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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失独”家庭报道的现状研究
范文 雷霄



【摘要】河南省会郑州市的四家主流都市报,从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为期两年所有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中,存在宏观层面关注度上升而微观层面忽视和欠缺的现象,同时收到了因媒体介入而引发全社会关注,政府接受民意合理诉求,进而立法救助“失独”家庭的良好效果。
【关键词】省会媒体;媒体介入;“失独”家庭;内容分析
“失独”家庭,这个承载苦痛的群体,据估算有百万之巨,一直以来都隐藏在社会深处,鲜受大众关注。从2012年开始,国内各大媒体逐渐将这一弱势群体纳入报道视野,以纸媒为例,运用特稿、专访、言论、图表等多种新闻体裁,刊发了大量报道,令全社会对“失独”家庭的关注有了大幅提升。本文以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为期两年的河南省会四家主流都市报——《河南商报》《大河报》《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为文本依据,对其中有关“失独”家庭的报道进行内容分析,以期探讨媒体在报道弱势群体过程中的得与失以及因媒体介入所产生的积极效果。
一、概念界定
自1980年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在全国推行以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现已进入成年期,其父母也步入老年,与此同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以下称为“失独”家庭)亦开始出现。这一社会公共议题日益被纳入公众视野,受到媒体和学界的关注,是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的政策推动对象。有关“失独”家庭的概念界定,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2007)在《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中将扶助对象界定为: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此后,一些专家和学者陆续关注并真正提出“失独”家庭这一专有名词而非“扶助对象”。王广州等(2008)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将“失独”家庭界定为“父母年龄在49岁以上、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1]。陈柏涵(2013)则认为应取消年龄限制,“失独是指一个家庭中的独生子女由于疾病或意外等原因死亡,而父母丧失生育能力并且没有另外收养子女的状况”[2]。基于政府文件的界定,新闻媒体的实际运用,以及研究课题的需要,本文在进行样本资料收集时,将所有带有“失独”家庭这一关键词的新闻报道全部纳入研究样本范畴。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对河南省会郑州的四家主流都市报《河南商报》《大河报》《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中针对“失独”家庭这一主题所传播的内容进行定量、定性研究。
(一)媒体选择
选择上述四份报纸作为研究样本框的主要依据是:它们在本土受众广泛,阅读率较高,拥有较大的影响力,能够代表省会都市报刊媒体的共性。
(二)时段界定
选择的时间段为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主要依据是: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失独”家庭这一社会议题并提上日程,由于新闻媒体所设置的议程常与社会权力机构的政策话语相关联,因此有关“失独”弱势群体主题的新闻报道与日俱增,选取这个时间段对于分析该主题新闻报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分析单位
选择涉及“失独”家庭这一关键词的报道为研究对象,分析单位为每一篇新闻报道,分析变量包括报道数量、报道日期、文章篇幅、新闻来源、报道形式、版面安排、事件框架等七项。
三、资料呈现
(一)报道数量及日期分布
在样本框内,《河南商报》每日刊登的社会新闻数量为15篇左右,其中1-2篇涉及弱势群体。较别于其他三家媒体的是,其报道主题除关注传统弱势群体外,如关爱环卫工,寒冬、酷暑赠送御寒、降温用品,免费提供早午餐等,贫困家庭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子女助学,老、弱、病、残、孕突发急难事件等,还对“失独”家庭给予了较多关注,该报所截取时间段内报道数量达20篇。《大河报》每日刊登的社会新闻数量为20篇左右,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报道为1-2篇,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有9篇。《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每日刊登的社会新闻数量分别为10篇和15篇左右,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报道有1篇,有关“失独”家庭的报道两年内分别为8篇和7篇。最终,这四份报纸两年共收集样本44篇。
从时间变量上分析,四份报纸合计于每年1月和6月等两会期间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数量最多,其他月份则较为平均。
2012年6月-2014年6月省会媒体报道数量统计
(二)文章篇幅
在44篇新闻报道中,大部分报道选用了较大篇幅对“失独”家庭进行了关注:文章篇幅在4000字以上的有2篇,3000-4000字的有3篇,1000-3000字的有29篇,1000字以下的有10篇。
(三)新闻来源
从新闻来源的媒体类型看,所选取样本中的新闻事件报道来源多为本报记者自采原创,共40篇,转载国内其他媒体的报道数量为4篇。
(四)报道形式
为了便于统计,本文将“失独”家庭的新闻报道分为消息、通讯(特稿)、言论等三类。在44篇报道中,通讯类的报道有18篇,消息类15篇,特稿类8篇和言论类3篇。其中配发图片的新闻报道有4篇,配发漫画的有3篇,配发图表的有1篇。采用连续报道形式的有11篇。
(五)版面安排
在44篇报道中,占据要闻版(A版)的有29篇,其余15篇多刊发在C版或其他版等社会新闻版或民生新闻版。《河南商报》多次将相关报道安排在A版头条位置或采用整版篇幅报道,有13篇。
(六)事件框架
对“事件框架”(图表见下页)变量的分析能够划分新闻报道内容所呈现的话语结构和关注重点。在所有样本中,有关“失独”家庭的报道多以叙事方式呈现,即通过讲述一个故事来完成对现实状况的描摹和再现。其中,关于事件状况的报道有15篇,关于事件结果的有14篇,评论分析及言论的有4篇,有关背景介绍的有10篇,其他事件报道所配发的相关背景链接,而非单独的背景介绍新闻有1篇。
四、资料分析
(一)宏观层面显示对“失独”家庭的关注度上升
根据上文所统计的数据,从宏观层面来看,省会四家媒体对“失独”家庭的关注在近两年呈明显上升趋势,具体体现在报道规模、报道形式、版面安排等三个方面。
首先,从报道规模来看,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这两年内,省会四家媒体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共有44篇,尽管这一数字占全年社会新闻报道总量的比重较小,但与纵向年份的报道数量相比还是有了明显提高:2011年以前,河南省会媒体几乎没有涉及“失独”家庭这一社会现象的报道,甚至“失独”家庭这一专有名词,也是2010年之后才陆续出现在新闻媒体上并被纳入报道领域,报道的数量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渐增多。与此同时,绝大多数报道的篇幅为1000-3000字,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可以看出省会新闻媒体在反映社会各方权利主体议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从报道形式来看,省会四家媒体对“失独”家庭的报道形式呈现多样化,所涉及领域也越发广泛。常见新闻体裁如简单的消息、通讯等,到专题专版的特别策划、专访以及评论类的深度报道等,在44篇样本中均有体现,大多数报道还配有漫画、图表等。值得一提的是,绝大部分媒体能够主动进行原创挖掘,制作出有深度的、持续性报道。例如,2012年6月4日至8日,《河南商报》连续5天推出关注“失独”家庭的重磅策划报道,以“每个节日,都像清明节”为题,拉开了河南省会媒体关注“失独”家庭这一弱势群体的序幕。持续一周的媒体报道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省人大代表董广安更是在两会上建议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对“失独”家庭发放扶助金,等等。与此同时,这一系列报道也引起了省计生委的高度重视,表示帮助解决包括“失独”家庭在内的计生家庭养老问题是计生部门的责任所在。而论及报道领域,大部分新闻素材来自社会新闻,辅以国家政策等法规报道,内容涉及法律保障、道德伦理、社会问题等多方面,与社会热点紧密相连。
最后,在版面安排上,省会四家都市报都在其主要版面A版刊登了相关报道,并运用各种版面语言,从标题的制作、版式的安排到图表的运用、图片及漫画的搭配,都做了精心处理。一些亮点标题、言论或配图在第一时间就吸引了读者眼球:2012年6月4日刊登在《河南商报》A10版上的一幅说明文字为“他们有个共同名字叫‘失独家庭,他们封闭自己,渴望抱团取暖”的特稿配图,2012年7月31日以特稿调查形式刊登在《大河报》A15版的标题《失独父母:不怕死,怕老怕病》,2013年5月15日以言论形式刊登在《郑州晚报》时评版的点评《失独家庭更需要心灵救助》等,都是省会新闻媒体对“失独”这一弱势群体关注度上升的直接表现。
(二)微观层面暴露对“失独”家庭报道的忽视和不足
从微观层面来看,省会媒体采编的决策层对此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对“失独”家庭的关注也是近年来才逐步升温,因此与其他弱势群体、其他社会新闻报道的曝光度相比,仍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就报道数量而言,本次研究共搜集有关样本44篇,纵向维度看是从无到有,但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这个数字占社会新闻和民生新闻的比重较低,并且在时间分布上呈不平均现象。具体说来,以刊登社会新闻和民生新闻为主的四家都市报每天发行近20个版面,其中有关弱势群体的报道每天都有1-2篇见报,但针对“失独”家庭的报道却鲜见报端,更没有形成细水长流的持续或重大策划报道。以《河南商报》为例,从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涉及“失独”家庭的报道平均每月不足1篇,《大河报》平均两个月1篇,《郑州晚报》和《东方今报》两年加起来仅有15篇,且大部分报道集中在每年两会期间等特定时段。就版式设计而言,虽然大多数报道刊登在A版“要闻”版,但具体位置常常位于版面下方或靠右。很显然,对“失独”群体的关注还没有成为省会新闻媒体的自觉意识,这样的报道频率和规模不足以引发读者乃至全社会的长期关注。
此外,除了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视外,媒体在报道“失独”家庭时仍存在一些技巧上的不足。从报道倾向上看,新闻媒体在进行报道的同时会对某个社会群体形象给予无形的塑造,“失独”群体亦不例外。样本显示,“失独”群体常与“救助”“关注”等词语相联系,绝大多数报道在叙事过程中所设置的议程过于消极压抑,个别悲观色彩的词汇出现频繁,负面情绪较多而正面引导不足,往往给受众造成一提起“失独”父母就是痛苦、悲惨或需要帮扶、保障的刻板印象。从报道内容上看,针对“失独”家庭的策划和报道有千篇一律或雷同的内容,大部分报道是关于事件状况的报道,较少有关于带有背景性介绍或链接报道。同时,报道内容中与“失独”家庭的互动,与读者针对“失独”家庭报道看法间的互动还较为欠缺。从报道手法上看,一些重要文章和策划报道的制作还流于形式,就事论事,需要进一步的精雕细刻,如缺少一些有基本情况介绍的图表来搭配文字等,没有达到引发社会反响和深思的传播效果。
五、结论探讨
在整个媒体关注和介入的过程中,所引发的法律关怀与人文关怀的理想契合值得反思: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大众传媒作为公共信息的传播机构,应当担当起沟通协调功能、组织动员功能、监督制约功能以及社会整合功能。[3]省会媒体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信息沟通和干预社会的功能,令“失独”家庭这一鲜为人知的人群走入公众视野,使全社会对这一现象有了一定了解,营造出关注和关怀“失独”家庭的良好舆论氛围。就政府层面的法律关怀而言,河南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媒体报道与调研报告为依据,在近两年的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上提出议案,呼吁从立法角度关注“失独”家庭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放开二胎政策,等等。政府有关部门亦顺应民意,及时修改并完善相关法律条例及法规,为“失独”家庭提供了法律层面的社会保障,以助其解除后顾之忧。如2014年开始,《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失独”老人采取特别扶助经济救助和政府供养三大保障措施,扶助金比国家标准高一倍,郑州更是达到每月2392元,这是目前全国所知道的从政府层面帮扶“失独”家庭金额最高的。就民众层面的人文关怀而言,媒体亦积极呼吁,全力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如爱心企业、青年志愿者等,纷纷参与并加入到“失独”家庭的帮扶和救助当中。
与此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媒体在报道中仍存在提升空间,如报道分量不足、质量有待提升等。就报道深度而言,新闻媒体不应仅将焦点集中于突出的、暴露在外的问题,更应对现象背后的原因作深入挖掘。从整体把握上,既要适当报道这类家庭悲伤痛苦的一面,也要报道他们勇于示人、坚强乐观的一面。就报道广度而言,报道的内容分类可更为细致,比如仔细分析城市和农村“失独”家庭的现状,他们共同需要哪些方面的救助,再具体到每个家庭、每位老人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报道,从而为政府有关决策部门提供扎实的决策依据,以方便全社会的及时了解和救助。
参考文献:
[1]王广州,郭志刚,郭震威.对伤残死亡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初步测算[J].中国人口科学,2008(1).
[2]陈柏涵.失独之痛,何以所依?[J].中国社会工作,2013(2上).
[3]郑素侠.传媒在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中的角色与责任——基于中层组织理论的视角[J].新闻爱好者,2012(24).
(作者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教师,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翻译学硕士,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传播学在读博士)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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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