论水平、又具有创业经验的创业导师队伍。高职院校应不断完善创业导师相关制度,积极利用外部资源,加强专兼职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四)学校在办学条件和经费上应提供切实的保障 创新创业教育需要汲取校内外各方面资源。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对办学设施有较高要求,包括办学场地、创业实践基地作为硬件支撑和适当经费作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应有创新创业基地(有些院校称之为“创新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器”“创新创业空间”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可用场地。以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该校专门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为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以及项目孵化提供场地、设施等相关支持。 在经费保障上,高职院校应设立专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经费,并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创业基金解决项目资金不足问题。在资金来源上,主要包括学校自筹、企业赞助、政府资金、社会捐助等项目,大多数高职院校还设立创新创业赛项奖金等项目。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该校在预算经费统筹上,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或项目资金。此外,部分高职院校还获得了地方政府对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的经费支持。 总之,高职院校应在办学条件和经费上给予创新创业学院保障。倘若相关条件允许,应设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经费,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学院应对校内和校外相关资源有效整合,积极利用外部资源,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有序开展。 五、启示 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是高职院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有效途径,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促进专创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新形势下,探索和汲取现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经验,对于陕西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能够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通过对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工作的总结,结合实际调研,认为学校顶层设计要重视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要明确办学体制机制,要完善创新创业管理制度,规划长远发展,归纳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积极融入行业企业发展,是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动力。创新创业学院通过与行业企业的深入合作,结合学院的发展方向,契合行业企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面向地方创新发展,确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同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为地方发展需求提供高素质的创新型创业人才。 第二,强调校内外导师分类指导作用,让学生以理性的思维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和参加创业实践,真正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与能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校内导师主要指导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思维定性和品格,校外导师主要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培养其创业能力,共同提高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规格。 第三,重视创新创业管理,突出领导作用。首先,从管理制度上要保障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包括章程、制度规范等;其次,教学制度改革要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切实服务大学生创业实践;最后,要强化领导引领创新创业教育的首位作用,要突出学校领导指导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的关键作用。创新创业管理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但要充分发挥领导的担当和作用。 第四,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基地整合资源的功能,以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地方创新发展为依托,充分利用一切校内外社会资源,以基地建设带动和加强创新创业学院的建设。 第五,要充分保障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经费,多途径获取教育经费。创新创业学院经费应纳入学校财政预算或列入学校发展基金,按不同用途分为固定资金和建设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另外,广泛开展多元化办学,获取企业投入资金、政府专项资金、企业家捐赠资金等,用于创新创业学院办学和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1]许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9(2):61-66. [2]朱家德,王佑镁.高校创业学院的发生学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7(3):158-161. [3]金祖旭,贾少华.新时代背景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问题反思与实施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18(34):53-58. [4]陈俊豪,徐玉成. 浙江高职示范性创业学院建设研究[J].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3):1-6. [5]王波,王怡,李宝银.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服务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主导功能定位——一项基于AHP分析的研究[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78-87. [6]黄荣杰.地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及实践探索[J].中国高等教育,2019(9):41-43. (責任编辑:刘东菊)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chools of Local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Shaanxi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ONG Yao-hui1, YANG Jin-xiu2, ZHAO Ruo-qi3 (1.Wein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Weinan Shaanxi 714000, 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of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1130, China; 3.Weinan Normal University, Weinan Shaanxi 714000, China) Abstract:We take 25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chools of local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as the object and elucidates their significance in terms of talent cultivation and policy guidance. Focusing on their organization structure and education pattern, we explore their organization mechanism. To investigate their operation mechanism, we study their function, teaching reform, talent cultivation and teaching staff. We also concentrate on how they are supported in terms of infrastructure, fund and staffing. Key words: local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chool; construction mechan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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