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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英 一、两个版本的新课程标准体系概述 2001年实验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实验稿课标)从提高未来公民科学素养的高度,阐述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价值,构建了新的课程目标体系,打破了按学科体系组织化学教学内容的传统框架,立足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强调化学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发挥学科自身的优势,将科学探究作为课程改革的突破口,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潜力。相对于之前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实验稿课标在课程理念、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习方式、评价体系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 2011年修订版的《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年版课标)与2001年的实验稿课标都是从前言、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验稿课标为:内容标准)、实施建议四部分进行编写。 2011年版课标仍然坚持了实验稿课标提出的关于化学学科的价值、课程的启蒙性和基础性、基于科学素养的课程目标体系、科学探究的具体要求以及5大课程内容主题等观点及框架结构。但较之于实验稿课标更充分地体现了作为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了实用性和指导性。 二、两个版本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对比 1.课程内容的基本框架结构及其说明 (1)基本框架结构两个版本的课标在课程内容的框架结构上基本相同,都涵盖5个一级主题,每个一级主题由若干个二级主题(单元)构成。2011年版课标在一级主题“科学探究”中增加了一个二级主题“完成基础的学生实验”,明确规定了在义务教育化学教学中学生至少应完成的8项基础实验。 (2)说明一级主题的每个二级主题(单元)从“标准”、“活动与探究建议”两个维度对学习内容加以说明,后附“本单元可供选择的学习情景素材”。 2.课程内容对比 针对两个版本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涵盖的5个一级主题进行了详细的对比。表1至表5以实验稿课标为基准,逐一整理出了2011年版课标一级主题下的二级主题中改变、强化、增加的内容及降低、删减的内容。 (收稿日期:2014-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