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落实惩防体系 实施纲要的思考 |
范文 | 张维维 2005年1月,中央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对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通过三年来的实践,在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的领导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立足于教育、制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中心工作,把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纳入学校党的建设中,为加强学校的反腐倡廉、优化办学环境、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一、关于落实惩防体系的主要成效 惩防体系的实施,对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和明确,即围绕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去抓落实,强调综合治理;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更加科学和规范,即立足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要求,以对人对事为主提升到构建反腐倡廉的体系和机制,强调长效功能;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更加明确,即强调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因此,尽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还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难点,我们还需要做深入的工作,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构架已初步形成,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有了较大的增强,反腐倡廉的机制和制度建设有了较大的成效,监督的渠道和力度有了较大的拓展。 二、关于落实惩防体系的基本认识 落实惩防体系在高校的主要作用概括地说,就是通过机制化的工作模式、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改革建设中,为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高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科研,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校的基本建设、后勤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条件保障,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两个保障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学校发展的基本支撑条件保障,学校的发展搞不好;同样,有了基础条件,忽视党风廉政的建设,学校的发展也搞不好。党风廉政的政治保障的作用一方面就是优化学校的办学环境和育人环境,不能发生影响学校声誉、引起社会反响的事件;另一方面就是学校的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发生违反廉政要求的事件。因此,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就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的党性意识;就是要健全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度规范,提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廉政意识;就是要完善对重点领域工作环节的监控,提高管理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就是要不断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民主意识。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对于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 三、关于落实惩防体系的几点思考 落实惩防体系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布局、整体推进;必须坚持创新机制、完善体系;必须坚持整合资源、把握关键。主要是: 1.坚持贯彻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保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要紧紧围绕学校事业的发展和中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学校的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文化建设及和谐校园建设相结合,不断营造反腐倡廉的政治环境;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共同推进。 2.坚持把握惩防体系的关键要素 我们认为,在落实惩防体系中,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的要点:一是要把握落实和实施惩防体系的出发点,即要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通过落实和实施惩防体系,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守党纪国法的意识,为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二是要把握落实和实施惩防体系的基本点,需要明确一个目标来引导整个体系中各个组成部分的职责分工,需要统一一个原则来规划和协调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通过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使学校党的各级组织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机制,明确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与责任主体,真正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 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为目标,指导整个体系的职责分工。实践证明,惩治和预防腐败在相关主体分散、彼此隔离的状态中进行,必然影响反腐倡廉的综合性手段的有效互动,影响治理腐败的各种政策手段的绩效。惩防体系强调教育、制度和监督等多种手段的密切配合,因此要注意大力发挥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作用,不仅是纪检部门承担宣传教育的任务,学校的宣传部门、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党校和基层党组织都要承担与自己职责相对应的廉政宣传教育、廉政培训和遵守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同时,着眼于建立多方位的宣传教育制度,着眼于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权力规范的管理制度,着眼于检查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在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健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检查、纪委和党风监督员的检查,实行校务公开、向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向教代会报告工作等,形成机制化的有效检查监督的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以领导干部是重点、落实责任制是前提、创新工作机制是手段、制约权力是关键为原则,规划和协调部门的相互关系。一是规划和协调对人的管理,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如完善领导决策的议事规则、完善干部的廉政谈话、完善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完善干部的述职述廉等。二是规划和协调对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仪器设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三是规划和协调对财的管理,特别是对有关涉及小金库、商业贿赂、不规范收费要加强管理。努力构建弘扬正气、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政治环境,奠定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干部行为、遏制腐败的制度基础。 3.坚持健全惩防体系的三个机制 惩防体系中的教育、制度、监督涉及三个不同相互关联的内容,教育是基础,制度是根本,监督是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要立足于实现惩防体系的整体功能,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制度建设机制和检查监督机制。在宣传教育方面,就是要落实宣传部门、组织部门、党校、纪检部门、财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机制,即在工作中形成有党纪国法的教育、先进事迹的教育、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廉政培训、遵守财经纪律的教育、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等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在制度建设方面,就是健全权力制约和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的制度建设机制,即在工作中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制度、落实遵守纪律的廉洁自律制度、落实源头治理的重点领域防控的制度保证;在监督方面,就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即在工作中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形成有效的党内监督。要按照学校民主管理的要求,发挥教代会、校务公开和民主党派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党外和群众监督,按照财经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形成有效的财经纪律监督,并把这些监督形成相互联动的体系。 4.坚持落实惩防体系的责任体系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责任制原则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应用,是把严格管理的理念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创新。落实惩防体系必须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做到责任的分解与延伸、责任的检查与考核、责任的激励与追究为一体的网络化的责任体系。一是责任的分解与延伸。要按照岗位对应的原则,落实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抓惩防体系的责任,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将责任延伸,由上级延伸下级,由正职延伸副职,由领导干部延伸一般干部,由管理干部延伸管理人员,实现将责任制从权力部门延伸管理部门,从领导干部延伸管理人员。二是责任的检查与考核。要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工,由党委组织,有党政领导、纪检干部、党风监督员、党外代表等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定期对学校各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和年度党风廉政进行检查考核,并建立考核评价标准,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与部门年度工作。三是责任的激励与追究。实行责任的激励是增强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也是对工作成效的一种肯定。同样,实行责任追究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刚性约束和严肃性,特别是要对那些在落实惩防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负有失察失职责任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 四、关于落实惩防体系的大学特征 在落实惩防体系中,必须认真探索和研究高校的特点,使惩防体系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更加突出针对性。反腐倡廉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是一样的,大学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无论是专职党务干部,还是业务干部,都应该遵守廉政的要求。而学校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在强调学校的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也在强调大学的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包括在学术领域强调大学的学术权威,这些体现在大学的决策机制、权力运行方面与单单强调首长负责制是不一样的。学校在落实惩防体系的形式、内容、手段等多方面要有所不同,纪委的协调尺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方面,既要关注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也要关注学术权力的运作。二是学校的教授专家众多,在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项目领域等他们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是有发言权的,所以,大学的管理既有党政系统的管理,也有专家教授的治学行为。因此,廉政教育既要体现对干部教育的特点,又要体现对其他权力操作对象的针对教育。同样,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制度要求的覆盖面更宽,监督的对象、监督的形式、监督的手段也凸现不同。 五、关于落实惩防体系的工作重点 落实惩防体系要在把握中央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力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在突出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同时,也要抓住体现学校特点的方面: 第一,把握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学校,领导干部是重点,同样,学科专业和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也是重点。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开展以提高教师品德和行为规范的师德教育,把师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既要从党性上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要从教师职责方面讲“为人师表”。 第二,把握取信社会的制度建设。对涉及社会关注度和有关学校声誉的事,要加以高度重视,如招生工作,学校的招生从过去本科生招生为主到现在的各类招生,招生门类多样、方式各异,要总结过去几年的实践,落实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还有教育收费,虽然乱收费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治理,但还要注意做到依法收费、规范收费。 第三,不断完善党外的监督机制。对于学校而言,有许多的民主党派,这是做好党外监督的有利资源,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共力,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监督的有效机制,因为学校民主党派成员的层次较高,不能简单地只注重监督的形式,还要注重监督的手段,使党外的监督落到实处。 第四,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学校的某些领域,如教材图书采购、图书出版发行、大宗物资采购、单一来源的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应当在巩固治理商业贿赂的基础上,针对这些重点领域建立更有效的防控制度和机制。 第五,做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和延伸。我们强调责任制,强调“一岗双责”,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由于大学管理的特征及重点领域的管理方式有着不同的特点,所以在落实惩防体系中,要将责任制从权力层面延伸到管理层面,从领导干部延伸到管理干部和重点项目负责人。 第六,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高校办学的水平和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对取得尽量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都是给予大力的支持,对科研项目除重大专项外,大多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既要兼顾到符合国家的财经制度,有利于促进科研的发展,又要能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防止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发生偏差。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一是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巩固成果;二是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努力健全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现机制、解决机制和预防机制;四是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进一步严肃纪律;五是结合党内民主的建设,创新反腐倡廉的新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作者系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包和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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