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虚假新闻的伦理失范与对策 |
范文 | 康丽洁 摘要:虚假新闻违反了新闻伦理中最基本的真实、客观性原则,给社会信息环境带来了污染。本文将结合近年来的具体案例,针对违背新闻客观、真实性原则的虚假新闻进行具体分类并总结其特点,最后提出规避此类问题的一些方法,净化如今的新闻舆论场。 关键词:虚假新闻;新闻伦理;失范 一、虚假新闻的基本内涵 随着新闻样式与传播途径的不断更新,尤其是近年来技术革新带动自媒体的产生与发展,虚假新闻的类型更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我们通常把所接收的信息中,有任意虚假成分的报道看成虚假新闻,然而,从虚假新闻的基本内涵出发,有多重层面的含义。虚假新闻,最基本的应包括“虚”新闻与“假”新闻两类。“虚”新闻指的是未能全面、多角度、完整的对新闻事实加以陈述,包括部分情节的遗漏、造假等,使得新闻报道部分失实,但仍具备真实事件的本源基础。另一类“假”新闻则完全为主观臆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中生有,不涵盖任何事实依据,属于制造出来的新闻。 二、虚假新闻伦理缺失的类型 虚假新闻是传播者无视新闻伦理、违背职业道德的表现,真实与客观是最基本的新闻伦理准则,是新闻报道的生命,二者缺一不可。 (一)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子虚乌有,捏造事实。这属于典型的上文所述的“假新闻”,传播者出于某种自身目的,凭空捏造新闻事实,以达到传播此信息的效果。去年7月17日,《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布了“为致敬罗浪先生,哀乐以后不免费”的消息,报道称:中国著作权音协有关人士对外宣称,为表达对罗浪先生的敬意,今后将对殡仪馆收取《哀乐》的使用费。这样一则看起来合乎情理的新闻,却在随后被新京报网披露为假消息。该报网记者在向音著协有关负责人求证此事时发现,音著协没有任何人接受过这家报纸的采访,报道中所涉及到的言论也纯属无稽之谈。另外,国内外知名媒体纷纷传播的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逝世的新闻,也属于这一类型。一名学生制作了一张总理公署网站宣布李光耀逝世的文告截图,使这一新闻不断升华,被国际媒体大量引载,使之演变成为了一则彻头彻尾的假新闻。 商业炒作,“制造”新闻。商业炒作在网络媒体间的泛滥,让人屡见不鲜。但随着传播者编造故事情节的手段愈发高明,加上商业利益的驱使,新闻媒体的相关从业者也毫无招架之力。2015年10月13日,《毫州晚报》曾刊发了一则《为救女童女子被狗咬成重伤》的报道:一名男子哭诉自己的妻子因救一名女童而被狗咬成重伤,却没有得到狗主人的回应与女孩家人的感谢,现在高额的治疗费用使他焦头烂额,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援助。但最后的真相却让人唏嘘不已,该女子并非因救人而被狗咬伤,为募捐善款,男友向众人编造了这个“善意的谎言”,并坦承主动找到媒体记者“策划”这一新闻。 (二)违背客观性原则。张冠李戴,扭曲事实。这类新闻与上述案例最大的不同点是,有部分情节属实,部分情节失实,或者将多者真实的新闻事件,胡乱拼接组合成一则或几则报道,这也属于“虚新闻”。2015年初,《南方都市报》旗下相关媒体曾发表过《南京众人围观裸女跳河 救助者被遗忘 没人帮忙拉一把》的新闻,报道还摘录了救助者在社交网络上发布的文字为证。但不久《扬子晚报》却为读者揭露了这则新闻的真相:原来报道中被遗忘的救人小伙与南京跳河的裸女根本不是同一件事中的两人。记者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想,在没有充分核实消息来源的情况下,将两件类似的救人事件如此“杂糅”在了一起。无独有偶,去年6月12日,湖南都市频道报道了一则“长沙一位32岁股民侯先生因炒股赔本而跳楼自杀”的新闻。但最终的调查发现,死者并非报道中的“侯先生”,也没有证据显示,死者的死亡原因是由于股市的失利。这两则“嫁接”而来的新闻都属于虚假新闻中的“张冠李戴”,新闻六要素的错位给事实真相蒙上了层层虚假的面纱。 以偏概全,掩盖真相。与张冠李戴的擅自拼凑新闻信息不同,以偏概全所导致的虚假新闻主要是指,记者根据仅有的部分新闻事实,而对新闻产生的背景、原因或者最后的发展结果进行主观想象,并放置于报道中作为事实来陈述。2015年9月21日,美国的华文媒体刊发了一则新闻,内容是一名中国游客因在欧洲有“不文明记录”,而被废除十年签证,并遣返回中国。然而知情人最终表态,该名游客被废除签证,是被拒入境,不是被遣返,也无不文明记录,由于无预订酒店信息和返程机票,被怀疑有移民倾向,因此被拒。另《北京晚报》在去年11月发布了一条“最高法院紧急‘枪下留人”的报道,一时间舆论界哗然。但随着最高法院的发言与《北京晚报》的公开致歉,真相随即也浮出水面。最高法院称:该案件还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记者在报道中展示了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请求替其暂缓执行死刑的律师意见书,却并未展示和查看法院拟定的裁定书,也未采访法院方面有关负责人,就对事件的发展过程进行自述,因而出现了该报道中的失实。 三、规避虚假新闻的有效对策 虚假新闻一经刊发,不仅有损新闻传播机构的公信力,也给社会的信息传播带来了不良影响,采取可行的强硬措施有效规避虚假新闻的肆意泛滥,已迫在眉睫。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律意识。虚假新闻的产生,是新闻从业人员对新闻职业伦理的亵渎。因此,杜绝虚假新闻的传播,应首先从专业的新闻工作者入手,强化他们的职业道德建设,使之树立正确的新闻道德价值观。新闻从业者应时刻谨记,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只有真实、客观的新闻报道才可能深入人心,成为向社会传递信息的可靠保障。专业媒体机构应时常开展新闻界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媒体人的职业道德修养与自律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的新闻工作中频繁沐浴着思想境界的颇高洗礼,不忘本职工作与对社会所肩负的责任,铭记自身的职业操守。只有时刻秉持专业的新闻职业精神和较高的思想道德觉悟,才能有效防范虚假新闻的产生。 (二)建立行业约束机制,强化政府监督。除去新闻工作者自身的道德建设和思想教育外,新闻行业的相关约束与政府的强力监督,也必不可少。新闻机构应建立明确的惩处机制,对于触犯新闻行业规则的相关从业者给予相应的惩罚与批评,切不可姑息纵容,让有损媒体形象和危害社会的新闻造假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还应根据行业间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现有的约束机制,使之充分应对未来新闻界的种种突发状况。另外,政府应客观地站在公民依法享有知情权的角度,采取强有力的硬性措施,对新闻行业实行有力监督,形成强大的政治威慑力。 (三)营造强大舆论压力,优化传播环境。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如今的新闻发布之地也成为了各种舆论的集散地,诸多虚假新闻最终都不是被专业记者所揭发。因此,不论是专业的新闻制作者或是普通公民,都应对虚假新闻保持应有的警醒与质疑,给新闻传播者制造强大的舆论压力。媒体间也应积极开展媒介批评,对传播虚假新闻的机构与个人进行即时的纠正与指证。当事新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公开发表声明,致以歉意,说明事情原委。同时,对制作和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个人给予公开的批评与惩处,让业界同仁引以为戒,对类似现象展开严厉抨击。各方所形成的强大舆论场,使所有的媒体人在以后的工作中,都将担当确保新闻真实客观的重责,让信息的传播环境早日归于正常。 虚假新闻成为新闻界屡禁不止的“毒瘤”,成为新闻人时刻需提防的定时炸弹。各大媒体需强化自身专业队伍的素养建设,政府与有关立法部门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制度,跟进新闻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棘手问题。社会各界的非专业新闻工作者也应与职业媒体人一道,严厉打击虚假新闻等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现象,维护传播环境的有序健康。 参考文献: 1.白红义,江海伦,陈斌.2015年虚假新闻研究报告[J].新闻记者,2016(01). 2.董天策.虚假新闻的产生机制与治理路径[J].新闻记者,2011(03). 3.徐丽花.当代中国虚假新闻的伦理审视[D].南京林业大学,2010.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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